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11)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43
原文
咸為水味,以助水;熱為火氣,以溫寒。治以咸熱,助水氣也。水氣盛,則佐以甘;水氣虛,則佐以辛。
白話
鹹味是水之味,用來幫助水;熱是火之氣,用來溫暖寒冷。用鹹熱之品治療,是幫助水氣。水氣盛,則佐以甘味;水氣虛,則佐以辛味。
原文
水得其平,無容補瀉,則但以苦堅之,水寒而濟以火味,水火既濟,則堅固也。此治太陽之復,助之而不折之也。
白話
水得到平衡,無需補瀉,則只用苦味來堅固它,水寒而用火味來調濟,水火既濟,則堅固。這是治療太陽之復,幫助它而不折損它。
原文
治諸勝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
白話
散漫的,
原文
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 者補之,強者瀉之,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白話
收斂它,抑制的則疏散它,乾燥的則滋潤它,緊急的則緩和它,堅硬的則軟化它,脆弱的則堅固它,衰弱的則補益它,強盛的則瀉泄它,使各氣安定,必須清靜,則病氣衰減而去,回歸其所屬,這是治療的大體原則。
原文
強,如字。總結上文諸勝復之治,而言治之大體如是也。帝曰:善。氣之上下,何謂也?
白話
強,讀如字。總結上文各種勝復的治療,而說治療的大體如此。黃帝說:好。氣的上下,是什麼意思呢?
原文
承上文勝復,而問勝氣居上,復氣居下,氣之上下,在於人身,發為民病,何謂也。
白話
承接上文勝復,而問勝氣居於上,復氣居於下,氣的上下,在於人體,發作為民眾的疾病,是什麼意思呢?
原文
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
白話
岐伯說:身體上半部,其氣有三,屬於天的部分,由天氣主管。身體下半部,其氣有三,屬於地的部分,
原文
分也,地氣主之。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
白話
地氣主管它。用名稱來命名氣,用氣來命名部位,而後談論其病。
原文
半,所謂天樞也,故上勝而下俱病者, 以地名之。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復至,則不以 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
白話
半,就是所謂的天樞。所以上部勝而下部都病的,用地來命名。下部勝而上部都病的,用天來命名。所謂勝氣到來,報復之氣屈伏而未發作。復氣到來,則不分天地異名,都按照復氣為法則。
原文
分,去聲。《陰陽系日月》論云: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天為陽,地為陰。
白話
分,讀去聲。《陰陽系日月》論說: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天為陽,地為陰。
原文
正月六月,主足之少陽;二月五月,主足之太陽;三月四月,主足之陽明。
白話
正月六月,主管足少陽經;二月五月,主管足太陽經;三月四月,主管足陽明經。
原文
是人身三陽之氣,主歲半以上,故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為陽,乃天之分也。天分,則天氣主之。
白話
這是人體三陽之氣,主管歲半以上,所以說身半以上,其氣有三。天為陽,是天的部分。天分,則由天氣主管。
原文
又云:七月十二月,主足之少陰;八月十一月,主足之太陰;九月十月,主足之厥陰。是人身三陰之氣,主歲半以下。故曰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為陰,乃地之分也。地分,則地氣主之。
白話
又說:七月十二月,主管足少陰經;八月十一月,主管足太陰經;九月十月,主管足厥陰經。這是人體三陰之氣,主管歲半以下。所以說身半以下,其氣有三。地為陰,是地的部分。地分,則由地氣主管。
原文
身半以上之三氣,名曰少陽太陽陽明;身半以下之三氣,名曰少陰太陰厥陰。
白話
身半以上的三氣,名為少陽、太陽、陽明;身半以下的三氣,名為少陰、太陰、厥陰。
原文
是以三陽三陰之名,而命身半以上,身半以下之氣也。
白話
這是用三陽三陰的名稱,來命名身半以上、身半以下的氣。
原文
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足陽明之脈,起於鼻頞中。是三陽者,天之分也。其經脈之氣,皆起於上。
白話
足少陽經脈,起於目銳眥;足太陽經脈,起於目內眥;足陽明經脈,起於鼻頞中。這三陽經,屬於天的部分。其經脈之氣,都起於上部。
原文
足少陰之脈,起於足小趾之下;足太陰之脈,起於足大趾之端;足厥陰之脈,起於足大趾叢毛之際。是三陰者,地之分也。其經脈之氣,皆起於下。是以在上在下之氣,而命經脈循引之處也。
白話
足少陰經脈,起於足小趾之下;足太陰經脈,起於足大趾之端;足厥陰經脈,起於足大趾叢毛之際。這三陰經,屬於地的部分。其經脈之氣,都起於下部。這是用在上在下之氣,來命名經脈循行的部位。
原文
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後可言其內外上下之病。
白話
用名稱來命名氣,用氣來命名部位,而後可以談論其內外上下的疾病。
原文
人身天樞之穴,居臍之上,對腰之中,故申明身半以上,身半以下之半者,所謂天樞也。
白話
人體的天樞穴,位於臍之上,對應腰之中,所以申明身半以上、身半以下的「半」,就是所謂的天樞。
原文
故身半以上之陽氣勝,而身半以下俱病者,其病在地。以地名之。
白話
所以身半以上的陽氣勝,而身半以下都病的,其病在地,用地來命名。
原文
身半以下之陰氣勝,而身半以上俱病者,其病在天,以天名之。
白話
身半以下的陰氣勝,而身半以上都病的,其病在天,用天來命名。
原文
夫氣勝之時,復氣屈而不伸,故所謂勝至,其報復之氣,尚屈伏而未發也。
白話
當氣勝的時候,復氣屈而不伸,所以所謂勝至,其報復之氣,尚屈伏而未發作。
原文
如復氣既至,則無分上下,故不以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
白話
如果復氣已至,則不分上下,所以不以天地異名,都按照復氣為法則。
原文
下文云,有勝則復,無勝則痞,是復有一定之成法也。帝曰:勝復之動,時有常乎?氣有必乎?
白話
下文說,有勝則有復,無勝則痞,這是復有一定的固定法則。黃帝說:勝復的運動,時間有常數嗎?氣有必然嗎?
原文
承復氣為法之意,問勝復之動,一歲六時,有常數乎?所勝之氣,有可必乎?岐伯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也。
白話
承接復氣為法的意思,問勝復的運動,一年六時,有常數嗎?所勝之氣,可以預測嗎?岐伯說:時間有固定位置,但氣沒有必然。
原文
一歲六時,始於厥陰,終於太陽。時有常位,而氣之勝復,則因勝以復,無可必也。帝曰:願聞其道也。
白話
一年六時,始於厥陰,終於太陽。時間有固定位置,而氣的勝復,則因勝而復,不可預測。黃帝說:希望聽聞其中的道理。
原文
時有常位,則氣有常勝。有常勝,則有常復,故願聞勝復之常道也。
白話
時間有固定位置,則氣有常勝。有常勝,則有常復,所以希望聽聞勝復的常道。
原文
岐伯曰: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有勝則復,無勝則痞。
白話
岐伯說:初氣到三氣,由天氣主管,是勝的常規。四氣到終氣,由地氣主管,是復的常規。有勝則有復,無勝則痞。
原文
春夏為陽,陽者天氣也。故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先勝後復,勝氣常在歲半之上。故為勝之常也。秋冬為陰,陰者地氣也。
白話
春夏為陽,陽是天氣。所以初氣到三氣,天氣主管,先勝後復,勝氣常在歲半之上。所以是勝的常規。秋冬為陰,陰是地氣。
原文
故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氣常在歲半之下。故為復之常也。
白話
所以四氣到終氣,地氣主管,復氣常在歲半之下。所以是復的常規。
原文
有勝則有復,無勝則無復,此為勝復之常,而勝復之變,不可為期。帝曰:善。復已而勝,何如?
白話
有勝則有復,無勝則無復,這是勝復的常規,而勝復的變化,不可預期。黃帝說:好。復已之後又有勝,會如何?
原文
有勝則復,理之常也。復已而又有所勝,則何如?
白話
有勝則有復,是道理之常。復已之後又有勝,則會如何?
原文
岐伯曰:勝至則復,無常數也,衰乃止耳。復已而勝,不復則害,此傷生也。
白話
岐伯說:勝到極點則復,沒有固定次數,衰退了就停止。復已之後又有勝,如果不復則有害,這會傷害生命。
原文
數,如字,下無問其數之數同。至,猶極也。其復也,勝極則復,復無常數也。
白話
數,讀如字,下文「無問其數」的「數」相同。至,就是極。它的復,勝到極點則復,復沒有固定次數。
原文
復氣自衰,方乃止耳,衰乃止,則復已,復已而又有所勝。若復已,而所勝不復則害。不復則害,此傷生也。如水勝火屈,火復則傷金。
白話
復氣自衰,方才停止,衰了才停止,則復已,復已之後又有勝。如果復已,而所勝不復則有害。不復則有害,這會傷害生命。如水勝火屈,火復則傷金。
原文
火氣已,金氣又當復勝,如不復勝,則金受火害,不能相生,餘氣仿此。帝曰:復而反病,何也?不復則害,復而反病,則又何也?
白話
火氣已,金氣又當復勝,如果不復勝,則金受火害,不能相生,其餘氣類推。黃帝說:復而反病,為什麼?不復則有害,復而反病,那又是為什麼?
原文
岐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復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所謂火燥熱也。
白話
岐伯說:居非其位,不相得。過度地復其勝,則主時之氣勝過它,所以反病,所謂火燥熱。
原文
勝氣在歲半之上,復氣在歲半之下。如燥氣之復,當少陽相火之四氣;風氣之復,當陽明燥金之五氣;火氣熱氣之復,當太陽寒水之終氣。皆居非其位。居非其位,不相得也。
白話
勝氣在歲半之上,復氣在歲半之下。如燥氣的復,正當少陽相火的四氣;風氣的復,正當陽明燥金的五氣;火氣熱氣的復,正當太陽寒水的終氣。都是居非其位。居非其位,不相得。
原文
始勝終復,雖大復其勝,則主時之氣勝之,故反病也。
白話
始勝終復,雖然大大地復其勝,但主時之氣勝過它,所以反病。
原文
居非其位者,火氣熱氣,居太陽寒水之位,燥氣居少陽相火之位。所謂火燥熱也。
白話
居非其位者,火氣熱氣,居於太陽寒水之位,燥氣居於少陽相火之位。這就是所謂的火燥熱。
原文
例而推之,風木之氣,居陽明燥金之位,亦在其中,土濕之氣,主於四時,故不與也。帝曰:治之何如?復而反病,治之何如?
白話
以此類推,風木之氣,居於陽明燥金之位,也在此中,土濕之氣,主管四時,所以不參與。黃帝說:如何治療?復而反病,如何治療?
原文
岐伯曰:夫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
白話
岐伯說:氣的勝,輕微的順隨它,嚴重的制服它。氣的復,平和的調平它,暴烈的奪取它。
原文
皆隨勝氣,安其屈伏,無問其數,以平為期,此其道也。
白話
都隨順勝氣,安定其屈伏,不問其次數,以平為期,這就是它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