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卷之三

熱論(1)

卷之三18
原文
仲景作傷寒論,為萬世湯液之祖,而其源實本於此篇。
白話
張仲景編寫《傷寒論》,成為萬世方劑的始祖,而它的源頭實際上來自這一篇。
原文
此篇本論傷寒,而以熱論名篇者,寒言其因,熱言其成也。
白話
這一篇本來是論述傷寒,卻用「熱論」來命名篇章,是因為「寒」說的是它的病因,「熱」說的是它形成的結果。
原文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白話
黃帝問道:現在所說的熱病,都屬於傷寒一類。有的康復,有的死亡,那些死亡的都在六七天之內,康復的都在十天以上,這是什麼原因?我不理解,希望聽到其中的道理。
原文
(寒者,冬氣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乘殺厲之氣,中而即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夏至前變為溫病,夏至後變為熱病。然其發起皆為傷寒致之,故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白話
(寒,是冬天的氣息。冬季時節嚴寒,萬物深藏,君子注重防護而不受寒邪侵犯,觸犯寒氣的,就稱為傷寒。那種被四季之氣傷害的,都能造成疾病,而以傷寒最為厲害。趁著凜冽肅殺的氣息,感染後立即發病的,名叫傷寒。不立即發病的,寒毒潛藏在肌膚,到夏至之前轉變為溫病,夏至之後轉變為熱病。然而它們的發生都是由傷寒引起的,所以說熱病都屬於傷寒一類。)岐伯回答說:巨陽,是各陽經的宗主。
原文
(巨,大也。太陽之氣,經絡血氣,榮衛於身,故諸陽氣皆所宗屬。)其脈達於風府,(風府,穴名,在項上入髮際一寸,宛宛中是。)故為諸陽主氣也。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白話
(巨,是大的意思。太陽的氣息,經絡血氣,榮養衛護於全身,所以各陽氣都歸屬於它。)它的經脈到達風府穴,(風府,是穴位名稱,在頸項上入髮際一寸處,凹陷中的便是。)所以是各陽氣的主宰。人被寒邪傷害,就會發病發熱,發熱雖然嚴重,卻不會死亡。
原文
(寒毒薄於皮膚,陽氣不得發散而內怫結,故傷寒者反為病熱。)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白話
(寒毒迫近皮膚,陽氣不能發散而在內部鬱結,所以傷寒反而變成發熱。)那種被寒邪雙重侵襲而發病的,必然不能免於死亡。
原文
(臟腑相應而俱受寒,謂之兩感。按:傷寒之為病也,感之平日,發於一時,傳變不常,真假難辨,為諸病之最,為證治之綱,醫家所當精思而熟計者。以故軒岐特為之立論,仲景更為之闡揚。然其義旨精深,雖以王氏之解,頗稱明確,惜尚有未詳盡處。茲特更採閔氏之意而分注之,庶幾字句精核,條貫分明,今而後可以讀熱論,並可讀傷寒論矣。閔氏名芝慶,西吳人也,著作甚富,余恨不盡見,此特其一斑爾。閔氏曰:「此承帝問而先舉其大略以對也。帝言病熱由於傷寒,則凡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然其癒其死必有其期者何故?伯言足太陽經,稱為巨陽,其脈自睛明而始,上連於督脈之風府穴,由頭項至背至足,凡一身手足陽經,皆屬於此,故穴有一百二十六,真為諸陽主氣也。人傷於寒,始自巨陽之氣,不得伸越於表,鬱而成熱,由此漸傳入里,皆為熱病。熱雖甚不死,有大邪衰而自癒者,有可汗可泄者也。唯兩感於寒而一日二經病者,必死。」)帝曰:願聞其狀。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二日,陽明受之。
白話
(臟腑相應而同時受寒,稱為兩感。按:傷寒這種疾病,平日感受寒邪,發病於一時,傳變沒有常規,真假難以辨別,是各種疾病中最嚴重的,是證候治療的總綱,醫家應當精心思考而熟慮的。因此黃帝和岐伯特地為它立論,張仲景更進一步闡發弘揚。然而它的義理精深,雖然王氏的注解相當明確,可惜還有未詳盡的地方。現在特別採納閔氏的見解而分別注釋,希望字句精確,條理分明,從今而後可以讀懂《熱論》,並且可以讀懂《傷寒論》了。閔氏名叫芝慶,是西吳地方的人,著作非常豐富,我遺憾不能全部看到,這裡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罷了。閔氏說:「這是承接黃帝的提問而先列舉大要來回答。黃帝說發熱的病是由傷寒引起,那麼凡是熱病,都屬於傷寒一類。然而康復和死亡各有定期,是什麼緣故?岐伯說足太陽經,稱為巨陽,它的脈從睛明穴開始,上連督脈的風府穴,由頭項到背部到足部,凡是一身手足的陽經,都屬於它,所以穴位有一百二十六個,確實是各陽氣的主宰。人被寒邪傷害,開始是巨陽的氣,不能伸展越出於體表,鬱結而成熱,由此逐漸傳入體內,都成為熱病。發熱雖然厲害但不會死亡,有的是大邪衰退而自然康復的,有的是可以用發汗、瀉下治療的。只有被寒邪雙重侵襲而一天之內兩條經脈都發病的,必然死亡。」)黃帝說:希望聽到它的情況。岐伯說:傷寒第一天,巨陽承受病邪。所以頭項疼痛,腰脊僵硬。第二天,陽明承受病邪。
原文
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三日,少陽受之。
白話
陽明主宰肌肉,它的經脈夾著鼻子網絡到眼睛,所以全身發熱、眼睛疼痛而且鼻子乾燥,不能躺臥。第三天,少陽承受病邪。
原文
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白話
少陽主宰膽,它的經脈沿著脅肋網絡到耳朵,所以胸脅疼痛而且耳聾。
原文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五日,少陰受之。
白話
三陽的經絡都承受了病邪,但還沒有進入臟腑的,所以可以用發汗法治癒。第四天,太陰承受病邪。太陰的經脈分佈在胃中,網絡到咽喉,所以腹部脹滿而且咽喉發乾。第五天,少陰承受病邪。
原文
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白話
少陰的經脈貫穿腎臟網絡到肺,連繫舌根,所以口乾舌燥而且口渴。第六天,厥陰承受病邪。厥陰的經脈沿著陰部而且網絡到肝,所以心中煩悶而且陰囊收縮。
原文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營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白話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都承受了病邪,營氣衛氣不能運行,五臟不通,就會死亡了。
原文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白話
那些不是被寒邪雙重侵襲的,第七天,巨陽的病衰退,頭痛稍微好轉;第八天,陽明的病衰退,全身發熱稍微好轉;第九天,少陽的病衰退,耳聾稍微能聽見了;第十天,太陰的病衰退,腹部脹滿恢復如常,就想吃東西了;第十一天,少陰的病衰退,口渴停止,不再脹滿,舌頭乾燥好了而且打噴嚏;第十二天,厥陰的病衰退,陰囊鬆弛,少腹稍微下墜,大邪都消退了,病一天天康復了。
原文
(按:此詳論傷寒傳經非兩感者,其死其癒之故也。人之一身,三陽為表,三陰為里。其巨陽為三陽,最在外;陽明為二陽,在太陽之內;少陽為一陽,在陽明之內,此三陽者為表也。其太陰為三陰,在少陽之內;少陰為二陰,在太陰之內;厥陰為一陰,在少陰之內,此三陰者為里也。皆由內數至外,故一二三紀其次第如此。傷寒自表入里,以六經言,則始太陽,終厥陰;以一身言,則先入皮膚,次入肌肉,次入半表半裡,次入臟腑,隨經之傳而日深者也。經之最在外者先受病,故一日巨陽受之,即太陽膀胱經也。啟玄曰:「太陽脈浮。」傷寒論曰:「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仲景意謂不可拘夫一日也,故其六經皆兼兩日而言。太陽之脈,從巔下項,挾脊抵腰,經為邪壅而不利,故痛且強也。表邪不解,日漸深入,故二日足陽明受之。三日足少陽受之,故曰主膽。自太陽以至陽明、少陽,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腑者,可汗之而已。如可汗不汗,病不得已,及至四日,足太陰脾經受之。又至五日,足少陰腎經受之。又至六日,足厥陰肝經受之。其病之所苦者,一如其脈絡之所到。三陰繼三陽而受病,五臟六腑皆同三陰而受病。如可泄不泄,病亦不已,則終於營衛不行,臟腑不通死矣,所謂死皆以六七日之間者如此。然日傳一經之證,非若兩感於寒,必不免於死也。其不兩感於寒,亦有自癒焉者,一日巨陽受之,若病不傳別經,不加異氣而變為他證,則自一日至七日,當自癒也。傷寒論曰:「發於陽者七日癒,以陽數七故也。又自二日至八日,亦是七日而當癒,余經皆以是數計之。如少陰病不傳不變而至十一日衰,渴止、舌乾已而發為嚏。原病式曰:心火邪熱干於陽明,發於鼻而癢則嚏也。……傷寒衰而成嚏者,由火熱已退,虛熱為癢,癢發則嚏也。」又曰:「微熱則癢。」由太陽以至厥陰,自一日以至十二日,不傳變而病衰者,大邪之氣皆去,病日已矣。所謂癒皆在十日以上者如此,所謂熱雖甚不死者如此。奈何後世有再傳之說也。考之內經本篇與仲景傷寒論並無此義,乃成氏註釋之誤耳。夫三陽為表,三陰為里,自太陽以至厥陰,猶人入戶升堂以入於室耳。既至厥陰,乃復出而傳之太陽,奈有二陰、三陰、一陽、二陽以隔之,豈有遽出而傳之太陽之理。)
白話
(按:這是詳細論述傷寒傳經不是兩感的情況下,死亡和康復的原因。人們的身體,三陽是表,三陰是里。巨陽是三陽,在最外面;陽明是二陽,在太陽之內;少陽是一陽,在陽明之內,這三陽是表。太陰是三陰,在少陽之內;少陰是二陰,在太陰之內;厥陰是一陰,在少陰之內,這三陰是里。都是從內往外數,所以一二三的次序就是這樣。傷寒從表入里,用六經來說,就是從太陽開始,到厥陰結束;用一身來說,就是先入皮膚,然後入肌肉,再入半表半里,最後入臟腑,隨著經脈的傳變而一天天加深。經脈在最外面的先受病,所以第一天巨陽受病,就是太陽膀胱經。啟玄子說:「太陽脈浮。」《傷寒論》說:「尺寸都浮的,是太陽受病,應當在一二日發病。」張仲景的意思是說不可拘泥於一天,所以六經都兼顧兩天來說。太陽的脈,從頭頂下行到頸項,沿著脊柱抵達腰部,經脈被邪氣堵塞而不通暢,所以疼痛而且僵硬。表邪不解除,一天比一天深入,所以第二天足陽明受病。第三天足少陽受病,所以說主宰膽。從太陽到陽明、少陽,三陽經絡都受了病,但還沒有進入臟腑的,用發汗就可以治好。如果可以發汗而不發汗,病不得已,到第四天,足太陰脾經受病。再到第五天,足少陰腎經受病。再到第六天,足厥陰肝經受病。疾病所苦的地方,完全如同經脈絡屬的地方。三陰接著三陽受病,五臟六腑都隨著三陰受病。如果可以瀉下而不瀉下,病情也不會停止,最終營衛不能運行,臟腑不通就死了,所說的死亡都在六七天之間就是這樣。然而一天傳一經的證候,不像兩感於寒那樣必然不能免於死亡。那種不是兩感於寒的,也有自然康復的,第一天巨陽受病,如果病不傳到別的經脈,不加上不同的邪氣而變成其他證候,那麼從第一天到第七天,應當自然康復。《傷寒論》說:「發生在三陽的七天康復,因為陽數是七的緣故。又從第二天到第八天,也是七天應當康復,其餘各經都按這個數目計算。像少陰病不傳變而到第十一天衰退,口渴停止、舌頭乾燥好了而且發為噴嚏。《原病式》說:心火邪熱乾犯陽明,發在鼻子而癢就會打噴嚏。……傷寒衰退而成噴嚏的,是由於火熱已經退去,虛熱造成癢,癢發作就會打噴嚏。」又說:「微熱就會癢。」從太陽到厥陰,從第一天到第十二天,不傳變而病衰退的,大邪之氣都消退了,病一天天康復了。所說的康復都在十天以上就是這樣,所說的發熱雖然厲害但不會死亡就是這樣。奈何後世有再傳的說法。考究《內經》本篇和張仲景《傷寒論》都沒有這個意思,是成無己注釋的錯誤罷了。三陽是表,三陰是里,從太陽到厥陰,就像人進門上堂再進入內室罷了。既然到了厥陰,又出來而傳到太陽,然而有二陰、三陰、一陽、二陽隔在中間,哪有突然出來而傳到太陽的道理呢。)
原文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白話
黃帝說:怎樣治療呢?岐伯說:治療它們要各自通暢它們的臟脈,病就會一天天衰退康復了。
原文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白話
那些不滿三天的,可以用發汗治好;那些已滿三天的,可以用瀉下治好。
原文
(按:此因上文有死於失治者,而言治之大體也。未滿三日之前,見三陽病形,如頭痛、身熱、耳聾之類,可汗而已其表病。已滿三日之後,見三陰病形,如腹滿、燥渴、囊縮之類,可泄而已其里病。各能通其臟腑之脈,病日衰矣。所謂熱雖甚不死者又如此。按正理傷寒論曰:脈大浮數,病為在表,可發其汗。脈細沉數,病為在裡,可下之。)如或日數過多,尚有表證而脈大浮數,猶宜發汗。
白話
(按:這是因上文有因失治而死亡的情況,而說治療的大原則。不滿三天之前,出現三陽的病形,像頭痛、發熱、耳聾之類,可以用發汗治好那表病。已滿三天之後,出現三陰的病形,像腹滿、燥渴、陰囊收縮之類,可以用瀉下治好那裡病。各自能通暢它們的臟腑之脈,病就一天天衰退了。所說的發熱雖然厲害但不會死亡又像這樣。按《正理傷寒論》說:脈大浮數的,病在表,可以發汗。脈細沉數的,病在裡,可以瀉下。)如果日數過多,還有表證而脈大浮數,仍然適宜發汗。
原文
日數雖少,已見里證而脈沉細數者,便可下之。汗下之法,須審脈辨證,不可拘夫日數也。
白話
日數雖然少,已經見到里證而且脈沉細數的,就可以瀉下。發汗和瀉下的方法,必須審視脈象辨別證候,不能拘泥於日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