原文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傷寒論》)【註】
大病痊癒之後,從腰部以下有水氣(水腫)的,用牡蠣澤瀉散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差」同「瘥」,然與「愈」之全治異,是過半治尚未全治之義也。牡蠣澤瀉散方
「差」同「瘥」,但與「愈」的完全治癒不同,這是治療過半但尚未完全治癒的意思。牡蠣澤瀉散方
原文
牡蠣、澤瀉、瓜蔞根、蜀漆、葶藶、商陸根、海藻各等分。
牡蠣、澤瀉、瓜蔞根、蜀漆、葶藶、商陸根、海藻各等分。
原文
上研細末,一回4克許,一日三回服用。或將上藥量增量二倍以上,以水二合,煎成一合服。
以上藥材研磨成細末,一次約4克,一天服用三次。或者將上述藥量增加兩倍以上,用水二合,煎煮至一合服用。
原文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身體腫,腹中作動,渴而小便不利者。」
東洞翁對本方定義說:「治療身體腫脹,腹中有動悸,口渴且小便不暢通的患者。」
原文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後世稱虛腫有宜用此方者,當審其證以與之。」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說:「後世所稱的虛腫,有適合使用此方的情況,應當仔細審查其證候來給予用藥。」
原文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治腰以下之水氣,然用於腰以上之水氣亦有效。但宜分其虛實,若實者,可加大黃。此劉教論茞庭之經驗也。」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說:「此方治療腰部以下的水氣,但用於腰部以上的水氣也有效。只是應當區分虛實,如果是實證,可以加大黃。這是劉教論茞庭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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