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五第十八《平人氣象論》篇,又見《甲乙經》卷四第一,惟編次小異。白話提出修訂平按:這一篇從開頭到結尾,見於《素問》卷五第十八〈平人氣象論〉篇,又見於《甲乙經》卷四第一篇,只是編排順序稍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