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雜刺

雜刺(1)

雜刺21
原文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人迎候陽,見《靈樞》卷四第十九《四時氣》篇。
白話
平按:此篇從篇首到人迎候陽,見於《靈樞》卷四第十九《四時氣》篇。
原文
自刺家不診至末,見《素問》卷十四第五十五《長刺節論》篇。
白話
從刺家不診至篇末,見於《素問》卷十四第五十五《長刺節論》篇。
原文
又自篇首至必深以留之,見《甲乙經》卷五第一。
白話
又從篇首至必深以留之,見於《甲乙經》卷五第一。
原文
自風水膚脹至盡取之,見《甲乙經》卷八第四。
白話
從風水膚脹至盡取之,見於《甲乙經》卷八第四。
原文
自飧泄至熱行乃止,見《甲乙經》卷十一第四。
白話
從飧泄至熱行乃止,見於《甲乙經》卷十一第四。
原文
自溫瘧至五十九刺,見《甲乙經》卷七第五。
白話
從溫瘧至五十九刺,見於《甲乙經》卷七第五。
原文
自轉筋於陽至皆卒針,見《甲乙經》卷十一第四。
白話
從轉筋於陽至皆卒針,見於《甲乙經》卷十一第四。
原文
自徒水至百三十五日,見《甲乙經》卷八第四。
白話
從徒水至百三十五日,見於《甲乙經》卷八第四。
原文
自著痹至取其里骨,見《甲乙經》卷十第一。
白話
從著痹至取其里骨,見於《甲乙經》卷十第一。
原文
自為骭脹中至虛補之,見《甲乙經》卷九第七。
白話
從為骭脹中至虛補之,見於《甲乙經》卷九第七。
原文
自癘風者至無食他食,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九。
白話
從癘風者至無食他食,見於《甲乙經》卷十一第九。
原文
自腹中常鳴至三里,見《甲乙經》卷九第七。
白話
從腹中常鳴至三里,見於《甲乙經》卷九第七。
原文
自少腹控皋至以調之,見《甲乙經》卷九第八。
白話
從少腹控皋至以調之,見於《甲乙經》卷九第八。
原文
自善嘔至以去其邪,見《甲乙經》卷九第五。
白話
從善嘔至以去其邪,見於《甲乙經》卷九第五。
原文
自飲食不下至則散而去之,見《甲乙經》卷九第七。
白話
從飲食不下至則散而去之,見於《甲乙經》卷九第七。
原文
自少腹病腫至取三里,見《甲乙經》卷九第九。
白話
從少腹病腫至取三里,見於《甲乙經》卷九第九。
原文
自治癰腫者至為故止,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九。
白話
從治癰腫者至為故止,見於《甲乙經》卷十一第九。
原文
自病在小腹至炅病已也,見《甲乙經》卷九第九。
白話
從病在小腹至炅病已也,見於《甲乙經》卷九第九。
原文
自病在筋至骨熱病已,見《甲乙經》卷十第一。
白話
從病在筋至骨熱病已,見於《甲乙經》卷十第一。
原文
自病在諸陽脈至病已止,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二。
白話
從病在諸陽脈至病已止,見於《甲乙經》卷十一第二。
原文
自病風至百日而已,見《甲乙經》卷七第一中篇。自病大風至末,見《甲乙經》卷十第二。
白話
從病風至百日而已,見於《甲乙經》卷七第一中篇。從病大風至末,見於《甲乙經》卷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