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七(卷首缺,只餘卷尾,篇目亦缺)·證候之一

卷第十七(卷首缺,只餘卷尾,篇目亦缺)·證候之一

卷第十七(卷首缺,只餘卷尾,篇目亦缺)·證候之一18
原文
平按:此篇自此五色之死也以上殘缺,篇目亦不可考,故自心之合脈也至白如枯骨者死,從《素問·五藏生成》篇補入。
白話
平按:此篇從「此五色之死也」以上部分殘缺,篇目也無法考證,所以從「心之合,脈也」到「白如枯骨者死」,是從《素問·五藏生成》篇補入的。
原文
自此五色之死也至針之緣而去也,見《素問》卷三第十《五藏生成》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十五,惟編次小異。
白話
從「此五色之死也」到「針之緣而去也」,見於《素問》卷三第十《五藏生成》篇,又見於《甲乙經》卷一第十五,只是編排次序略有不同。
原文
自目色赤至末,見《靈樞》卷十一第七十四《論疾診尺》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四。
白話
從「目色赤」到末尾,見於《靈樞》卷十一第七十四《論疾診尺》篇,又見於《甲乙經》卷十二第四。
原文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其主,脾也。
白話
心的配合是脈,它的榮華表現在面色,它的制約者是腎。肺的配合是皮膚,它的榮華表現在毫毛,它的制約者是心。肝的配合是筋,它的榮華表現在爪甲,它的制約者是肺。脾的配合是肌肉,它的榮華表現在口唇,它的制約者是肝。腎的配合是骨,它的榮華表現在頭髮,它的制約者是脾。
原文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䐢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此五味之所傷也。
白話
因此過多吃鹹味,就會使脈搏凝滯不暢而面色改變;過多吃苦味,就會使皮膚枯槁而毫毛脫落;過多吃辛味,就會使筋拘急而爪甲枯乾;過多吃酸味,就會使肌肉厚硬起皺而口唇翻起;過多吃甘味,就會使骨骼疼痛而頭髮脫落,這是五味所導致的損傷。
原文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合,五臟之氣也。
白話
所以心需要苦味,肺需要辛味,肝需要酸味,脾需要甘味,腎需要鹹味,這是五味與五臟之氣的相合關係。
原文
(平按:《素問》作「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臟之氣」,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此五味之合五臟之氣也。連上文。《太素》同。」)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炱者死,赤如衃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
白話
(平按:《素問》作「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臟之氣」,新校正說:「按全元起本說:此五味之合五臟之氣也。連上文。《太素》相同。」)所以面色出現青如草茲的會死,黃如枳實的會死,黑如煙煤的會死,赤如凝血的會死,白如枯骨的會死。
原文
(以上從《素問·五藏生成》篇補入。)此五色之死也。
白話
(以上從《素問·五藏生成》篇補入。)這是五種預示死亡的顏色。
原文
(茲,青之惡色也。炱音苔,謂草煙棲聚炱煤,黑之惡色也。衃,凝惡之血也。枯骨,白之惡色也。平按:《素問》之下有見字。)青如翠羽者生,黑如烏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此五色見而生者也。此五者,皆病候不死者色也。
白話
(茲,是青色中惡劣的顏色。炱讀音苔,指草煙聚集成的煙煤,是黑色中惡劣的顏色。衃,是凝固惡劣的血。枯骨,是白色中惡劣的顏色。平按:《素問》「之下」有「見」字。)面色青如翠鳥羽毛的可以存活,黑如烏鴉羽毛的可以存活,赤如雞冠的可以存活,黃如蟹腹的可以存活,白如豬脂的可以存活,這是五種顯露出來就能存活的顏色。這五種,都是病證中不至於死的顏色。
原文
(平按:《素問》黑如烏羽者生在白如豕膏者生下,見而生者也作之見生也。《甲乙》羽下、冠下、腹下、膏下,均無「者生」二字。)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榮也。
白話
(平按:《素問》中「黑如烏羽者生」在「白如豕膏者生」之下,「見而生者也」作「之見生也」。《甲乙經》在羽下、冠下、腹下、膏下,都沒有「者生」二字。)從心臟產生的榮華,像用白絹包裹朱砂;從肺臟產生的榮華,像用白絹包裹淺紅色;從肝臟產生的榮華,像用白絹包裹深青色;從脾臟產生的榮華,像用白絹包裹栝蔞;從腎臟產生的榮華,像用白絹包裹紫色,這是五臟所產生的榮華。
原文
(縞,工道反,白練。此五者,皆是無病平人之色也。平按:《甲乙》樓作蔞,蔞下有實字。《素問》榮上有外字《甲乙》同。)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此言五味藏色所當也。平按:《素問》味上有色字;)故白當皮,赤當脈,黃當肉,青當筋,黑當骨。
白話
(縞,音工道反,白色熟絹。這五種,都是無病健康人的面色。平按:《甲乙經》「樓」作「蔞」,蔞下有「實」字。《素問》「榮」上有「外」字,《甲乙經》相同。)五味與五臟相應:白色對應肺和辛味,赤色對應心和苦味,青色對應肝和酸味,黃色對應脾和甘味,黑色對應腎和鹹味;(這是說五味、五臟、五色所對應的關係。平按:《素問》「味」上有「色」字;)所以白色對應皮膚,赤色對應脈,黃色對應肌肉,青色對應筋,黑色對應骨。
原文
(此言五事五色所當也。平按:《素問》青當筋在黃當肉上。)諸脈者皆屬於目,諸髓者皆屬於腦,諸筋者皆屬於肝,諸血者皆屬於心,諸氣者皆屬於肺,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白話
(這是說五種功能與五色所對應的關係。平按:《素問》中「青當筋」在「黃當肉」之上。)所有脈都歸屬於目,所有髓都歸屬於腦,所有筋都歸屬於肝,所有血都歸屬於心,所有氣都歸屬於肺,這是四肢和八溪氣血朝夕運行的基礎。
原文
(諸脈、髓、筋、血、氣等五屬血氣,皆於四肢八溪朝夕往來。八溪,八脈也。平按:《素問》肝作節。)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捕。
白話
(諸脈、髓、筋、血、氣這五種都屬於血氣,它們在四肢和八溪中朝夕往來。八溪,就是八脈。平按:《素問》中「肝」作「節」。)所以人躺臥時血回歸於肝臟,肝臟得到血才能看東西,腳得到血才能走路,手掌得到血才能握持,手指得到血才能抓取。
原文
(人臥之時,肝、足、掌、手指四事,皆受作於四,能有所用也。平按:捕《素問》作攝。注指上手字,據經文肝足掌指四事,疑衍。)臥出而風吹之,血涘而膚者為痹,涘於脈者為泣,涘於足者為厥,(出不覆身也。臥不覆身,為風所吹,寒風入腠,血寒凝聚,積膚為痹,積脈血澀,積足為厥。厥,逆也。平按:涘《素問》作凝。而膚,而字《素問》作於,應依《素問》為允。)此五者,血行而不得反其故空,為厥痹。
白話
(人臥躺的時候,肝、足、掌、手指這四者,都接受血的濡養而能發揮作用。平按:「捕」《素問》作「攝」。注文中「指上」的「手」字,根據經文肝、足、掌、指四事,懷疑是衍文。)睡覺外出時被風吹到,血液凝滯在皮膚就成為痹證,凝滯在脈中就會血行澀滯,凝滯在足部就會發生厥逆,(「出」是指沒有蓋好身體。睡覺沒有蓋好身體,被風吹到,寒風侵入腠理,血受寒而凝聚,積聚在皮膚成為痹,積聚在脈中血行澀滯,積聚在足部成為厥。厥,就是逆的意思。平按:「涘」《素問》作「凝」。「而膚」的「而」字《素問》作「於」,應該依照《素問》比較妥當。)這五種情況,是血液運行而不能返回它原有的空竅,因而形成厥痹。
原文
(此諸五者,為得寒邪,入血凝澀,不得流入空竅中,故聚為足厥之病。有三無五,五當字誤也。平按:五《素問》作三,故空《素問》作空故,據本注,應依《素問》為允。)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小十二關,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容也,針之緣而去也。
白話
(這幾種情況,是因為感受寒邪,進入血液導致凝滯澀滯,不能流入空竅之中,所以積聚成為足厥的疾病。原文說「五者」但實際只有三種,「五」字應當是誤字。平按:「五」《素問》作「三」,「故空」《素問》作「空故」,根據本注,應該依照《素問》比較妥當。)人體有大谷十二處,小溪三百五十四處,還有叫做小十二關的部位,這些都是衛氣停留的地方,也是邪氣侵入的處所,用針刺的緣故就能去除疾病。
原文
(小曰溪,大曰谷,溪谷皆流水處也。故十二經脈名為大谷,三百六十五絡名曰小溪,據前後體例,無五十四。手足十二大節,名十二關。此等溪谷關節,皆是氣之行止之處,故為衛氣所留,邪氣所容,緣此針石行之,以去諸疾也。平按:小十二關《素問》作少十二俞,新校正云:「《太素》俞作關。」容《素問》作客。針之緣而去也《素問》作針石緣而去之。)
白話
(小的叫做溪,大的叫做谷,溪谷都是水流經過的地方。所以十二經脈稱為大谷,三百六十五絡脈稱為小溪,根據前後的體例,不應有「五十四」。手腳的十二個大關節,叫做十二關。這些溪谷關節,都是氣運行或停留的地方,因此衛氣留在此處,邪氣也容留在此處,憑藉針石等治療方法,可以去除各種疾病。平按:「小十二關」《素問》作「少十二俞」,新校正說:「《太素》『俞』作『關』。」「容」《素問》作「客」。「針之緣而去也」《素問》作「針石緣而去之」。)
原文
目色赤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白話
眼睛顏色發紅的,疾病在心;發白的,在肺;發青的,在肝;發黃的,在脾;發黑的,在腎;黃色難以具體描述的,疾病在胸中。
原文
(惡黃之色不可譬喻言之,言之故不可名之也。平按:《甲乙》白青黃黑下均有色者病三字。)
白話
(難看的黃色無法用比喻來說明,所以無法具體命名。平按:《甲乙經》在「白」、「青」、「黃」、「黑」下面都有「色者病」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