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六

氣府論(3)

卷之六16
原文
(謂委中、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氣穴法。經言氣脈所發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由此則大數差錯,傳寫有誤也。按:新校正云:「詳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風門、風池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總數計之,明知此三穴,後之妄增也。」)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兩角上各二,(謂天衝、曲鬢,左右各二也。天衝在耳上如前三分,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五壯。曲鬢在耳上入髮際曲隅陷者中,鼓頷有空,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天衝法。)直目上髮際內各五,(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是也。臨泣在直目上入髮際五分,是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留七呼。目窗在臨泣後一寸,正營在目窗後一寸,承靈在正營後一寸半,腦空在承靈後一寸半,挾枕骨後枕骨上,並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刺四分,余並刺三分,灸五壯。按:新校正云:「腦空在枕骨後枕骨上,甲乙經作玉枕骨下。」)耳前角上各一,(謂頷厭二穴也。在曲角上顳顬之上廉,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七分,留七呼,灸三壯,刺深令人耳無所聞。)耳前角下各一,(謂懸釐二穴也。在曲角上顳顬之下廉,手足少陽陽明四脈之交會,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按:新校正云:「後手少陽中雲角上,此云角下,必有一誤。」)銳發下各一,(謂和髎二穴也。在耳前銳發下橫動脈,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按:甲乙經云:手足少陽手太陽三脈之會。)客主人各一,(客主人,穴名也,在耳前上廉起骨端,開口有空,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按:甲乙經及氣穴禁刺二注並雲手少陽足陽明之會,與此異。)耳後陷中各一,(謂翳風二穴也。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下關各一,(下關,穴名也,所在刺灸氣穴同法。)耳下牙車之後各一,(謂頰車二穴也。刺灸分壯氣穴同法。)缺盆各一,(缺盆,穴名也,在肩上橫骨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二分,留七呼,灸三壯,太深令人逆息。按:骨空注作手陽明。)掖下三寸,脅下至胠八間各一,掖下三寸,同身寸也。
白話
(指的是委中、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六個穴位。左右而言,就是十二個俞穴。它們的刺灸方法如同氣穴法。經文說氣脈所發的有七十八穴,現在這裡所包含的加上遺漏的有九十三穴,由此可知數字有差錯,傳抄有錯誤。按:新校正說:「詳王氏說加上遺漏的九十三穴,現在加上大杼、風門、風池成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總數計算,明知這三個穴位是後來胡亂添加的。」)足少陽脈氣所發的有六十二穴:兩邊角上各二穴,(指的是天衝、曲鬢,左右各二穴。天衝在耳朵上方如前三分,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五壯。曲鬢在耳朵上方入髮際的曲角凹陷中,鼓頷時有空隙,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同天衝法。)直對眼睛上方的髮際內各五穴,(指的是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是也。臨泣在直對眼睛上方入髮際五分,是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留七呼。目窗在臨泣後一寸,正營在目窗後一寸,承靈在正營後一寸半,腦空在承靈後一寸半,挾枕骨後枕骨上,都是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刺四分,其餘都刺三分,灸五壯。按:新校正說:「腦空在枕骨後枕骨上,甲乙經作玉枕骨下。」)耳前角上各一穴,(指的是頷厭二穴。在曲角上顳顬的上緣,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七分,留七呼,灸三壯,刺深會使人耳朵聽不到聲音。)耳前角下各一穴,(指的是懸釐二穴。在曲角上顳顬的下緣,手、足少陽、陽明四脈的交會,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按:新校正說:「後手少陽中說角上,此處說角下,必有一處錯誤。」)銳發下各一穴,(指的是和髎二穴。在耳前銳發下的橫動脈,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按:甲乙經說:手、足少陽、手太陽三脈之會。)客主人各一穴,(客主人,是穴名,在耳前上緣骨端,張口有空隙,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按:甲乙經及氣穴禁刺二注都說手少陽、足陽明之會,與此不同。)耳後凹陷中各一穴,(指的是翳風二穴。在耳後凹陷中,按壓時牽引到耳中,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下關各一穴,(下關,是穴名,所在刺灸方法與氣穴法相同。)耳下牙車之後各一穴,(指的是頰車二穴。刺灸分壯與氣穴法相同。)缺盆各一穴,(缺盆,是穴名,在肩上橫骨凹陷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二分,留七呼,灸三壯,太深會使人呼吸困難。按:骨空注作手陽明。)腋下三寸,脅下到腋下八個肋間各一穴,腋下三寸,同身寸。
原文
掖下謂淵掖、輒筋、天池,脅下至胠則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髎,九穴也。左右共一十八穴也。
白話
腋下指的是淵腋、輒筋、天池,脅下到腋下則是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髎,共九個穴位。左右一共十八個穴位。
原文
淵掖在掖下三寸,足少陽脈氣所發,舉臂得之,刺三分,禁不可灸。
白話
淵腋在腋下三寸,足少陽脈氣所發,舉臂時可以取到,刺三分,禁止不可灸。
原文
輒筋在掖下三寸,復前行一寸搓脅(按:甲乙經搓作著,下同),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六分,灸三壯。
白話
輒筋在腋下三寸,再向前行一寸貼近脅部(按:甲乙經「搓」作「著」,下同),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六分,灸三壯。
原文
天池在乳後二寸(按:甲乙經作一寸),掖下三寸搓脅,直腋撅肋間,手心主足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
白話
天池在乳後二寸(按:甲乙經作一寸),腋下三寸貼近脅部,直對腋下撅起肋間,手厥陰心主、足少陽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
原文
日月,膽募也,在第三肋端,橫直心蔽骨旁各二寸五分,上直兩乳(按:甲乙經云日月在期門下五分),足太陰少陽二脈之會,刺七分,灸五壯。
白話
日月,是膽的募穴,在第三肋端,橫向正對心蔽骨旁各二寸五分,上方正對兩乳(按:甲乙經說日月在期門下五分),足太陰、少陽二脈之會,刺七分,灸五壯。
原文
章門,脾募也,在季肋端,足厥陰少陽二脈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八分,留六呼,灸三壯。
白話
章門,是脾的募穴,在季肋端,足厥陰、少陽二脈之會,側臥,彎曲上方的腳,伸直下方的腳,舉臂取之,刺八分,留六呼,灸三壯。
原文
帶脈在季肋下一寸八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六分,灸五壯。
白話
帶脈在季肋下一寸八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六分,灸五壯。
原文
五樞在帶脈下三寸,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一寸,灸五壯。
白話
五樞在帶脈下三寸,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一寸,灸五壯。
原文
維道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灸分壯如章門法。
白話
維道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灸分壯如同章門法。
原文
居髎在章門下八寸三分,胳骨上陷者中,陽蹺足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維道法。
白話
居髎在章門下八寸三分,胳骨上凹陷中,陽蹺、足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同維道法。
原文
所以謂之八間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凡八肋骨。
白話
之所以稱為八間,是因為從腋下三寸到季肋共有八根肋骨。
原文
髀樞中旁各一,(謂環跳二穴也。刺灸分壯氣穴同法。按:新校正云:「氣穴論云兩髀厭分中,王注為環跳穴,又甲乙經云環跳在髀樞中,今云髀樞中旁各一者,蓋謂此穴在髀樞中也,旁各一者,謂左右各一穴也,非謂環跳在髀樞中旁也。」)膝以下至足小趾次趾各六俞。
白話
髀樞中旁各一穴,(指的是環跳二穴。刺灸分壯與氣穴法相同。按:新校正說:「氣穴論說兩髀厭分中,王注認為是環跳穴,又甲乙經說環跳在髀樞中,現在說髀樞中旁各一者,大概是說此穴在髀樞中,旁各一者,是說左右各一穴,並非說環跳在髀樞中的旁邊。」)膝以下到足小趾次趾各六個俞穴。
原文
(謂陽陵泉、陽輔、丘虛、臨泣、俠谿、竅陰,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壯氣穴同法。)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八穴:額顱髮際旁各三,(謂懸顱、陽白、頭維,左右共六穴也。正面髮際橫行數之,懸顱在曲角上顳顬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壯。陽白在眉上一寸,直瞳子,足陽明陰維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頭維在頭角髮際,挾本神兩旁各一寸五分,足少陽陽明二脈之交會,刺五分,禁不可灸。按:新校正云:「甲乙經陽白足少陽陽維之會,今注云足陽明陰維之會。詳此在足陽明脈氣所發中,則足陽明近是。然陽明經不到此,又不與陰維會。疑王注非,甲乙經為得矣。」)面鼽骨空各一,(謂四白穴也。在目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四分,不可灸。按:甲乙經刺三分,灸七壯。)大迎之骨空各一,(大迎,穴名也,在曲頷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人迎各一,(人迎,穴名也,在頸挾結喉旁大脈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四分,過深殺人,禁不可灸。)缺盆外骨空各一,謂天髎二穴也。
白話
(指的是陽陵泉、陽輔、丘虛、臨泣、俠谿、竅陰,六個穴位。左右而言,就是十二個俞穴。它們的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法相同。)足陽明脈氣所發的有六十八穴:額顱髮際旁各三穴,(指的是懸顱、陽白、頭維,左右共六穴。從正面髮際橫行數之,懸顱在曲角上顳顬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壯。陽白在眉上一寸,正對瞳孔,足陽明、陰維二脈之會,刺三分,灸三壯。頭維在頭角髮際,挾本神兩旁各一寸五分,足少陽、陽明二脈之交會,刺五分,禁止不可灸。按:新校正說:「甲乙經陽白是足少陽、陽維之會,現在注說足陽明、陰維之會。詳此在足陽明脈氣所發中,則足陽明相近。但陽明經不到此處,又不與陰維會。懷疑王注不對,甲乙經是正確的。」)面鼽骨空各一穴,(指的是四白穴。在目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四分,不可灸。按:甲乙經刺三分,灸七壯。)大迎之骨空各一穴,(大迎,是穴名,在曲頷前一寸三分,骨凹陷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人迎各一穴,(人迎,是穴名,在頸部挾結喉旁大脈搏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四分,過深會殺人,禁止不可灸。)缺盆外骨空各一穴,指的是天髎二穴。
原文
在肩缺盆中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陽陽維三脈之會,刺八分,灸三壯。
白話
在肩部缺盆中伏骨的角落凹陷中,手、足少陽、陽維三脈之會,刺八分,灸三壯。
原文
膺中骨間各一,(謂膺窗等六穴也。膺窗在胸兩旁,挾中行各相去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四分,灸五壯。此穴之上又有氣戶、庫房、屋翳,下又有乳中、乳根。氣戶在巨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四寸八分。庫房在氣戶下一寸六分。屋翳在氣戶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一寸六分陷者中,則乳根穴也。並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灸刺,灸刺之不幸生蝕瘡,瘡中有清汁膿血者可治,瘡中有瘜肉若蝕瘡者死。餘五穴並刺四分,灸三壯。)挾鳩尾之外,當乳下三寸,挾胃脘各五,(謂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一,五穴也,左右共十穴也,挾腹中行兩旁相去四寸。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一各上下相去一寸,並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八分,灸五壯。按:甲乙經不容刺五分,此注疑誤。)挾齊廣三寸各三,(廣謂去齊橫廣也。廣三寸者,各如太一之遠近也。各三者,謂滑肉門、天樞、外陵也。滑肉門在太一下一寸,天樞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於齊,外陵在天樞下一寸,並足陽明脈氣所發。天樞刺五分,留七呼。滑肉門、外陵各刺八分,灸五壯。按:甲乙經雲天樞在齊旁各二寸,上曰滑肉門,下曰外陵,是三穴者,去臍各二寸也。今此經與注云廣三寸,是與甲乙不同,疑此經本有誤也。)下臍二寸,挾之各三,下臍二寸,則外陵下之一寸,大巨穴也。各三者,謂大巨、水道、歸來也。
白話
胸中骨間各一穴,(指的是膺窗等六穴。膺窗在胸兩旁,挾中行各相距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凹陷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身取之,刺四分,灸五壯。此穴之上又有氣戶、庫房、屋翳,下方又有乳中、乳根。氣戶在巨骨下,下方正對膺窗,距離膺窗上方四寸八分。庫房在氣戶下一寸六分。屋翳在氣戶下三寸二分。下方就是膺窗,膺窗之下,就是乳中。乳中穴下一寸六分凹陷中,就是乳根穴。都是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身取之。乳中禁止不可灸刺,灸刺若不慎會生蝕瘡,瘡中有清汁膿血的可治,瘡中有瘜肉如蝕瘡的會死。其餘五穴都刺四分,灸三壯。)挾鳩尾之外,正當乳下三寸,挾胃脘各五穴,(指的是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一,五穴,左右共十穴,挾腹中行兩旁相距四寸。不容在第四肋端,向下到太一各上下相距一寸,都是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八分,灸五壯。按:甲乙經不容刺五分,此注疑有誤。)挾臍廣三寸各三穴,(廣是指距離臍的橫向寬度。廣三寸,是各如太一之遠近。各三者,指的是滑肉門、天樞、外陵。滑肉門在太一下一寸,天樞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於臍,外陵在天樞下一寸,都是足陽明脈氣所發。天樞刺五分,留七呼。滑肉門、外陵各刺八分,灸五壯。按:甲乙經說天樞在臍旁各二寸,上方叫滑肉門,下方叫外陵,這三個穴,距離臍各二寸。現在此經與注說廣三寸,是與甲乙經不同,懷疑此經本有錯誤。)下臍二寸,挾之各三穴,下臍二寸,就是外陵下一寸,大巨穴。各三者,指的是大巨、水道、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