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髀疾

髀疾

髀疾3
原文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
白話
平按:此篇見於《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於《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
原文
髀不可舉,側而取之,在樞閤中,以員利針,大針不可。
白話
大腿無法舉起時,從側面取穴,部位在樞閤中,使用員利針,不可用大針。
原文
(足太陽脈過髀樞中,即為樞合也。平按:《靈樞》、《甲乙》髀上有足字。樞合《甲乙》作樞闔。大針不可《靈樞》作大針不可刺。)
白話
(足太陽經脈經過大腿骨樞紐的中間,這就是樞合。平按:《靈樞》、《甲乙》在「髀」之上有「足」字。「樞合」在《甲乙》中寫作「樞闔」。「大針不可」在《靈樞》中寫作「大針不可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