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五

至真要大論(15)

卷之五4
原文
帝曰:六氣標本所從不同奈何?岐伯曰: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帝曰:願卒聞之。
白話
黃帝問:六氣中標本從屬的關係各不相同,是為什麼呢?岐伯說:有的氣從本,有的氣從標,也有的既不從本也不從標。黃帝說:我想詳細聽聽這個道理。
原文
岐伯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白話
岐伯說:少陽、太陰之氣順從其本質,少陰、太陽之氣既順從本質也順從標象,陽明、厥陰之氣既不順從本質也不順從標象,而是順從中間之氣。
原文
(少陽之本火,太陰之本濕,本末同,故從本也。少陰之本熱,其標陰,太陽之本寒,其標陽,本末異,故從本從標。陽明之中太陰,厥陰之中少陽,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從本從標從中,皆以其為化主之用也。)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白話
(少陽的本質是火,太陰的本質是濕,本與末相同,所以順從本。少陰的本質是熱,它的標是陰;太陽的本質是寒,它的標是陽,本與末不同,所以既順從本也順從標。陽明的中間之氣是太陰,厥陰的中間之氣是少陽,本末與中間之氣不同,所以既不順從本也不順從標,而是順從中間之氣。無論順從本、順從標還是順從中,都是因為他們是化氣的主宰。)因此,順從本的,其變化產生於本;既順從本又順從標的,則有本與標的變化;順從中的,則以中間之氣為變化。
原文
(化謂氣化之元主也。有病,以元主氣,用寒熱藥治之。按:六微旨大論曰:「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本標不同,氣應異象。」此之謂也。)
白話
(化,是指氣化的根本主宰。若有疾病,根據其根本主宰之氣,用寒藥或熱藥來治療。按:六微旨大論說:「所謂的本,是在本之下出現的中間之氣;在見之下,是氣的標。本與標不同,所應之象也就不同。」說的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