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四

五運行大論(1)

卷之四10
原文
五運者,五行各司一運。行者,謂主時行令,是謂五運行也。
白話
五運,就是五行各自掌管一個運。行,指的是主管時令運行,這就是所謂的五運行。
原文
通篇約分九段,每段各有精義,蓋合運五氣六而為言者也。
白話
全篇大致分為九段,每段都有精妙的義理,是綜合五運六氣來論述的。
原文
黃帝坐明堂,始正天綱,臨觀八極,考建五常。
白話
黃帝坐在明堂,開始端正天象的法則,俯視八方極遠之處,考核建立五常。
原文
(明堂,布政宮也。八極,八方目極之所也。考謂考校,建謂建立也。五常謂五氣,行天地之中者也。端居正氣,以候天和。按:張景岳曰:「五常,五行氣運之常。考建五常,以測陰陽之變化也。」)請天師而問之曰:論言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
白話
(明堂,是發布政令的宮殿。八極,是八方視線到達的極遠處。考是考核,建是建立。五常是指五氣,運行於天地之間。端正地居於正氣之中,以候察天之和諧。按:張景岳說:「五常,是五行氣運的常規。考核建立五常,用來測量陰陽的變化。」)於是請教天師而問道:理論上說天地的動靜,由神明的規律來統御;陰陽的升降,由寒暑的現象來顯現。
原文
(按:新校正曰:「詳論謂陰陽應象大論及氣交變大論文,彼云陰陽之往復,寒暑彰其兆。」)余聞五運之數於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氣之各主歲爾,首甲定運,(按:張景岳曰:「首甲定運,謂六十年以甲子為首而定其運也。」余因論之。鬼臾區曰:按:此是帝問岐伯而述鬼臾區之言如此,非臾區答帝也。)土主甲巳,金主乙庚,水主丙辛,木主丁壬,火主戊癸。
白話
(按:新校正說:「詳細論述見於《陰陽應象大論》和《氣交變大論》的文字,那裡說陰陽的往復,由寒暑來顯現其徵兆。」)我從夫子那裡聽聞五運的規律,夫子所說的,正是五氣各自主宰年份,以甲子為首來確定運。(按:張景岳說:「首甲定運,是指六十年以甲子為首來確定其運。」我因此論述。鬼臾區說:按:這是黃帝詢問岐伯而陳述鬼臾區的話如此,並非鬼臾區回答黃帝。)土運主甲巳年,金運主乙庚年,水運主丙辛年,木運主丁壬年,火運主戊癸年。
原文
子午之上,少陰主之;丑未之上,太陰主之;寅申之上,少陽主之;卯酉之上,陽明主之;辰戌之上,太陽主之;巳亥之上,厥陰主之。不合陰陽,其故何也?
白話
子午年之上,少陰司天;丑未年之上,太陰司天;寅申年之上,少陽司天;卯酉年之上,陽明司天;辰戌年之上,太陽司天;巳亥年之上,厥陰司天。這與陰陽的常理不合,是什麼原因呢?
原文
(「主者,司天也。不合陰陽,如五行之甲乙,東方木也,而甲化土運,乙化金運;六氣之亥子,北方水也,而亥年之上,風木主之,子年之上,君火主之;又如君火司氣:火本陽也而反屬少陰,寒水司氣,水本陰也而反屬太陽之類,似皆不合於陰陽者也。」)岐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
白話
(「所說的主,是司天。不合陰陽,例如五行中的甲乙,東方屬木,然而甲己化土運,乙庚化金運;六氣中的亥子,北方屬水,然而亥年之上,風木司天,子年之上,君火司天;又如君火司氣:火本來屬陽反而歸屬少陰,寒水司氣,水本來屬陰反而歸屬太陽之類,似乎都不合於陰陽。」)岐伯說:這是彰明道理,這是天地的陰陽。
原文
(按:言臾區所言運五氣六,乃是欲顯明天地之道也。然其陰陽所以不合者,正天地之所以為陰陽而變化所由起也。)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也,然所合數之可得者也。
白話
(按:說鬼臾區所說的五運六氣,是想要顯明天地的道理。然而其陰陽之所以不合,正是天地之所以成為陰陽而變化所由發生的緣故。)那些可以計數的,是人體中的陰陽,然而所符合的數是可以得到的。
原文
夫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白話
陰陽:數它可以到十,推它可以到百,數它可以到千,推它可以到萬,天地的陰陽,是不用數來推算,而是用現象來表達的。
原文
(「人中之陰陽,言其淺近可數,而人所易知者也。然陰陽之道:或本陽而標陰,或內陽而外陰,或此陽而彼陰,或先陽而後陰,故小之而十百,大之而千萬,無非陰陽之變化,此天地之陰陽無窮,誠有不可以限數推言者,故當因象求之,則無不有理存焉。」)
白話
(「人體中的陰陽,是說它淺近可數,而人們容易知道的。然而陰陽的道理:有的本質是陽而標象是陰,有的內藏陽而外表陰,有的這裡陽而那裡陰,有的先陽而後陰,所以小到十百,大到千萬,無非是陰陽的變化,這天地的陰陽無窮,確實不能用有限的數來推論,所以應當根據現象來探求,就無不有其道理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