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灸寒熱法

灸寒熱法

灸寒熱法4
原文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十六第六十《骨空論》篇,又見《甲乙》卷八第一上篇。
白話
按語:這篇文章從開頭到結尾,可見於《黃帝內經·素問》卷十六第六十篇《骨空論》,又見於《針灸甲乙經》卷八第一上篇。
原文
灸寒熱之法,先取項大椎,以年為壯數,(大椎穴,三陽督脈之會,故灸寒熱氣取。《明堂》大椎有療傷寒病,不療寒熱。平按:先取《素問》作先灸。)次灸厥骨,以年為壯數,視背輸陷者灸之,(此脈中血寒而少,故取背輸陷也。厥骨,脊骶骨也。有本厥與骨通為一字,巨月反。平按:厥骨《素問》、《甲乙》作撅骨。注此脈袁刻誤作此血。)與臂肩上陷者灸之,(臂肩亦取脈陷,療寒熱之輸,肩貞等穴也。平按:《素問》、《甲乙》與作舉。)兩季脅之間灸之,(季脅本挾脊京門穴也。)外踝之上絕骨之端灸之,(陽輔等穴。)足小趾次趾間灸之,(臨泣等穴也。平按:小趾袁刻作少趾。)腨下陷脈灸之,(承山等穴。平按:腨下《甲乙》作腨上。)外踝之後灸之,(崑崙等穴也。)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平按:《甲乙》堅痛作堅動。)膺中陷骨間灸之,𩩲骭骨下灸之,(平按:𩩲骭骨《素問》、《甲乙》作掌束骨。)臍下關元三寸灸之,毛際動脈灸之,膝下三寸分間灸之,(平按:膝下《甲乙》作臍下,三寸作二寸。)足陽明灸之,跗上動脈灸之,(平按:足陽明下《素問》無灸之二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全元起本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並跗上動脈是二穴。」據此則全本與本書相同,但今本《甲乙》仍無灸之二字。)巔上動脈灸之,(平按:《素問》、《甲乙》動脈作「一」字。)犬所齧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痛壯數灸也,凡當灸二十七處。
白話
灸治寒熱病的方法,先取項部的大椎穴,以患者的年齡作為施灸的壯數,大椎穴是手足三陽經與督脈的交會穴,所以用來灸治寒熱之氣。《明堂》說大椎穴可治療傷寒病,不治寒熱。按語:《素問》原文作「先灸」。其次灸治骶骨,也以年齡為施灸壯數,查看背部凹陷的穴位進行灸治,因為此脈中血寒而少,所以取背部凹陷處的穴位。骶骨就是脊椎下端的骨頭。有的版本將「厥」與「骨」合為一字,讀音巨月反。按語:《素問》、《甲乙經》「厥骨」均作「撅骨」。注文中「此脈」袁刻本誤作「此血」。再灸臂肩凹陷處的穴位,也取脈絡凹陷之處,是治療寒熱的穴位,即肩貞等穴。按語:《素問》、《甲乙經》「與」字作「舉」。灸治兩側季脅之間的穴位,季脅部位挾脊椎兩側是京門穴。灸治外踝之上的絕骨端,是陽輔等穴。灸治足小趾與次趾之間,是臨泣等穴。按語:「小趾」袁刻本作「少趾」。灸治小腿肚下凹陷的脈絡,是承山等穴。按語:《甲乙經》「腨下」作「腨上」。灸治外踝之後,是崑崙等穴。灸治缺盆骨上按摸堅硬疼痛如筋狀的部位。按語:《甲乙經》「堅痛」作「堅動」。灸治胸前凹陷骨頭之間的穴位,灸治掌束骨之下的穴位。按語:《素問》、《甲乙經》「𩩲骭骨」作「掌束骨」。灸治臍下關元穴三寸處,灸治陰毛邊緣的动脉搏動處,灸治膝下三寸分肉之間的穴位。按語:《甲乙經》「膝下」作「臍下」,「三寸」作「二寸」。灸治足陽明經,灸治足背上的动脉搏動處。按語:《素問》在「足陽明」下沒有「灸之」二字,校正者說:「按《針灸甲乙經》、全元起本在『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加上『跗上动脉』正好是兩個穴位。」據此則全元起本與本書相同,但現在的《甲乙經》版本仍沒有「灸之」二字。灸治頭頂上的动脉搏動處。按語:《素問》、《甲乙經》「动脉」作「一」字。被狗咬傷的地方灸三壯,就按照狗咬傷的病情確定壯數來灸治,一共應當灸二十七個部位。
原文
(骭音干。𩩲骭,穴也,衝陽等穴也。題云灸寒熱法,此總數之二十七處中,有依其輸穴,亦取氣指而灸之,不可為定,可量取也。平按:齧《素問》作齧,《甲乙》同,無三壯二字。痛壯數灸也《素問》作病法灸之,《甲乙》作病法三炷灸之。二十七處《素問》、《甲乙》均作二十九處。)傷食灸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之輸血,藥之也。
白話
骭音義同干。掌束骨是穴位,即衝陽等穴。篇名稱為灸寒熱法,這是總共二十七處的數目,其中有些是依照輸穴位置,也取相應之氣所指之處而灸,不能一概而論,可以斟酌取穴。按語:《素問》「齧」字與本書相同,《甲乙經》也相同,但沒有「三壯」二字。「痛壯數灸也」,《素問》作「病法灸之」,《甲乙經》作「病法三炷灸之」。「二十七處」,《素問》、《甲乙經》均作「二十九處」。因傷食而灸治不能痊愈的,必定要診察哪條經脈陽氣過盛,多次針刺那些腧穴放血,並用藥物調治。
原文
(傷食為病,灸之不得愈者,可刺之。刺法,可刺大經所過之絡出血,及飲藥調之陽絡脈也。平按:《素問》灸下有之字,之輸作其俞,血藥作而藥。)
白話
傷食所致的疾病,灸治不能痊愈的,可以針刺治療。針刺的方法,可以針刺大經所過之處的絡脈出血,並服用藥物調理陽絡。按語:《素問》在「灸」字下有「之」字,「之輸」作「其俞」,「血藥」作「而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