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三刺

三刺(4)

三刺16
原文
(脈之實滿為痛,故刺深也。平按:《靈樞》無深刺之諸痛者六字。)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
白話
(脈實滿的是疼痛,所以要深刺。編者按:《靈樞》沒有「深刺之,諸痛者」六字。)從腰以上的,手太陰、手陽明都主管;從腰以下的,足太陰、足陽明都主管。
原文
(腰以上為天,肺主天氣,故手太陰、手陽明主之也。腰以下為地,脾主地土,故足太陰、足陽明主之也。平按:《靈樞》從腰以上者上有故曰二字。《甲乙》兩主之上無皆字。)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手太陰下接手陽明,手陽明下接足陽明,足陽明下接足太陰,以其上下相接,故手太陰、陽明之上有病,宜療足太陰、陽明,故曰下取之;足太陰、陽明之下有病,宜療手太陰、陽明,故曰高取之也。平按:注故手太陰陽明下袁刻脫之上二字。)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膕。
白話
(腰以上是天,肺主管天氣,所以手太陰、手陽明主管。腰以下是地,脾主管地土,所以足太陰、足陽明主管。編者按:《靈樞》在「從腰以上者」上有「故曰」二字。《甲乙》在兩個「主」之上沒有「皆」字。)病在上面的取下面的穴位,病在下面的取上面的穴位,(手太陰下接手陽明,手陽明下接足陽明,足陽明下接足太陰,因為它們上下相連接,所以手太陰、陽明之上的病,適宜治療足太陰、陽明,所以說下取;足太陰、陽明之下的病,適宜治療手太陰、陽明,所以說高取。編者按:注「故手太陰陽明下」袁刻脫「之上」二字。)病在頭的取足部的穴位,病在腰的取膝彎的穴位。
原文
(足之三陰三陽之脈,從頭至足,故病在頭取之足也。足太陽脈循腰入膕,故病在腰以取膕也。)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
白話
(足之三陰三陽之脈,從頭到足,所以病在頭取足部穴位。足太陽脈沿腰進入膝彎,所以病在腰取膝彎穴位。)病生在頭的頭重,生在手的手臂重,生在足的足重,治病要先刺病所從生的部位。
原文
(頭手足有病之處,其候皆重,各審其病生所由,以行補瀉也。)春氣在豪毛,(人之豪毛中虛,故春之陽氣在豪毛。平按:《靈樞》無豪字。)夏氣在肤,(肤,肉上也,陽氣在皮肉也。平按:肤上《靈樞》、《甲乙》有皮字。)秋氣在分肉,(分肉,謂膕肉分間也。)冬氣在筋骨,(筋附骨上最深,故冬陽氣深在筋骨也。)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
白話
(頭手足有病的地方,症狀都重,分別審查病生的原因,來施行補瀉。)春氣在毫毛,(人的毫毛中空,所以春天的陽氣在毫毛。編者按:《靈樞》沒有「豪」字。)夏氣在皮膚,(皮膚,就是肉之上,陽氣在皮肉。編者按:「肤上」,《靈樞》、《甲乙》有「皮」字。)秋氣在分肉,(分肉,就是膝彎肌肉之間。)冬氣在筋骨,(筋附著在骨上最深,所以冬天的陽氣深在筋骨。)刺這些病的,要各自根據它的時令作為針刺的標準。
原文
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
白話
所以刺肥人的,用秋冬的標準;刺瘦人的,用春夏的標準。
原文
(秋冬之齊者,刺至筋骨,言其深也。春夏之齊,刺在於皮膚,言其淺也。平按:《甲乙》為齊下無故字。)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
白話
(秋冬的標準,是刺到筋骨,說的是深。春夏的標準,是刺在皮膚,說的是淺。編者按:《甲乙》在「為齊」下沒有「故」字。)病的疼痛屬陰,疼痛而用手按不到結果的也屬陰,要深刺。
原文
(人之病痛,以手按之,得與□□□□□□□病在深在□□□□平按:《甲乙》病痛者作刺之痛者。)病在上者陽也,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
白話
(人的病痛,用手按壓,得到與病在深處□□□□編者按:《甲乙》「病痛者」作「刺之痛者」。)病在上的屬陽,病在下的屬陰。瘙癢的屬陽,淺刺。
原文
(衛氣行皮膚之中,壅遏作癢,故淺刺之也。平按:《甲乙》「癢者陽也淺刺之」七字在「病在上者」上。注衛氣袁刻作沖氣。)病先起於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於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白話
(衛氣行走在皮膚之中,壅遏而作癢,所以要淺刺。編者按:《甲乙》「癢者陽也,淺刺之」七字在「病在上者」上。注衛氣袁刻作沖氣。)病先起於陰的,先治陰,而後治陽;病先起於陽的,先治陽,而後治陰。
原文
(皆療其本也。平按:《靈樞》兩起字下無於字。)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
白話
(都是治療根本。編者按:《靈樞》在兩個「起」字下沒有「於」字。)刺熱厥的,留針反而變寒;刺寒厥的,留針反而變熱。
原文
(留久者,則無熱動針留之為寒,無寒靜針留之為熱也。)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
白話
(留得久的,就無熱而動針留之為寒,無寒而靜針留之為熱。)刺熱厥的,二陰一陽;刺寒厥的,二陽一陰。
原文
所謂二陰者,二刺陰也;一陽者,一刺陽也。
白話
所謂二陰,是指二次刺陰;一陽,是指一次刺陽。
原文
(皮為陽分也,肌肉為陰分也,刺熱厥者,二度刺陰留,補其陰也,一度刺陽留,瀉其陽也。刺寒反之。平按:自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至一刺者陽也《甲乙·針道終始》篇無此二段。)久病者邪氣入深,刺久病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復刺之,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白話
(皮是陽分,肌肉是陰分,刺熱厥的,二次刺陰留針,補陰,一次刺陽留針,瀉陽。刺寒的相反。編者按:從「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到「一刺陽也」,《甲乙·針道終始》篇沒有這兩段。)久病的人邪氣入深,刺久病的,要深刺而久留,間隔一天再刺,先調其左右經脈,去除血脈中的瘀血,針刺的道理就完整了。
原文
(病久益深,物理之恆,故非深取久留,不可去之。邪氣不能速出,故須間日而取。取之氣調左右,血絡刺而去之,可謂盡刺之理者也。平按:刺久病者《靈樞》、《甲乙》作刺此病者。)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以下繆刺之法也。形肉未脫,察其形也。少氣,察其氣也。脈躁,察其脈也。有此三種所由,必須繆刺大絡,左刺右,右刺左也。)散氣可收,聚氣可希。
白話
(病久更深的,是物理的常理,所以非深刺久留不可去除。邪氣不能速出,所以必須間隔一天再取。取時氣調左右,血絡刺而去之,可以說是盡得針刺的道理了。編者按:「刺久病者」,《靈樞》、《甲乙》作「刺此病者」。凡是針刺的方法,必須審察其形氣,如果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的,必須用繆刺,(以下是繆刺的方法。形肉未脫,是審察其形。少氣,是審察其氣。脈躁,是審察其脈。有這三種原因,必須繆刺大絡,左病刺右,右病刺左。)散氣可以收,聚氣可以散。
原文
(希,散也。繆刺之益,正氣散而收聚,邪氣聚而可散也。平按:希《靈樞》、《甲乙》作布,恐原抄傳寫之誤。)深居靜處,(為針調氣,凡有六種。深□□□□□□靜。一也。)與神往來,(去妄心,隨作動。二也。平按:與《靈樞》、《甲乙》作占。注隨作二字袁刻缺,此本尚完。)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去馳散,守魂魄。三也。)專意一神,精氣不分,(去異思,守精神。四也。平按:不分《靈樞》、《甲乙》作之分。)無聞人聲,以收其精,(去異聽,守精氣。五也。)必一其神,令之在針,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
白話
(希,就是散。繆刺的好處,正氣散而收聚,邪氣聚而可散。編者按:「希」,《靈樞》、《甲乙》作「布」,恐怕是原抄傳寫的錯誤。)深居靜處,(為針調氣,共有六種。深□□□□□□靜。這是第一種。)與神往來,(去除妄心,隨作動。這是第二種。編者按:「與」,《靈樞》、《甲乙》作「占」。注「隨作」二字袁刻缺,此本尚完好。)閉戶塞窗,魂魄不散,(去除馳散,守住魂魄。這是第三種。)專心一意,精氣不分,(去除異思,守住精神。這是第四種。編者按:「不分」,《靈樞》、《甲乙》作「之分」。)不聽人聲,用來收斂精華,(去除異聽,守住精氣。這是第五種。)必須專一其神,讓心志在針上,淺而留針,微微上浮,用來轉移其神,氣至才停止。
原文
(休,平和也,平針下和氣。六也。平按:令之在針《靈樞》、《甲乙》作令志在針。微而浮之下原抄缺半行,細玩殘缺處,中間筆畫甚重,應是大字經文,謹依《靈樞》、《甲乙》補入「以移其神,氣至乃休」八字。)男內女外,堅巨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白話
(休,就是平和,平針下和氣。這是第六種。編者按:「令之在針」,《靈樞》、《甲乙》作「令志在針」。微而浮之下原抄缺半行,細看殘缺處,中間筆畫甚重,應是大字經文,謹依《靈樞》、《甲乙》補入「以移其神,氣至乃休」八字。)男內女外,堅固不要出,謹慎守護不要入,這叫做得氣。
原文
(男者在家,故為內也。女者出家,故為外也。是男為內氣,女為外氣。針下得男內氣,堅巨勿令出也。得女外氣,謹守勿令入內也。平按:男內女外《靈樞》注云:有作男外女內。《甲乙》作男女內外。巨《靈樞》、《甲乙》作拒。)
白話
(男子在家,所以為內。女子出家,所以為外。這就是男為內氣,女為外氣。針下得男內氣,堅固不要讓它外出。得女外氣,謹慎守護不要讓它入內。編者按:「男內女外」,《靈樞》注說:有作「男外女內」。《甲乙》作「男女內外」。「巨」,《靈樞》、《甲乙》作「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