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四

六元正紀大論(13)

卷之四7
原文
上少陽相火,中太商金運,下厥陰木,同正商。
白話
上方是少陽相火,中間是太商金運,下方是厥陰木,與正商相同。
原文
(「本年金運太過,遇司天相火制之,則金得其平,所謂堅成之紀,上徵與正商同也。」)
白話
(「本年金運太過,遇到司天相火的制約,則金氣得到平衡,這就是所謂的堅成之紀,上徵與正商相同。」)
原文
其運涼,其化霧露清切,(「此庚年太商之正化,五常政大論云:其德霧露蕭飋。」)其變肅殺凋零,其病肩背胸中。
白話
其運氣為涼,其化生為霧露清涼急切,(「這是庚年太商的正化,五常政大論說:它的德性是霧露蕭瑟。」)其變動為肅殺凋零,其疾病在肩背胸中。
原文
(「金邪在肺也。」按:此但言病所而不言病症,蓋闕文也。)火化七,清化九,風化三,正化度也。
白話
(「金邪在肺。」按:這裡只說病位而不說病症,大概是缺文。)火化七,清化九,風化三,這是正化的度數。
原文
其化上鹹寒,中辛溫,下辛涼,藥食宜也。(「中運同正商,故宜辛溫。上下同前。」)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宮
白話
其治療上宜用鹹寒,中宜用辛溫,下宜用辛涼,這是藥物與飲食的適宜。(「中運與正商相同,所以適宜辛溫。上下與前相同。」)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宮
原文
丙寅 丙申歲(「新校正云:詳丙申之歲,申金生水,水化之令轉盛,司天相火為病當減半。」)上少陽相火,中太羽水運,下厥陰木。
白話
丙寅、丙申年(「新校正說:詳察丙申之年,申金生水,水化的時令轉強,司天相火導致的疾病應當減半。」)上方是少陽相火,中間是太羽水運,下方是厥陰木。
原文
其運寒肅,其化凝慘凜冽,(「此丙年太羽之正化。五常政大論云:其德凝慘寒雰。」)其變冰雪霜雹,(「此上二條,與丙辰丙戌年文同。但彼以寒水司天,此以相火司天,必有微甚於其間者。」)其病寒,浮腫。火化二,寒化六,風化三,所謂正化日也。
白話
其運氣為寒肅,其化生為凝結慘淡凜冽,(「這是丙年太羽的正化。五常政大論說:它的德性是凝慘寒雰。」)其變動為冰雪霜雹,(「以上兩條,與丙辰、丙戌年的文字相同。但彼處以寒水司天,此處以相火司天,其中必有輕重差異。」)其疾病為寒、浮腫。火化二,寒化六,風化三,這就是所謂的正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