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內踝後上五寸,復溜穴,少陰脈所行,刺三分。內踝之後,築賓穴,陰維之郄,刺三分,灸五壯。少陰之前,陰維之會,以三脈會在此穴位分也。刺三分,灸五壯。今中誥經文正同此法。按:甲乙經足太陽之絡別走少陰者,名曰飛揚,在外踝上七寸。又云築賓陰維之郄,在內踝上踹分中。復溜穴在內踝上二寸。今此經注都與甲乙經不合者,疑經注中五寸字當作二寸,則素問與甲乙相應矣。)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䀮䀮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
(內踝後方往上五寸,是復溜穴,為少陰經脈所行,針刺三分。內踝後方,是築賓穴,為陰維脈的郄穴,針刺三分,灸五壯。少陰經前方,是陰維脈的會穴,因為三條脈在此穴位交會。針刺三分,灸五壯。現在《中誥經》的文字與此方法相同。按:《甲乙經》說足太陽經的絡脈別走少陰經,名叫飛揚,在外踝上七寸。又說築賓是陰維脈的郄穴,在內踝上方的腓腸肌分肉中。復溜穴在內踝上二寸。現在此經的注文都與《甲乙經》不合,懷疑經注中「五寸」二字應當作「二寸」,那麼《素問》與《甲乙經》就相應了。)昌陽之脈使人腰痛,疼痛牽引到胸前,眼睛昏花,嚴重的話腰背反折,舌頭捲縮不能說話。
原文
(陰蹺脈也。陰蹺者,足少陰之別也,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而循腹上入胸裡,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頄內廉,屬目內眥,會於太陽陽蹺而上行,故腰痛之狀如此。)刺內筋為二痏,在內踝上,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二寸所。
(這是陰蹺脈。陰蹺脈,是足少陰經的別支,起於然骨之後,上行內踝之上,直上沿大腿內側進入陰部,再沿腹部上行進入胸中,進入缺盆,向上出於人迎之前,進入頰部內側,連屬於目內眥,與太陽經、陽蹺脈會合而上行,所以腰痛的情況是這樣。)針刺內筋兩次,在內踝上方,大筋之前,太陰經之後,距離內踝二寸的地方。
原文
(內筋謂大筋之前分肉也。太陰後,大筋前,即陰蹺之郄,交信穴也。在內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之間,陷者之中。刺四分,留五呼,灸三壯。)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溲。
(內筋指的是大筋前方的分肉處。太陰經之後,大筋之前,就是陰蹺脈的郄穴,即交信穴。在內踝上方二寸,少陰經之前,太陰經之後,筋骨之間,凹陷處。針刺四分,留針五次呼吸,灸三壯。)散脈使人腰痛而且發熱,熱甚則產生煩躁,腰下好像有橫木梗在中間,嚴重的話會遺尿。
原文
(散脈,足太陰之別也,散行而上,故以名焉。其脈循股內,入腹中,與少陰少陽結於腰髁下骨空中,故病則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乃遺溲也。)刺散脈在膝前骨肉分間,絡外廉束脈,為三痏。
(散脈,是足太陰經的別支,散行而上,所以這樣命名。此脈沿大腿內側,進入腹中,與少陰、少陽經交結於腰髁下方的骨空之中,所以生病時腰下好像有橫木梗在中間,嚴重時就會遺尿。)針刺散脈的部位在膝前骨肉分界處,絡脈外側邊緣的束脈處,針刺三次。
原文
(謂膝前內側也。骨肉分謂膝內輔骨之下,下廉腨肉之兩間也。絡外廉則太陰之絡,色青而見者也。輔骨之下,後有大筋擷束膝䯒之骨,令其連屬,取此筋骨系束之處脈以去其病,是曰地機,三刺而已,故曰束脈為之三痏也。)肉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則筋束急。
(指的是膝前內側。骨肉分指的是膝內輔骨之下,下緣小腿肌肉的兩側之間。絡脈外側邊緣就是太陰經的絡脈,顏色青而顯現。輔骨之下,後方有大筋約束膝脛骨,使其連屬,取此筋骨繫束之處的脈來治療疾病,這叫做地機,針刺三次即可,所以說束脈處針刺三次。)肉裡之脈使人腰痛,不能咳嗽,咳嗽就會筋脈拘急。
原文
(肉裡之脈,少陽所生,則陽維之脈氣所發也。里,里也。)刺肉裡之脈為二痏,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分肉主之。一經云少陽絕骨之前,傳寫誤也。
(肉裡之脈,是少陽經所生,也就是陽維脈的脈氣所發之處。里,就是內裡的意思。)針刺肉裡之脈兩次,在太陽經之外,少陽經絕骨之後。由分肉穴主治。有一經書說在少陽經絕骨之前,那是傳抄的錯誤。
原文
絕骨之前,足少陽脈所行,絕骨之後,陽維脈所過,故指曰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也。
絕骨之前,是足少陽經脈所行;絕骨之後,是陽維脈所經過,所以指出在太陽經之外,少陽經絕骨之後。
原文
分肉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二分,筋肉分間,陽維脈氣所發。刺五分,留十呼,灸三壯。
分肉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向後約二分,筋肉分界之間,是陽維脈氣所發之處。針刺五分,留針十次呼吸,灸三壯。
原文
(按:新校正云:「分肉之穴,甲乙經不見,與氣穴注兩出而分寸不同。氣穴注二分作三分,五分作三分,十呼作七呼。」)腰痛挾脊而痛至頭,𠘧𠘧然,目䀮䀮然欲僵仆,刺足太陰郄中出血。
(按:新校正說:「分肉穴,《甲乙經》沒有記載,與《氣穴論》注文兩處出現而分寸不同。《氣穴論》注文中二分作三分,五分作三分,十呼作七呼。」)腰痛連及脊柱而痛到頭部,頭部沉重,眼睛昏花想要跌倒,針刺足太陰經的郄中出血。
原文
(郄中,委中。按:新校正云:「太素作頭沉沉然。」 𠘧音殊,鳥短羽也。)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郄中出血。
(郄中,就是委中穴。按:新校正說:「《太素》作『頭沉沉然』。」𠘧音殊,是鳥短羽的意思。)腰痛且上半身發冷,針刺足太陽和足陽明經;上半身發熱,針刺足厥陰經;不能俯仰,針刺足少陽經;體內發熱而氣喘,針刺足少陰經,並刺郄中出血。
原文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三寸,伏兔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三寸,䯒外廉,兩筋肉分間,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一寸,留七呼,灸三壯。)上熱,刺足太陰;(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五寸,足太陰之郄也。刺三分,灸三壯。)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此法玄妙,與《中誥》不同,無法推測,應當知道其應變,如果不如此,都應先刺血絡然後調治。)腰痛上半身發冷且不能回頭看,針刺足陽明經;(上半身發冷,陰市穴主治。陰市在膝上三寸,伏兔穴下方凹陷處,足陽明脈氣所發。針刺三分,留針七次呼吸,灸三壯。不能回頭看,三里穴主治。三里在膝下三寸,脛骨外側邊緣,兩筋肉分界之間,足陽明脈所入之處。針刺一寸,留針七次呼吸,灸三壯。)上半身發熱,針刺足太陰經;(地機穴主治。地機在膝下五寸,足太陰經的郄穴。針刺三分,灸三壯。)體內發熱而氣喘,針刺足少陰經。
原文
(湧泉、大鐘悉主之。湧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壯。大鐘在足跟後沖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二分,留七呼,灸三壯。按:新校正云:「刺瘧注大鐘在內踝後沖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沖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跟後沖中,當從甲乙經為正。」)大便難,刺足少陰。(湧泉主之。)少腹滿,刺足厥陰。
(湧泉、大鐘都主治。湧泉在足心凹陷處,屈足卷趾時凹陷的中央,足少陰脈所出。針刺三分,留針三次呼吸,灸三壯。大鐘在足跟後方衝中動脈處,是足少陰經的絡脈。針刺二分,留針七次呼吸,灸三壯。按:新校正說:「《刺瘧論》注文說大鐘在內踝後衝中,《水穴論》注文說在內踝後,此處注文說在跟後衝中動脈,三處注文不同。《甲乙經》也說在跟後衝中,應當以《甲乙經》為準。」)大便困難,針刺足少陰經。(湧泉穴主治。)小腹脹滿,針刺足厥陰經。
原文
(太衝主之。在足大趾本節後內間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三分,留十呼,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
(太衝穴主治。在足大趾本節後方內側間二寸,凹陷處,動脈搏動應手,足厥陰脈所注。針刺三分,留針十次呼吸,灸三壯。)腰痛如折,不能俯仰,不能抬舉,針刺足太陽經。
原文
(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五分,留十呼,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五分,容爪甲,陽蹺之所生也。刺六分,留十呼,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陽蹺二脈之會。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按:新校正云:「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腰痛如折,束骨穴主治。不能俯仰,京骨、崑崙都主治。不能抬舉,申脈、僕參都主治。束骨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凹陷處,足太陽脈所注。針刺三分,留針三次呼吸,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方,赤白肉際凹陷處,按壓可得,足太陽脈所過。針刺三分,留針七次呼吸,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凹陷處,細脈搏動應手,足太陽脈所行。針刺五分,留針十次呼吸,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方五分,容納指甲,陽蹺脈所生。針刺六分,留針十次呼吸,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方凹陷處,細脈搏動應手,足太陽、陽蹺二脈交會。針刺三分,留針七次呼吸,灸三壯。按:新校正說:「《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方凹陷處,沒有『五分』二字,針刺六分作三分,留針十呼作六呼,《氣穴論》注作七呼。僕參留針七呼,《甲乙經》作六呼。」)牽引脊內側,針刺足少陰經。
原文
(復溜主之。取同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併合朱書。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經並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並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併合朱書十九字,疑非王氏語,蓋後人之所加也。」)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
(復溜穴主治。取法同飛陽穴。注文從「腰痛上寒不可顧」到這裡,是經文語句,除注文外,應合併用朱筆書寫。按:新校正說:「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和《太素》,從『腰痛上寒』到這裡都沒有,是王冰所添加的。現在注文說『從腰痛上寒至併合朱書』十九字,懷疑不是王冰的話,大概是後人添加的。」)腰痛牽引少腹連及季脅,不能向後仰。
原文
(按:新校正云:「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刺腰尻交者兩髁胂上,以月生死為痏數,髮針立已。此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䏚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
(按:新校正說:「《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針刺腰尻交會處,即兩髁骨上的胂肉,根據月亮的盈虧來決定針刺次數,出針後立即痊癒。這是邪氣侵入足太陰經的絡脈所致。控,是牽引的意思。䏚,指的是季脅下方空軟的部位。
原文
腰尻交者,謂踝下尻骨兩旁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髎骨也。此腰痛取腰踝下第四髎,即下髎穴也。
腰尻交會處,指的是踝骨下方尻骨兩旁的四個骨空,左右共八個穴位,俗稱此骨為八髎骨。這種腰痛取腰踝下方的第四髎,就是下髎穴。
原文
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於中,故曰腰尻交也。兩踝胂,謂兩髁下堅起肉也。
足太陰、厥陰、少陽三條經脈,左右交結於其中,所以稱為腰尻交。兩踝胂,指的是兩側髁骨下方堅起的肌肉。
原文
胂上,非胂之上巔,正當刺胂肉矣,直刺胂上,即胂上也。何者?
胂上,不是胂肉的上端,而是正當針刺胂肉之處,直接刺在胂上,就是胂肉之上。為什麼呢?
原文
胂之上巔,別有中膂內俞、白環俞,雖並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踝骨,即腰脊兩旁起骨也。
胂肉的上端,另有中膂內俞、白環俞,雖然也都主治腰痛,但考察其形狀證候,與經文不相應。踝骨,就是腰脊兩旁突起的骨頭。
原文
挾脊兩旁腰髁之下,各有胂隴起而斜趣於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曰兩髁胂也。
挾脊兩旁腰髁下方,各有胂肉隆起而斜向髁骨之後,向內承接髁骨,所以稱為兩髁胂。
原文
下承髁胂肉,左右兩胂,各有四骨空,故曰上髎、次髎、中髎、下髎。
下方承接髁骨的胂肉,左右兩側胂肉,各有四個骨空,所以稱為上髎、次髎、中髎、下髎。
原文
上髎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髎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
上髎正當髁骨下方凹陷處,其餘三髎稍微斜向下,按壓時凹陷處即是。
原文
四空悉主腰痛,惟下髎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二寸,留十呼,灸三壯。
四個骨空都主治腰痛,只有下髎所主治的,文字與經文相同,就是太陰、厥陰、少陽經交結之處。針刺二寸,留針十次呼吸,灸三壯。
原文
以月生死為痏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
根據月亮的盈虧來決定針刺次數,月初月亮趨向圓滿稱為月生,月中月亮趨向空虛稱為月死;月死時針刺次數少,月生時針刺次數多。
原文
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其痏數多少,如此即知也。左取右,右取左。
《繆刺論》說:「月生第一天刺一針,第二天刺兩針,逐漸增多;第十五天刺十五針,第十六天刺十四針,逐漸減少。」針刺次數的多少,就是這樣決定的。左側痛取右側,右側痛取左側。
原文
(痛在左,針取右;痛在右,針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於尻骨之中故也。按: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
(痛在左側,針刺右側;痛在右側,針刺左側。之所以這樣,是因為經脈左右交結於尻骨之中的緣故。按:新校正說:「詳審此處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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