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腰痛

腰痛(2)

腰痛11
原文
(陽維,諸陽之會,從頭下至金門、陽交即是也。行腰與足太陽合於腨下間,上地一尺之中,療陽維腫痛也。平按:《素問》、《甲乙》腰痛下重痛字,弗作怫,下同,腫上無脈字,上地作去地。)沖絕之脈令人腰痛,痛不可以俯,不可以仰,則恐僕,得之舉重傷腰,沖絕絡,惡血歸之,刺之在郗陽筋之間,上郗數寸沖居為二痏出血。
白話
(陽維,是諸陽經交會之處,從頭部下行至金門、陽交就是此脈。行走腰部與足太陽合於小腿肚之間,離地面一尺之中,可治療陽維的腫痛。編者按:《素問》、《甲乙經》腰痛下有「痛」字,弗作怫,下同,腫上無脈字,上地作去地。)沖絕之脈令人腰痛,疼痛不能俯,不能仰,則恐怕會暈倒,是因抬舉重物傷了腰部,沖脈與絡脈斷絕,惡血聚積,應針刺在膝窩與筋之間,膝窩上數寸沖脈居處,針刺兩次出血。
原文
(衝脈循脊裡,因舉重衝脈絡絕,惡血歸聚之處以為腰痛,可刺沖郗陽筋間,上數寸沖氣居處。平按:沖絕《素問》、《甲乙》作衡絡。「痛不可以俯,不可以仰,則恐僕」《素問》作「不可以俯仰,仰則恐僕」,《甲乙》作「得悗不得仰,仰則恐僕」。絕絡《素問》作絡絕,《甲乙》作絡絕傷。《甲乙》筋之間作之筋間。)會陰之病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汗乾令人慾飲,已欲走,刺直陽之脈上二痏,在喬上郄下下三寸所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白話
(衝脈沿脊內循行,因抬舉重物使衝脈絡脈斷絕,惡血聚積之處成為腰痛,可針刺衝脈膝窩與筋之間,膝窩上數寸衝氣聚居之處。編者按:沖絕《素問》、《甲乙經》作「衡絡」。「痛不可以俯,不可以仰,則恐僕」《素問》作「不可以俯仰,仰則恐僕」,《甲乙經》作「得悗不得仰,仰則恐僕」。絕絡《素問》作「絡絕」,《甲乙經》作「絡絕傷」。《甲乙經》筋之間作「之筋間」。)會陰的病令人腰痛,疼痛處汗水陣陣流出,出汗後令人想喝水,喝完又想奔跑,應針刺直陽之脈兩次,在蹺之上、膝窩之下的橫居之處,離下三寸所,觀察絡脈充盛處出血。
原文
(刺直陽者,有本作會陽,喬上郄下橫居絡脈也。平按:漯漯然《甲乙》作濈濈然。《素問》、《甲乙》汗下有出字,飲下重一飲字,二痏作三痏,喬作蹺。郗下下三寸所《素問》作郄下五寸,《甲乙》作郄下三所。)飛揚之脈令人腰痛,痛上弗弗然,甚則悲以恐,刺飛揚之脈,在內踝上二寸太陰之前,與陰維會。
白話
(刺直陽,有版本作會陽,蹺上膝窩下橫居的絡脈。編者按:漯漯然《甲乙經》作「濈濈然」。《素問》、《甲乙經》汗下有「出」字,飲下重複一「飲」字,「二痏」作「三痏」,「喬」作「蹺」。郗下下三寸所《素問》作「郄下五寸」,《甲乙經》作「郄下三所」。)飛揚之脈令人腰痛,疼痛處陣陣發冷,嚴重則悲傷並恐懼,應針刺飛揚之脈,在內踝上二寸足太陰之前,與陰維脈交會處。
原文
(足太陽別,名曰飛揚,有本飛作蜚。太陽去外踝上七寸,別走足少陰。當至內踝上二寸,足少陰之前,與陰維會處,是此刺處也。平按:二寸《素問》作五寸,新校正云:當作二寸。太陰《素問》、《甲乙》作少陰,據本注足少陰之前與陰維會處,則太陰恐系少陰傳寫之誤。)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𥇀𥇀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刺內筋為二痏,在內踝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三寸所。
白話
(足太陽的別絡,名叫飛揚,有版本「飛」寫作「蜚」。足太陽脈離外踝上七寸,別行走入足少陰。應至內踝上二寸,足少陰之前,與陰維交會之處,就是此針刺之處。編者按:「二寸」《素問》作「五寸」,新校正云:應當作二寸。太陰《素問》、《甲乙經》作少陰,據本注足少陰之前與陰維會處,則太陰恐怕是少陰傳寫之誤。)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疼痛牽扯胸部,眼睛視物模糊,嚴重則腰背反折,舌頭蜷縮不能說話,應針刺內筋兩次,在內踝大筋前面足太陰之後,上至內踝三寸之處。
原文
(內筋在踝大筋前太陰後,內踝上三寸所。大筋,當是足太陰之筋。內筋支筋,在足太陽大筋之前,足太陰筋之後,內踝上三寸也。平按:《素問》內踝作內踝上,三寸作二寸。)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溲,刺散脈,在膝前肉分間,在絡外廉束脈為三痏。
白話
(內筋在踝大筋前面足太陰之後,內踝上三寸之處。大筋,應當是足太陰之筋。內筋分支之筋,在足太陽大筋之前,足太陰筋之後,內踝上三寸之處。編者按:《素問》「內踝」作「內踝上」,三寸作「二寸」。)散脈令人腰痛並發熱,發熱嚴重則心生煩躁,腰下如有橫木在其中,嚴重則遺尿,應針刺散脈,在膝蓋前肌肉之間,在絡脈外側束脈之處針刺三次。
原文
(散脈在膝前肉分間者,十二經脈中,惟足厥陰、足少陽在膝前主溲,故當是此二經之別名。在二經大絡外廉小筋名束脈,亦名散脈也。平按:《素問》、《甲乙》肉上有骨字,絡上無在字。注膝前袁刻誤作脈前。)肉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則筋攣急,刺肉裡之脈為二痏,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
白話
(散脈在膝前肌肉之間,十二經脈中,只有足厥陰、足少陽在膝前主小便,所以應當是這兩經的別名。在二經大絡外側的小筋名叫束脈,也叫散脈。編者按:《素問》、《甲乙經》肉上有「骨」字,絡上無「在」字。注膝前袁刻誤作脈前。)肉裡之脈令人腰痛,不能咳嗽,咳嗽則筋脈攣縮緊張,應針刺肉裡之脈兩次,在足太陽之外,足少陽絕骨之後。
原文
(太陽外,絕骨後,當是少陰為肉裡脈也。平按:筋攣急,《素問》攣作縮,《甲乙》無急字。《甲乙》之後作之端。)腰痛挾脊而痛至頭沉沉然,目𥄷𥄷欲僵,刺足陽明郄出血。
白話
(太陽外側,絕骨之後,應當是少陰經作為肉裡脈。編者按:「筋攣急」,《素問》攣作「縮」,《甲乙經》無「急」字。《甲乙經》「之後」作「之端」。)腰痛夾著脊椎而疼痛直至頭部,頭部沉重,眼睛模糊將要暈倒,應針刺足陽明胃經的郄穴出血。
原文
(足陽明在頭下,支者起胃下口,循腹裡下至氣街,腹裡近脊,故腰痛刺足陽明郄中出血也。平按:《素問》、《甲乙》沉沉作几几,𥄷𥄷作䀮䀮,僵下有僕字,郄下有中字。《素問》新校正云:《太素》作頭沉沉然。)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如喘,刺足少陰,刺郄中出血。
白話
(足陽明在頭下,分支起於胃下口,循腹部裡側下行至氣街,腹部裡側接近脊椎,所以腰痛應針刺足陽明郄中出血。編者按:《素問》、《甲乙經》「沉沉」作「几几」,「𥄷𥄷」作「䀮䀮」,僵下有「僕」字,郄下有「中」字。《素問》新校正云:《太素》作「頭沉沉然」。)腰痛而上部寒冷,針刺足太陽、足陽明;腰痛而上部發熱,針刺足厥陰;不能俯仰,針刺足少陽;中部發熱如同氣喘,針刺足少陰,在膝窩中出血。
原文
(腰痛上熱,補當腰足太陽足陽明脈。腰痛上寒,瀉當腰足厥陰脈。足少陽主機關,不可俯仰,取足少陽。腰痛中熱□如喘氣動,可取足少陰郄中出血也。平按:如喘《素問》、《甲乙》作而喘。注機下袁刻脫關字。中熱下原缺一字,原抄旁註極字。又按註上熱上寒,與經文不合,疑有誤。)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仰,刺腰尻交者兩胂上,以月生死為痏數,髮針立已。
白話
(腰痛上部發熱,補法應取腰部的足太陽、足陽明脈。腰痛上部寒冷,瀉法應取腰部的足厥陰脈。足少陽主管關節,不能俯仰,取足少陽穴。腰痛中部發熱,症如喘氣活動,可取足少陰郄中出血。編者按:「如喘」《素問》、《甲乙經》作「而喘」。注「機」下袁刻脫「關」字。中熱下原缺一字,原抄旁註「極」字。又按注上熱上寒,與經文不合,疑有誤。)腰痛牽扯少腹及側腹部,不能仰,應針刺腰尻交會處兩側胂骨之上,依照月亮的生死時辰計算針刺次數,發針後立即見效。
原文
(䏚,以沼反。胂,脊骨兩箱肉也。平按:兩胂上《素問》、《甲乙》作兩踝胂上。《素問》立已下有「左取右,右取左」六字。)腰痛痛上寒,取足太陽;痛上熱,取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取足太陽;中熱而喘,取足少陰、膕中血絡。
白話
(䏚,音以沼反。胂,是脊椎兩側的肌肉。編者按:「兩胂上」《素問》、《甲乙經》作「兩踝胂上」。《素問》「立已」下有「左取右,右取左」六字。)腰痛而上部寒冷,取足太陽穴;腰痛而上部發熱,取足厥陰穴;不能俯仰,取足太陽穴;中部發熱並氣喘,取足少陰穴、膝窩中的血絡。
原文
(前腰痛刺郄中,此刺膕中也。平按:此段《甲乙》無,《素問》在腰痛引少腹一段之前,其文意亦小異。《素問》云:「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上熱,刺足太陰;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大便難,刺足少陰。少腹滿,刺足厥陰。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引脊內廉,刺足少陰。」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並《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並無,乃王氏所添。」再檢本書此段如上腰痛上寒一段,僅不可以俯仰刺足太陽,與刺足少陽不同。注云前條為刺郄中,此刺膕中,則此條與上條,亦可互相發明也。)
白話
(前文腰痛刺膝窩中,此段刺膝窩中也。編者按:此段《甲乙經》無,《素問》在腰痛引少腹一段之前,其文意也略有不同。《素問》說:「腰痛,上部寒冷不能回顧,針刺足陽明;上部發熱,針刺足太陰;中部發熱並氣喘,針刺足少陰。大便困難,針刺足少陰。少腹脹滿,針刺足厥陰。腰如折不能俯仰,不能抬舉,針刺足太陽。牽扯脊椎內側,針刺足少陰。」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和《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都沒有,乃王冰所添加。」再檢查本書此段如同上腰痛上寒一段,僅不能俯仰刺足太陽,與刺足少陽不同。注說前條為刺膝窩中,此條刺膝窩中,則此條與上條,也可互相印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