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肺瘧者,令人心寒,寒甚熱,熱間善驚,如有所見者,刺手太陰陽明。
肺瘧這種病,使人心中寒冷,寒冷得很厲害時反而發熱,發熱之間容易驚恐,好像看到了什麼東西,針刺手太陰肺經和手陽明大腸經。
原文
(列缺主之。列缺在手腕後一寸半,手太陰絡也。刺三分,留三呼,灸五壯。陽明穴,合谷主之。合谷在手大指次指岐骨間,手陽明脈所過也。刺三分,留六呼,灸三壯。按:肺主皮毛,不能捍邪,令得深入,故心寒也。寒甚熱,謂寒甚於熱,肺受邪,則皮毛灑淅而惡寒也。熱間善驚者,邪盛木強,乘金之虛而反侮之,故熱少退,則善驚而如有所見,肺為邪傷故然也。)心瘧者,令人煩心甚,欲得清水,反寒多不甚熱,刺手少陰。
(由列缺主治。列缺在手腕後一寸半,是手太陰經的絡穴。針刺三分,留針三呼,艾灸五壯。陽明經的穴位,由合谷主治。合谷在手大指與次指之間的骨頭分叉處,是手陽明脈經過的地方。針刺三分,留針六呼,艾灸三壯。按:肺主皮毛,不能抵禦邪氣,讓邪氣得以深入,所以心中寒冷。寒甚熱,是說寒冷比發熱更厲害,肺受到邪氣,就會皮毛洒淅而厭惡寒冷。發熱之間容易驚恐,是因為邪氣旺盛而肝木強盛,趁著肺金的虛弱反而侵犯它,所以熱稍微減退,就容易驚恐而好像看到了什麼,這是肺被邪氣傷害的緣故。)心瘧這種病,使人心中非常煩躁,想要喝冷水,反而寒冷多而發熱不太明顯,針刺手少陰心經。
原文
(神門主之。神門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俞也。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按:心藏火,得邪則火益熾,故煩甚而欲清水也。火內熾則外轉寒,故不甚熱而多寒,應熱而寒,故曰反也。)肝瘧者,令人色蒼蒼然,大息,其狀若死者,刺足厥陰見血。
(由神門主治。神門在掌後銳骨的末端,凹陷中,是手少陰經的俞穴。針刺三分,留針七呼,艾灸三壯。按:心藏火,受到邪氣侵襲火就更加熾盛,所以心中非常煩躁而想要喝冷水。火在內熾盛就會向外轉為寒冷,所以發熱不太明顯而寒冷多,本應發熱反而寒冷,所以說反。)肝瘧這種病,使人面色青黑蒼白,不停地嘆息,樣子好像死人一樣,針刺足厥陰肝經出血。
原文
(中封主之。中封在足內踝前一寸半,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陰經也。刺出血止,常刺者可入四分,留七呼,灸三壯。按:前已言足六經之瘧矣,茲又出肝脾腎胃四瘧,乃其證與前異,少膽與膀胱瘧,更肺心二瘧,居手經之二,不知何故。豈一經之證多端,前言之未盡,後更變其文以暢之?抑本非同篇,古人或因其均為論瘧,故合為一篇,是以文義參錯歟?皆未可知也。蒼,青色,老瘁也,肝邪自病故色蒼。人郁不樂則嘆息,邪氣抑肝,故嘆息若死狀也。)脾瘧者,令人寒腹中痛,熱則腸中鳴,鳴已汗出,刺足太陰。
(由中封主治。中封在足內踝前一寸半,凹陷中,蹺起足部取穴,伸足才能找到,是足厥陰經的穴位。刺出血為止,經常針刺的可以進針四分,留針七呼,艾灸三壯。按:前面已經說了足六條經脈的瘧疾,這裡又列出肝、脾、腎、胃四種瘧,是因為它們的證候與前面不同。還有膽與膀胱的瘧,加上肺、心二種瘧,屬於手經的兩條,不知什麼緣故。難道是同一條經脈的證候有多種表現,前面說得不完整,後面改變文字來詳細說明?或者本來不是同一篇,古人因為都論述瘧疾,所以合併成一篇,因此文義參差不齊?都不得而知。蒼,是青色,衰老憔悴的樣子,肝邪自病所以面色蒼白。人抑鬱不快樂就會嘆息,邪氣抑制肝臟,所以嘆息得像死人的樣子。)脾瘧這種病,使人寒冷時腹中疼痛,發熱時腸中鳴響,鳴響停止後就出汗,針刺足太陰脾經。
原文
(商丘主之。商丘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經也。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按:脾經內主腸腹,故寒則痛,熱則鳴也。)腎瘧者,令人洒洒然,腰脊痛宛轉,大便難,目眴眴然,手足寒,刺足太陽少陰。
(由商丘主治。商丘在足內踝下方稍微前面,凹陷中,是足太陰經的穴位。針刺三分,留針七呼,艾灸三壯。按:脾經內在主管腸胃腹部,所以寒冷就疼痛,發熱就腸鳴。)腎瘧這種病,使人寒冷戰栗,腰脊疼痛辗转不安,大便困難,眼睛眩暈的樣子,手足寒冷,針刺足太陽膀胱經和足少陰腎經。
原文
(大鐘主之。取如前足少陰瘧中法。按:本篇論瘧諸證,前後殊別,病本多端,其不同宜也。乃王氏之注穴俞刺灸,亦皆差別,其相同者,惟此腎瘧一則而已。詳求其義,差別者是則相同者非,蓋後證既與前異,則穴俞自應不同,何得仍如前法也。)胃瘧者,令人善飢而不能食,食而支滿腹大,胃熱脾虛,故善飢而不能食,食則支滿腹大也。是以下文兼刺太陰。刺足陽明太陰橫脈出血。
(由大鐘主治。取穴方法如前足少陰瘧中所述的方法。按:本篇論述瘧疾各種證候,前後差別很大,病本有很多種,它們不同是應該的。可是王氏的注釋中穴位俞穴的針刺艾灸,也都有差別,其中相同的,只有這腎瘧一條而已。詳細考察其義理,差別的才是正確的而相同的就不對了,因為後面的證候既然與前面不同,那麼穴位俞穴自然應該不同,怎麼能仍然用前面同樣的方法呢。)胃瘧這種病,使人容易飢餓卻不能吃東西,吃了東西就感覺脅下支撐脹滿而腹部膨大,胃熱而脾虛,所以容易飢餓卻不能吃東西,吃了就感覺脅下支撐脹滿腹部膨大。因此下文兼刺足太陰經。針刺足陽明胃經和足太陰脾經的橫脈出血。
原文
(……厲兌、解谿、三里主之。厲兌在足大趾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陽明井也。刺一分,留一呼,灸一壯。解谿在衝陽後三寸半,腕上陷者中,陽明經也。刺五分,留五呼,灸三壯。三里在膝下三寸,䯒骨外廉,兩筋肉分間,陽明合也。刺一寸,留七呼,灸三壯。然足陽明取此三穴,足太陰刺其橫脈出血也。橫脈謂足內踝前斜過大脈,則太陰之經脈也。按:此注云解谿在衝陽後三寸半,氣穴論注二寸半,甲乙經作一寸半,當以甲乙為正。)
(由厲兌、解谿、三里主治。厲兌在足大趾與次趾的末端,距離爪甲如韭菜葉寬,是陽明經的井穴。針刺一分,留針一呼,艾灸一壯。解谿在衝陽穴後面三寸半,腕上的凹陷中,是陽明經的經穴。針刺五分,留針五呼,艾灸三壯。三里在膝下三寸,脛骨外側,兩塊肌肉之間的凹陷中,是陽明經的合穴。針刺一寸,留針七呼,艾灸三壯。然後足陽明經取這三個穴位,足太陰經針刺它的橫脈出血。橫脈是說足內踝前斜過大脈,就是太陰經的經脈。按:此注說解谿在衝陽後三寸半,氣穴論注說二寸半,甲乙經說一寸半,應當以甲乙經為正確。)
原文
瘧脈緩大虛,便宜用藥,不宜用針。(緩者中風,大為氣實,虛者血虛。血虛氣實,風又攻之,故宜藥治以遣其邪,不宜針瀉而出血也。按:注以大為氣實,誤矣。大而有力乃為實,今大而兼虛,其為無力可知,故宜藥以正解而祛邪,不宜用針泄氣,更增其虛也。)凡治瘧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過之則失時也。
瘧疾病人的脈象緩而大且虛,適宜用藥物治療,不適宜用針刺治療。(緩是中了風邪,大是氣實,虛是血虛。血虛而氣實,風邪又侵犯它,所以適宜用藥物治療來驅除邪氣,不適宜用針刺瀉法而出血。按:注釋以大為氣實,是錯誤的。大而有力才是氣實,如今大而兼虛,它屬於無力可想而知,所以適宜用藥物來扶正祛邪,不適宜用針刺泄氣,這樣會更加重虛弱。)凡是治療瘧疾,要在發作前約吃一頓飯的時間進行,才能夠治好,過了這個時機就會失去治療的良機。
原文
(……先其發時,真邪異居,波隴不起,故可治。過時則真邪相合,攻之則反傷真氣,故曰失時。)
(在瘧疾將要發作的時候,正氣與邪氣分開,病理變化還沒有興起,所以可以治療。過了這個時機就會正氣與邪氣相結合,攻治它反而會傷害正氣,所以說失去治療的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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