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四

六元正紀大論(7)

卷之四9
原文
上陽明金,中少角木運,(「丁為陰木,故屬少角。」)下少陰火,同正商。
白話
天上是陽明燥金司天,中間是少角木運(丁年屬陰木,所以屬於少角),地下是少陰君火在泉,與正商相同。
原文
(「丁年歲木不及,而司天燥金勝之,則金兼木化,反得其政,所謂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同也。」)
白話
(丁年歲木不及,司天燥金勝過木,於是金兼有木的變化,反而得到木的政令,這就是所謂的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相同。)
原文
其運風清熱,(「風為中運少角之氣,清為勝風之氣,熱為復清之氣,余少運勝復皆同。後仿此。」)清化熱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
白話
它的運氣是風、清、熱(風是中運少角的氣,清是勝風的氣,熱是復清的氣,其餘少運的勝復都相同。後仿此。)清化與熱化的勝復相同,這就是所謂的邪氣化日。
原文
(「丁年少角木運不及,故有燥金來勝之清化,有清化則有火子來復之熱化,然皆非本年正化。故曰邪化日也。同者,謂二年相同也。凡陰年不及,故有勝復邪化,而陽年則不言勝氣。後仿此。」)災三宮。
白話
(丁年少角木運不及,所以有燥金來勝的清化,有清化就有火子來復的熱化,然而這些都不是本年的正化,所以稱為邪化日。同,是說兩年相同。凡是陰年不及,所以有勝復邪化,而陽年則不說勝氣。後仿此。)災害在第三宮。
原文
(「災,傷也。三宮,東方震宮,木正之方也。木運不及,故本方受災。陽年太過,則不言災宮。凡言災宮,皆以五正宮生數為例,故言三不言八。後仿此。」)
白話
(災,是損傷的意思。三宮,是東方震宮,木的正位。木運不及,所以本方受災。陽年太過,則不說災宮。凡是說到災宮,都以五正宮的生數為例,所以說三不說八。後仿此。)
原文
燥化九,(「司天。」)風化三,(「中運不及,其數生也。」)熱化七,(「在泉。」)所謂正化日也。
白話
燥化作用在九(司天),風化作用在三(中運不及,其數為生數),熱化作用在七(在泉),這就是所謂的正化日。
原文
其化上苦小溫,中辛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白話
它的化氣,在上宜用苦味小溫的藥,在中宜用辛味和性的藥,在下宜用鹹味寒性的藥,這就是所謂的藥食適宜。
原文
(「上苦小溫苦屬火,以治金也。中辛和,辛屬金,以和少角也。下鹹寒,以水治火也。玄珠云:上苦熱。」)少角(初正)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白話
(上苦小溫:苦屬火,用以治金。中辛和:辛屬金,用以調和少角。下鹹寒:以水治火。玄珠說:上宜苦熱。)少角(初正)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原文
癸卯 癸酉歲(俱同歲會。按:新校正云:「本論下文云:『不及而加同歲會。』此運少徵為不及,下加少陰,故云同歲會。」)
白話
癸卯、癸酉年(都是同歲會。按:新校正說:「本論下文說:『不及而加同歲會。』此運少徵為不及,下加少陰,所以說同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