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承刺要、刺齊而復申明刺禁也。禁者,臟有要害,不可不察也。中傷臟氣,則死,中傷經脈,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蓋從之則有福,逆之則有咎也。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承接《刺要》、《刺齊》之後,再進一步說明刺禁的內容。所謂禁,是指臟器有要害之處,不可不仔細觀察。如果刺中損傷了臟氣,就會死亡;刺中損傷了經脈,則可能生病或死亡。針刺的禁忌,不可不知道。因為順從它就會有福,違逆它就會有禍。黃帝問道:希望聽聽禁忌的條目。
原文
數,條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謂刺要、刺齊,其中必有所禁,故願聞禁數。岐伯對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
「數」就是條目的意思。黃帝承接上面兩篇的含義,認為《刺要》、《刺齊》之中必然有禁忌,所以希望聽聽禁忌的條目。岐伯回答說:臟器有要害之處,不可不仔細觀察。
原文
五臟之氣,從內達外,由經隧而出於孫絡皮膚,有緊要為害之處,不可不察也。
五臟的氣,從體內運行到體表,經由經脈通道而出現在孫絡和皮膚,其中有緊要且容易造成傷害的地方,不可不仔細觀察。
原文
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
肝臟居於左側,肺臟居於右側,心臟主管體表,腎臟治理體內,脾臟充當使者,胃腑充當市場。
原文
藏,如字,為使,皆去聲。人身面南,左東右西。肝主春生之氣,位居東方,故肝生於左。肺主秋收之氣,位居西方,故肺藏於右。心為陽中之太陽,故心部於表。腎為陰中之少陰,故腎治於裡。
「藏」讀本音,「為使」的「為」讀去聲。人體面朝南方,左邊是東方,右邊是西方。肝臟主管春天生發之氣,位置在東方,所以肝居於左。肺臟主管秋天收斂之氣,位置在西方,所以肺居於右。心臟是陽中的太陽,所以心臟主管體表。腎臟是陰中的少陰,所以腎臟治理體內。
原文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為之使。胃為水穀之海,眾物所聚,故胃為之市。
脾臟主管為胃輸送津液,以灌溉四肢和周身,所以脾臟充當使者。胃是水穀匯聚之海,各種食物聚集於此,所以胃腑充當市場。
原文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膜和肓的上面,其中有父母(肺為父、脾為母)。第七椎骨的兩旁,其中有小心(心氣微細之處)。順從它就有福,違逆它就有禍。
原文
膈,胸膈也。肓,臍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為父、地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膈,指的是胸膈。肓,指的是臍旁的肓俞穴。膈的上面是肺,屬天。肓的上面是脾,屬地。天為父、地為母,所以膈肓的上面,其中有父母。
原文
七節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節之兩旁,膈俞穴也,小,微細也。
七節之旁,是指從上往下數第七椎骨的兩旁,是膈俞穴,「小」就是微細的意思。
原文
中有小心,言心氣出於膈俞之穴,極微極細也。從,順也。
「中有小心」,是說心氣從膈俞穴發出,極其微細。「從」就是順從的意思。
原文
從之者,刺得其宜,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氣之所出,則神轉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
順從它的人,針刺得當,順應上方的父(肺)與下方的母(脾),以及心氣發出的部位,那麼神氣就能正常運轉而不逆亂,所以有福。違逆它的人,針刺不當。
原文
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氣之所出,乃回則不轉,故有咎。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違逆上父下母以及心氣發出的部位,就會導致逆亂而不正常運轉,所以有禍。刺中心臟,一天就會死亡,其表現為噯氣。
原文
中,去聲,下同。《診要經終》論云:中心者環死。故刺失其宜,中傷心氣,周時一日而死。《宣明五氣篇》云,心為噫。故其動為噫。噫,心氣虛也。刺中肝,三日死,其動為語。
「中」讀去聲,以下相同。《診要經終論》說:刺中心臟者,一晝夜就會死亡。所以針刺不當,中傷心氣,一整天就會死亡。《宣明五氣篇》說:心氣虛則表現為噯氣。所以其表現為噯氣。噯氣,是心氣虛的表現。刺中肝臟,三天死亡,其表現為多語。
原文
三,舊本訛五,今改。刺失其宜,中傷肝氣,則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肝為語。故其動為語。語,肝氣虛也。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三」舊版本誤作「五」,現在改正。針刺不當,中傷肝氣,則三天死亡。三,是水的生數。《宣明五氣篇》說:肝氣虛則表現為多語。所以其表現為多語。多語,是肝氣虛的表現。刺中腎臟,六天死亡,其表現為打噴嚏。
原文
刺失其宜,中傷腎氣,則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腎為欠為嚏。嚏,腎氣虛也。刺中肺,五日死,其動為咳。
針刺不當,中傷腎氣,則六天死亡。六,是水的成數。《宣明五氣篇》說:腎氣虛則表現為打呵欠和打噴嚏。打噴嚏,是腎氣虛的表現。刺中肺臟,五天死亡,其表現為咳嗽。
原文
五,舊本訛三,今改。《診要經終》論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傷肺氣,則五日死。宣明五氣篇云:肺為咳。故其動為咳。咳、肺氣虛也。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
「五」舊版本誤作「三」,現在改正。《診要經終論》說:刺中肺臟者五天死亡。所以針刺不當,中傷肺氣,則五天死亡。《宣明五氣篇》說:肺氣虛則表現為咳嗽。所以其表現為咳嗽。咳嗽,是肺氣虛的表現。刺中脾臟,十天死亡,其表現為吞嚥動作。
原文
刺失其宜,中傷脾氣,則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脾為吞。故其動為吞。吞,脾氣虛也。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針刺不當,中傷脾氣,則十天死亡。十,是土的成數。《宣明五氣篇》說:脾氣虛則表現為吞嚥動作。所以其表現為吞嚥。吞嚥,是脾氣虛的表現。刺中膽腑,一天半死亡,其表現為嘔吐。
原文
刺失其宜,中傷膽氣,則一日半死。六節臟象論云:十一臟取決於膽。
針刺不當,中傷膽氣,則一天半死亡。《六節臟象論》說:十一臟的功能取決於膽。
原文
膽主生陽上升,今一日之間,生陽不升,復逾半日,生氣並絕,故死,靈樞邪氣臟腑論云:膽病者嘔宿汁。故其動為嘔。嘔,膽氣虛也。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膽主管生發之陽氣上升,如今一天之內,生陽之氣不能上升,又過了半天,生發之氣完全斷絕,所以死亡。《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說:膽病患者嘔吐宿汁。所以其表現為嘔吐。嘔吐,是膽氣虛的表現。刺足背上,刺中大動脈,血出不止,會死亡。
原文
胃足陽明之脈,下足跗。其支者,別跗上,入足大趾,交於足太陰。刺跗上,刺胃脈也。中大脈,中傷大指之經脈也。
胃足陽明經脈,下行到足背。它的支脈,從足背分出,進入足大趾,交會於足太陰經。刺足背,就是刺胃經的脈。刺中大動脈,就是刺傷了足大趾的經脈。
原文
中大脈而血出不止,則太陰之脈,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刺中大動脈而血出不止,則足太陰經脈不能沿著大趾上行,所以死亡。刺面部,刺中溜脈,不幸會導致失明。
原文
溜脈,陰陽相過之脈也。盲目不明也。手少陰之脈系目系,手太陽之脈上頞抵鼻,至目內眥。
溜脈,是陰陽相交的脈。盲,就是眼睛看不見。手少陰經脈連繫目系,手太陽經脈上行到額部、到達鼻部,再到內眼角。
原文
刺面,中溜脈,刺面上目鼻之間,中傷陰陽相過之溜脈也。
刺面部,刺中溜脈,是指在面部眼睛與鼻子之間的位置刺中並損傷了陰陽相交的溜脈。
原文
中傷溜脈,有不病者,今也目盲,則不幸矣,故曰不幸為盲。刺頭,中腦戶、入腦,至死。
刺傷溜脈,有的人不會生病,但現在導致失明,那就是不幸了,所以說不幸會導致失明。刺頭部,刺中腦戶穴,邪氣進入腦中,會導致死亡。
原文
腎脈上額交巔,入絡於腦。刺頭,中腦產,刺頭額之間,中傷腦戶也。中傷腦戶。邪入於腦,真陽不下,故玄死。刺舌下,中脹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腎經脈上行額部交會於頭頂,進入並連絡於腦。刺頭部,刺中腦戶(「產」疑為「戶」之誤),是指在頭額之間刺中並損傷了腦戶穴。刺傷腦戶,邪氣進入腦中,真陽之氣不能下行,所以會死亡。刺舌下,刺中脈管太過,血出不止,會導致失音。
原文
舌下,廉泉穴也。靈樞根結論云:少陰根於廉泉,結於廉泉,刺舌下,刺舌下之廉泉也。
舌下,指的是廉泉穴。《靈樞·根結論》說:少陰經根於廉泉,結於廉泉,刺舌下,就是刺舌下的廉泉穴。
原文
刺舌下而中傷經脈太過,血出不止,則少陰之氣,不交於陽,故為喑。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刺舌下而過度損傷經脈,血出不止,那麼少陰之氣不能與陽氣相交,所以導致失音。刺足下,應刺散布的絡脈,如果刺中經脈導致血不出,就會形成腫塊。
凡是刺絡脈,就應該讓它出血。凡是刺經脈,則不應該出血。
刺足下的散布絡脈,是說治療足下的疾病,應當從絡脈來散佈氣血。
原文
若布絡而中其經脈,致血不出,則經脈有傷,故為腫。刺郄,中大脈,令人僕,脫色。
如果刺散布的絡脈卻刺中了經脈,導致血不出,那麼經脈受損,所以形成腫塊。刺郄穴,刺中大動脈,會使人跌倒,面色脫失。
原文
郄,浮郄穴也。刺浮郄穴者,宜淺。若刺深而中傷大脈。大脈,足太陽,貫臀入膕之脈也。
郄,指的是浮郄穴。刺浮郄穴,應當淺刺。如果刺得太深而損傷大動脈。大動脈,是足太陽經脈,貫穿臀部進入膕窩的脈。
原文
中大脈,則太陽之氣,不能為外,故令人僕,當僕之時,陽氣不充,故脫色。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
刺中大動脈,則太陽經氣不能衛外,所以使人跌倒,跌倒的時候,陽氣不充足,所以面色脫失。刺氣街穴,刺中脈管,血不出,就會形成腫塊,形如鼠僕(鼠蹊部腫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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