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八

長刺節論

卷之八26
原文
針刺之義,遠遜刺要、刺禁、八正神明等篇,存之以備篇目而已。其云長者,通篇專言刺法。節者,言刺法之節略也。
白話
針刺的道理,遠不如刺要、刺禁、八正神明等篇,保存它只是為了湊篇目罷了。其中說的「長」,是通篇專門討論刺法。「節」,是說刺法的節要簡略。
原文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按:針家以穴俞為準則,以員熟為巧妙,神而明之,變化無窮,固不恃乎區區診脈為也。蓋善於診脈而不善於用針,為未盡善,故經言不診,非不必診,以所重不專在診也。乃後之從事於針者,藉口不診之語,穴俞刺法,大略草草,絕不知病屬何經,經應何穴,效與不效,聽之而已,似皆不診一語誤之也。是故針法之妙,誠不在脈,而要之真善針者,未有不知脈者也。)在頭,頭疾痛,為針之。
白話
針刺家不重視診斷,聽從病者的陳述。註解說:針家以穴位為準則,以操作熟練為巧妙,神而明之,變化無窮,本來就不依賴於小小的診脈。善於診脈而不善於用針,不能算完善,所以經文說不診,並不是不必診,而是因為所重視的不專在診斷。但後世從事針刺的人,借用不診的話,穴位刺法,大致草率,完全不知道病在哪條經,經應哪個穴位,有效與無效,聽之任之,似乎都被不診這句話誤導了。因此針法的妙處,確實不在脈,但真正擅長針刺的人,沒有不知道脈的。)病在頭部,頭部疼痛,要針刺頭部。
原文
(王本為藏針之。全元起本無藏字,今改從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肉及皮。皮者,道也。皮者針之道,故刺骨無傷骨肉及皮也。陰刺,入一,旁四處,治寒熱。
白話
王冰本作「藏針」,全元起本沒有「藏」字,現在從王本。)針刺要深達骨頭,病才能癒,向上不能傷肉和皮。皮是針刺的通路。皮是針刺的道路,所以刺骨頭時不能傷骨肉及皮。陰刺的方法,是正中刺一針,周圍刺四針,用來治療寒熱病。
原文
(按:新校正云:「甲乙經云:陽刺者,正內一,旁內四。陰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陰刺疑是陽刺也。」又按自頭疾起至此三段,王注俱作治頭之法,誤矣。蓋段各一義,本不相蒙,詳味語氣自見,今釐正之。)深重者,刺大臟。
白話
註解說:新校正記載:「甲乙經說:陽刺的方法,是正中刺一針,旁邊刺四針。陰刺的方法,是左右突然刺入。此處的陰刺可能是陽刺。」又自頭疾到這裡共三段,王冰注都當作治頭的方法,錯誤了。各段各有一個意思,本來不相混淆,仔細體會語氣自然明白,現在予以糾正。)病深沉重的,要針刺大臟。
原文
(按:凡病以腑為輕,以臟為重,故病若深重,必刺大臟乃癒也。注即頂寒熱,又誤矣。)迫臟刺背,背俞也。
白話
註解說:一般說來,病在腑較輕,在臟較重,所以病如果深沉重,必定要刺大臟才能癒。注說是治頭頂的寒熱,又錯誤了。)接近內臟的要刺背部,因為背部有五臟的俞穴。
原文
(迫,近也。漸近於臟,則刺背五臟之俞也。)刺之迫藏,藏會,(按:藏會注未確,疑有脫誤,存之。)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髮針而淺出血。
白話
迫就是接近。逐漸接近內臟,就刺背部五臟的俞穴。)針刺接近內臟的部位,臟會(註:臟會的注解不確定,疑有脫漏錯誤,姑且保留),腹中的寒熱消除後就停止。與針刺的要點是,拔針時要淺出血液。
原文
(按:此三處俱有脫誤,不敢過為強解。)治癰腫者,刺癰上,視癰小大深淺刺。
白話
註解說:這三處都有脫漏錯誤,不敢過度勉強解釋。)治療癰腫,要在癰的上面針刺,根據癰的大小決定刺的深淺。
原文
(按:舊本腐腫、腐上,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今改從之。)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白話
註解說:舊本腐腫、腐上,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都作「癰」,現在改從癰。)針刺大的要多放血,針刺小的要深刺,必須端正進針以達到病處為止。
原文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𩩻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挾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白話
病在少腹,有積聚,針刺皮𩩻以下到少腹為止,針刺挾脊兩旁四椎之間,針刺兩側髂髎季脅肋之間,引導腹中氣機,熱氣下行病就好了。
原文
(少腹積,謂少腹之氣結積也。皮𩩻謂齊下五寸橫約文,審刺而勿過深之。刺禁論曰:「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由此故不可深之矣。挾脊四椎之間,據經無俞,恐當云五椎間,五椎之下兩旁,正當心俞,心應少腹,故當言五椎間也。髂為腰骨。髎一為髀,字形相近之誤也,髎謂居髎,腰側穴也。季脅肋間,當是刺季肋之間京門穴也。按:新校正云:「釋音,皮𩩻作皮䯏,苦末反,是䯏誤作𩩻也。及遍尋篇韻中無𩩻字,只有䯏字,䯏,骨端也。皮䯏者,蓋謂臍下橫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注云臍旁埵起,亦未為得。」)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
白話
少腹積,是指少腹之氣結聚。皮𩩻是指臍下五寸橫紋,審慎針刺不要過深。刺禁論說:「針刺少腹,傷中膀胱,小便流出,使人少腹脹滿。」因此不可深刺。挾脊四椎之間,根據經文沒有俞穴,恐怕應當是五椎間,五椎之下兩旁,正當心俞,心與少腹相應,所以應當說五椎間。髂是腰骨。髎應該是髀,字形相近而誤,髎是居髎,腰側的穴位。季脅肋間,應當是刺季脅之間的京門穴。註解說:新校正記載:「釋音,皮𩩻作皮䯏,苦末反,是䯏誤作𩩻。遍查篇韻中沒有𩩻字,只有䯏字,䯏是骨端。皮䯏,大概是說臍下橫骨的端頭。全元起本作皮髓,注解說臍旁高起,也不是很確切。」)病在少腹,腹痛不能大小便,病名叫疝,是受寒引起的。
原文
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白話
針刺少腹兩側腹股溝,針刺腰髁骨之間,針刺並多次施治,達到完全發熱,病就好了。
原文
(厥陰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衝脈與少陰之絡,皆起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其後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故刺少腹及兩股間,又刺腰髁骨間也。腰髁骨者,腰房挾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處也。疝為寒生,故多刺之,少腹盡熱乃止針。炅,熱也。按:前言得之寒,末又言盡炅病已,經言似不相符,而注曾無所解,試為論之:少腹者,腎之部,膀胱之道路也。內本有熱,外適感寒,寒閉其熱,以致二便秘而痛。以其因於寒,故云得之寒。然因寒而熱內著,故必盡炅乃已也。炅音景。篡,初患切。)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
白話
厥陰脈,環繞陰器,抵達少腹。衝脈與少陰的絡脈,都起於腎下,出於氣街,沿陰部大腿循行。其向後行的,從少腹以下到骨中央,女子入繫廷孔。其絡脈沿陰器,合於篡間,繞到篡後,分別繞臀部,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處,合於少陰,上行到大腿內側後緣,貫穿脊柱歸屬於腎。男子沿陰莖下至篡,與女子相同。所以要針刺少腹及兩大腿間,又針刺腰髁骨間。腰髁骨是腰兩側挾脊平臥時凹陷處,按壓有骨的地方。疝是寒引起的,所以要多刺,少腹完全發熱才停止進針。炅是熱的意思。註解說:前面說得之寒,最後又說完全發熱病就好了,經文似乎不相符合,而注者未曾解釋,試著論述:少腹是腎的部位,膀胱的通道。內部本有熱,外部恰好感受寒邪,寒邪閉阻了內熱,導致二便不通而疼痛。因為起因是寒,所以說得之寒。然而因寒而熱內附著,所以必須完全發熱才能停止。炅音景。篡,初患切。)病在筋,筋攣縮關節疼痛,不能行走,名叫筋痹。針刺在筋上作為治法,針刺分肉之間,不能傷到骨。
原文
(分謂肉分間有筋維絡處也。刺筋無傷骨,故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白話
分是指肌肉之間有筋維繫連接的部位。針刺筋不要傷骨,所以不可中骨。)病在筋,發熱了,病好了就停止針刺。
原文
(按:此處又有脫誤。)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髮針而深之,以熱為故。
白話
註解說:此處又有脫漏錯誤。)病在肌膚,肌膚全都疼痛,名叫肌痹,是被寒濕所傷。針刺大肉分和小肉分,多次發針而且刺得深,以達到發熱為準則。
原文
(大分謂大肉之分,小分謂小肉之分。)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
白話
大分是指大肉的分界,小分是指小肉的分界。)不要傷及筋骨,傷了筋骨,癰就會發作或發生變化。
原文
(針經曰:「病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又曰:「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甚。」傷筋骨則針太深,故癰發若變也。)諸分盡熱,病已止。
白話
針經說:「病淺而針刺深,內傷好肉,皮膚化膿。」又說:「針刺太深,邪氣反而內陷,病情更加嚴重。」傷了筋骨是因為針刺太深,所以癰就會發作或發生變化。)各分全部發熱,病好了就停止針刺。
原文
(熱可消寒,故病已則止。按:分即部分,諸分謂大小分也。)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痠痛,寒氣至,名曰骨痹。
白話
熱可以消除寒,所以病好了就停止。註解說:分就是部分,諸分是指大小分。)病在骨,骨頭沉重不能抬舉,骨髓酸痛,寒氣到來,名叫骨痹。
原文
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白話
深的要刺但以不傷經脈肌肉為準則,針刺的路徑要經過大肉分和小肉分,骨頭發熱,病好了就停止。
原文
(按:有脫誤,存之。)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
白話
註解說:有脫漏錯誤,姑且保留。)病在各條陽脈,一會兒寒一會兒熱,各分也一會兒寒一會兒熱,名叫狂病。
原文
(按:癲狂之證並無寒熱,此云且寒且熱,蓋寒熱紛爭,氣潰亂而狂,傷寒之發狂是也。)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白話
註解說:癲狂之證並無寒熱,這裡說一會兒寒一會兒熱,大概是寒熱交爭,氣機潰亂而發狂,是傷寒病中的發狂類型。)針刺虛弱的經脈,看到各分都發熱,病好了就停止。
原文
(按:有脫誤。)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白話
註解說:有脫漏錯誤。)病初次發作每年一次,不治療就每月一次,再不治療就每月四五次,名叫癲病。針刺各分和各經脈,其中沒有寒象的用針調理,病好了就停止。
原文
(按:似非脫誤,然無甚精義可解。)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
白話
註解說:似乎不是脫漏錯誤,但沒有很精妙的義理可以解釋。)病風,一會兒寒一會兒熱,發熱出汗,一天發作多次。
原文
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白話
先針刺各分肉和絡脈,汗出後仍然一會兒寒一會兒熱,三天針刺一次,一百天就能治好。
原文
(按:風為陽邪,故令人寒熱。風入毫竅,則玄府開而汗屢出。然入之甚深,則汗雖出而寒熱未遽去,必屢刺而至百日之久乃盡也。)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
白話
註解說:風是陽邪,所以令人寒熱。風進入微小孔竅,則玄府打開而汗屢次流出。然而侵入很深,則汗雖然出而寒熱不能立刻去除,必須屢次針刺直到一百天才會完全消除。)病大風,骨節沉重,鬚眉脫落,名叫大風。
原文
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泄衛氣之怫熱。)刺骨髓,汗出百日,(泄榮氣之怫熱。)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白話
針刺肌肉作為治法,出汗一百天(泄除衛氣的怫鬱之熱)。針刺骨髓,出汗一百天(泄除營氣的怫鬱之熱)。共二百天,鬚眉生長出來就停止針刺。
原文
(怫熱屏退,陰氣內復,故多汗出,鬚眉生也。按:此所謂癘風也,針能治之,惜乎其法不傳也。)
白話
怫熱退去,陰氣在內恢復,所以多汗出,鬚眉生長。註解說:這就是所謂的癘風,針能治療,可惜治法沒有流傳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