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骨度

骨度

骨度19
原文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四第十四《骨度》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七《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篇。
白話
平按:這篇從開頭到結尾,見於《靈樞》卷四第十四《骨度》篇,又見於《甲乙經》卷二第七《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篇。
原文
黃帝問伯高曰:脈度言脈之長短,何以立之也?
白話
黃帝問伯高說:脈度所說的脈的長短,用什麼作為標準來測定呢?
原文
(脈度,謂三陰三陽之脈所起之度,但不知長短也。)
白話
(脈度,是指三陰三陽之脈所起始的度量,但不知道具體的長短。)
原文
(平按:言脈之長短《靈樞》、《甲乙》作言經脈之長短。)伯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小大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
白話
(平按:說脈的長短,《靈樞》、《甲乙》作說經脈的長短。)伯高說:先測量他骨節的大小、寬窄、長短,那麼脈度就可以確定了。
原文
(人之皮肉可肥瘦增減,骨節之度不可延縮,故欲定脈之長短,先言骨度也。)黃帝問曰:願聞眾人之度,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
白話
(人的皮肉可以肥瘦增減,骨節的度量卻不能延長或縮短,所以想要確定脈的長短,先要說骨度。)黃帝問道:希望聽聽一般人的骨度,人身高七尺五寸的,他的骨節的大小長短各是多少?
原文
伯高答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眾人之中,又為三等:七尺六寸以上,名為大人;七尺四寸以下,名為小人;七尺五寸,名為中人。今以中人為法,則大人小人皆以為定。何者?取一合七尺五寸人身量之,合有七十五分,則七尺六寸以上大人,亦准為七十五分,七尺四寸以下乃至嬰兒,亦准七十五分,以此為定,分立經脈長短並取空穴。自頸項骨以上為頭顱骨,以為頭大骨也,當其粗處以繩圍也。)胸圍四尺五寸,(缺盆以下𩩲骬以上為胸,當中圍也。平按:注𩩲原作髑,當系𩩲字傳寫之誤。查蔽心者為𩩲骬,亦曰鳩尾,臆前蔽骨也。謹作𩩲。別本作𩩲。)腰圍四尺二寸。
白話
伯高回答說:頭的大骨周長二尺六寸,(眾人之中,又分為三等:七尺六寸以上的,名叫大人;七尺四寸以下的,名叫小人;七尺五寸的,名叫中人。現在以中人為標準,那麼大人小人都以此為定準。為什麼呢?取一合七尺五寸人身量的標準,其中有七十五分,那麼七尺六寸以上的大人,也准為七十五分,七尺四寸以下乃至嬰兒,也准七十五分,以此作為定準,分別建立經脈的長短並取空穴。從頸項骨以上為頭顱骨,作為頭的大骨,在最粗的地方用繩子圍量。)胸圍四尺五寸,(缺盆以下到𩩲骬以上為胸部,正當胸部的周長。平按:注𩩲原作髑,應當是𩩲字傳寫的錯誤。查遮蔽心臟的叫𩩲骬,也叫鳩尾,是胸前的蔽骨。謹改為𩩲。別本作𩩲。)腰圍四尺二寸。
原文
(當二十一椎腰輸之中圍也。)發所覆者,顱至項長尺二寸,(頭顱骨,取發所覆之處,前後量也。平按:所覆,所字袁刻誤作至。)發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參折。
白話
(正對二十一椎腰俞的中間周圍。)頭髮覆蓋的部分,從顱頂到項部長一尺二寸,(頭顱骨,取頭髮覆蓋的地方,前後量。平按:所覆,袁刻誤作至。)頭髮以下到下巴長一尺,君子各分三等來折算。
原文
(髮際以下至頤端,量之一尺。一尺面分中分為三,三分謂天地人。君子三分齊等,與眾人不同也。參,三也。平按:參折《靈樞》作終折,《甲乙》作參,注云:又作三,又作終。)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頤端,橫當結喉端也。結喉端至缺盆中,不取上下量。)缺盆以下至𩩲骬長九寸,(從缺盆中至𩩲骬,皮際量也。平按:𩩲骬說見前,《靈樞》注云:音曷於,肩骨也。恐未安。注皮字別抄本亦作歧。)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白話
(從髮際到下巴端,量得一尺。一尺面部分為三分,中間分為三,三分叫做天地人。君子的三分相等,與普通人不同。參,就是三的意思。平按:參折《靈樞》作終折,《甲乙》作參,注說:又作三,又作終。)從喉結以下到缺盆中央長四寸,(下巴端,橫對喉結端。從喉結端到缺盆中央,不取上下量。)從缺盆以下到鳩尾長九寸,(從缺盆中央到鳩尾,測量皮際的長度。平按:鳩尾說見前,《靈樞》注說:音曷於,是肩骨。可能不對。注皮字別抄本也作歧。)超過就肺大,不足就肺小。
原文
(心肺俱在胸中,心在肺間,故不言大小也。)𩩲骬以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俠齊,故量𩩲骬下但八寸。)過則胃大,不滿則胃小。
白話
(心肺都在胸中,心在肺之間,所以不說大小。)從鳩尾以下到天樞長八寸,(天樞俠臍,所以量鳩尾下只有八寸。)超過就胃大,不足就胃小。
原文
(八寸之中亦有脾臟,以其胃大,故但言胃大小也。)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短。
白話
(八寸之中也有脾臟,因為胃大,所以只說胃的大小。)從天樞以下到橫骨長六寸半,超過就迴腸寬長,不足就短。
原文
(橫骨,在陰上橫骨。迴腸,大腸也。大腸當齊,小腸在後附脊齊上,故不言之也。平按:《靈樞》、《甲乙》則短作則狹短。)橫骨長六寸半,(橫量非數。)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內輔,膝下內箱骨,輔脛也。平按:下至內輔之上廉《靈樞》、《甲乙》作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注脛袁刻誤作頸。)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內輔骨長三寸半也。)內輔之下廉以下至內踝長尺三寸,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內踝端至地也。
白話
(橫骨,在陰部上方的橫骨。迴腸,是大腸。大腸正對著臍部,小腸在後面附著在脊柱上,所以不談論它。平按:《靈樞》、《甲乙》「就短」作「就狹短」。)橫骨長六寸半,(橫量不是數字。)從膝彎以上到內側輔骨的上緣長一尺八寸,(內輔,是膝下的內側箱骨,輔助小腿的骨。平按:「下至內輔之上廉」《靈樞》、《甲乙》作「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注小腿袁刻誤作頸。)從內輔骨上緣到下緣長三寸半,(內輔骨長三寸半。)從內輔骨下緣到內踝長一尺三寸,從內踝到地長三寸,是從內踝端到地的距離。
原文
膝膕以下至跗屬長尺六寸,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從膝以下,當膝後曲處量也。)故骨圍大則大,過小則不及。
白話
從膝窩以下到跗屬長一尺六寸,從跗屬到地長三寸,(從膝以下,正對膝後彎曲處量。)所以骨圍大就大,過大或過小都不適宜。
原文
(故頭骨圍大,則過於身骨;頭骨圍小,不及身骨也。)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缺盆左右箱上下高骨,名曰柱骨。後額角至此柱骨端,合有一尺,與頤端齊也。計柱骨上下長四寸,經不言也。)行掖中不見者長四寸,(排手而行,取掖下不見處以上至柱骨,四寸也。)掖以下至季脅長尺二寸,(季肋曰季脅。)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尻髀二骨相接之處,名曰髀樞。)髀樞以下至膝中長尺九寸,(當膝側中。)膝以下至外踝長尺六寸,(至外踝之中也。)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白話
(所以頭骨圍大,就超過身體骨骼;頭骨圍小,就不及身體骨骼。)從角以下到柱骨長一尺,(缺盆左右兩側箱上下高起的骨頭,叫柱骨。從後額角到這柱骨端,共有一尺,與下巴端齊平。計算柱骨上下長四寸,經文沒有說。)行走時腋窩中看不見的部分長四寸,(分開手行走,取腋窩下看不見的地方以上到柱骨,是四寸。)從腋窩以下到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肋叫季脅。)從季脅以下到髀樞長六寸,(尻骨和髀骨兩骨相接的地方,叫髀樞。)從髀樞以下到膝中央長一尺九寸,(正對膝側中央。)從膝以下到外踝長一尺六寸,(到外踝中央。)從外踝以下到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到地長一寸。
原文
(外踝下如前高骨,名曰京骨。)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耳前當耳門者廣尺三寸,(頭顱圍有二尺六寸,此完骨相去九寸,耳門相去尺三寸,合有二尺二寸,小四寸者,各取完骨之前至耳二寸,兩箱合有四寸,並前即有二尺六寸,經不言之也。平按:廣尺三寸《甲乙》作廣一尺二寸,注云:一作三寸。)兩顴之間相去七寸,兩乳之間廣九寸半,兩髀之間廣六寸半。
白話
(外踝下面像前面那樣的高骨,叫京骨。)耳後正對完骨的地方寬九寸,耳前正對耳門的地方寬一尺三寸,(頭顱周長有二尺六寸,這是完骨相距九寸,耳門相距尺三寸,共合有二尺二寸,小四寸的,各取完骨之前到耳二寸,兩側共四寸,加上前面的就成為二尺六寸,經文沒有說。平按:寬尺三寸《甲乙》作寬一尺二寸,注說:一作三寸。)兩顴之間相距七寸,兩乳之間寬九寸半,兩髀之間寬六寸半。
原文
(兩顴兩乳取其端,兩髀取中也。平按:原抄本兩顴右旁有「顴,巨員反,頰骨也」七字,恐系後人校記,非楊注。)足長尺二寸,廣四寸半。
白話
(兩顴兩乳取其端,兩髀取其中。平按:原抄本兩顴右旁有「顴,巨員反,頰骨也」七字,恐怕是後人校記,不是楊注。)腳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
原文
(取足中指至足跟端量之,以取長也;以尺二長中折處橫量之,以取廣也。)肩至肘長尺七寸,(從肩端至肘端量也。)肘至捥長尺二寸半,(肘端至捥。捥者,臂手相接之處。)捥至中指本節長四寸,(指有三節,此為下節,故曰本節。)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
白話
(取腳中指到腳跟端量,以取長度;用一尺二的長在中間折斷處橫量,以取寬度。)從肩到肘長一尺七寸,(從肩端到肘端量。)從肘到腕長一尺二寸半,(從肘端到腕。腕,是手臂相接的地方。)從腕到中指本節長四寸,(手指有三節,這是最下的一節,所以叫本節。)從本節到指尖長四寸半。
原文
(從本節端至中指末,合四寸半。今人取手大指第一節為寸,以定針灸分寸者,不相當也。)項發以下至膂骨長三寸半,(膂骨,脊骨。從後髮際下至脊端量之也。平按:膂《靈樞》作背,《甲乙》作脊。三寸半《靈樞》作二寸半,《甲乙》注云:一作二寸。)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每一節長一尺也,故二十一節長三尺也,下文具之。)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舉上一節以為例,余皆同也。分之一者,一寸□□之外,更有餘分之一也,其實則七分分之二也。平按:分之一奇分在下《甲乙》作分之七奇分之一。注一寸下原缺二字,據經文當作四分二字。)故上七節下至於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此七節之數也。每節一寸四分分之一,故七節得九寸八分分之七,其實一尺全也。何者?每節餘分七分分之二,七節有餘分十四,以七除十四得二分,二分並九寸八分,故為一尺也。)此眾人之骨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
白話
(從本節端到中指尖,共四寸半。現在有人取手大拇指第一節作為一寸,用來確定針灸分寸的,不恰當。)從項髮際以下到脊骨長二寸半,(脊骨,是脊骨。從後髮際下到脊端量。平按:脊《靈樞》作背,《甲乙》作脊。二寸半《靈樞》作二寸半,《甲乙》注說:一作二寸。)從脊骨以下到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每一節長一尺,所以二十一節長三尺,下面有詳細說明。)上一節長一寸四分加餘分之一,奇零的餘分在下面,(舉上一節為例,其餘都相同。分之一,是指一寸四分之外,還有餘分之一,實際是七分分之二是零。平按:分之一奇分在下《甲乙》作分之七奇分之一。注一寸下原缺二字,據經文當作四分二字。)所以上面七節下到脊骨共九寸八分分之七,(這是七節的數目。每節一寸四分分之一,所以七節得九寸八分分之七,實際是一尺整。為什麼?每節餘分七分分之二,七節有餘分十四,以七除十四得二分,二分加上九寸八分,所以是一尺。)這是一般人的骨度,用來確定經脈的長短。
原文
(此為眾人骨度多同者為準,以立經脈長短也。)是故視其經絡之在於身也,其見浮而堅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少氣也。
白話
(這是以一般人的骨度多數相同者為標準,用來確定經脈的長短。)所以觀察經絡在身上的分布,那些顯現浮而堅的,顯現明而大的,多血;細而沉的,少氣。
原文
(見而浮堅者,絡脈也。見而明大者,血盛也。細而沉者,少氣少血。或作多氣也。平按:少氣《靈樞》、《甲乙》作多氣。注見而明大袁刻誤作其見明而大。)
白話
(顯現浮而堅的,是絡脈。顯現明而大的,血旺盛。細而沉的,少氣少血。或者作多氣。平按:少氣《靈樞》、《甲乙》作多氣。注見而明大袁刻誤作其見明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