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五

至真要大論(9)

卷之五5
原文
帝曰:善!氣之上下,何謂也?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分也,地氣主之。
白話
黃帝說:好!氣的上與下,是什麼意思呢?岐伯說:身體上半部,其氣有三,屬於天的部分,由天氣主管;身體下半部,其氣有三,屬於地的部分,由地氣主管。
原文
(按:張景岳曰:「氣之上下,司天在泉也,而人身應之,則身半以上,陽氣三,陰氣亦三,是為手之六經,應天之分,故天氣主之;身半以下,亦陽氣三,陰氣三,是為足之六經,應地之氣,故地氣主之。六節臟象論亦云:『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亦是三陰三陽之義。」)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半,所謂天樞也。
白話
(按:張景岳說:「氣的上與下,指的是司天和在泉,而人體與之相應,則身體上半部,陽氣有三,陰氣也有三,這就是手部的六條經脈,對應天的部分,所以由天氣主管;身體下半部,也有陽氣三,陰氣三,這就是足部的六條經脈,對應地的氣,所以由地氣主管。《六節臟象論》也說:『其氣有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這也是三陰三陽的意義。」)以名稱來命名氣,以氣來命名部位,而論述其疾病,半,就是所謂的天樞。
原文
(「以名命氣,謂正其名則氣有所屬,如三陰三陽者名也,名既立則六氣各有所主矣。以氣命處,謂六經之氣各有其位,察其氣則中外前後上下左右病處可知矣。半,身半也,上下之中也。以人身言之,則前及於臍,後及於腰,故臍旁二寸,名天樞穴,正取身半之義。」)故上勝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
白話
(「以名稱來命名氣,意思是確定其名稱則氣有所歸屬,例如三陰三陽就是名稱,名稱確立之後六氣就各有所主管了。以氣來命名部位,意思是六經之氣各有其位置,觀察其氣就能知道內外前後上下左右的病位了。半,就是身體的一半,上下之中。以人體來說,則前面到肚臍,後面到腰部,所以肚臍旁開二寸,名為天樞穴,正是取身體一半的意義。」)所以上勝而下部都生病的人,以地名來稱呼;下勝而上部都生病的人,以天名來稱呼。
原文
(「上勝則下虛而下俱病者,即名地氣也;下勝則上虛而上俱病者,即名天氣也。六元正紀大論曰:『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亦此之謂。」)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復至則不以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
白話
(「上勝則下部虛弱而下部都生病,就稱為地氣;下勝則上部虛弱而上部都生病,就稱為天氣。《六元正紀大論》說:『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也是這個意思。」)所謂勝氣到來,是報氣屈伏而未發作。復氣到來則不以天地來區分名稱,都按照復氣的法則來處理。
原文
(「凡勝至為病者,以報氣未發也,故病在上則求乎天,病在下則求乎地。若復氣已至,則不以天地異名,但求復氣所居,隨微甚以為治法也,如前章治六氣之復,及下文雲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皆治復之法。」)
白話
(「凡是勝氣到來導致的疾病,是因為報氣尚未發作,所以病在上部則求之於天,病在下部則求之於地。如果復氣已經到來,則不以天地來區分名稱,只求復氣所在之處,根據其輕重來決定治法,如前章治療六氣之復,以及下文所說氣之復,和緩的使其平復,暴烈的奪取其勢,都是治療復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