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3)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47
原文
水俞在諸分,熱俞在氣穴,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
白話
治療水病的俞穴在皮肉之間的各個分理處,治療熱病的俞穴在陽氣循行的氣穴中,治療寒熱病的俞穴在身體左右兩側的髀厭中,也就是環跳穴那兩個穴位。
原文
水氣不行,則皮膚脹滿,故水俞在諸分。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熱氣有餘,則經脈消爍,故熱俞在氣穴。氣穴,陽氣循行之穴孔也。寒熱,陰陽皆病也。左右,乃陰陽之道路。故寒熱俞在兩骸。兩骸,形身左右也。環跳二穴,當身左右。厭中,即上文髀厭分中,環跳穴也。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白話
水氣不能運行,就會導致皮膚脹滿,所以治療水病的俞穴在皮肉之間的各個分理處。所謂「諸分」,指的是全身肌肉與皮膚之間的分理。熱氣有餘,就會使經脈被消耗灼傷,所以治療熱病的俞穴在氣穴。所謂「氣穴」,就是陽氣循行經過的穴位孔道。寒熱病,是陰和陽都出了問題。人體的左右兩側,是陰陽運行的道路,所以治療寒熱病的俞穴在「兩骸」。「兩骸」指的是身體的左右兩側。位於身體左右兩側的環跳穴,就是在髀厭分中的位置,也就是上文提到的環跳穴。大禁二十五,位於天府穴下方五寸處。
原文
大禁二十五,乃五臟之井榮俞經合。五五二十五俞之禁也。
白話
所謂「大禁二十五」,指的是五臟的井、滎、輸、經、合這五輸穴,總共五五二十五個穴位,是需要嚴格禁止針刺的。
原文
在天府下五寸,乃天府之下,相去五寸,左右五里穴也。
白話
「在天府下五寸」這句話,說的是在天府穴下方,距離五寸的地方,是左右兩側的五里穴。
原文
本俞論云:尺動脈在五里,五俞之禁者是也。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白話
《本俞論》說:「尺動脈在五里穴,這裡是五輸穴中的禁刺之處。」總計三百六十五個穴位,都是針刺治療時所能施行的部位。
原文
承上文而總結之,凡三百六十五穴,以應一歲之數,為針之所由行,皆氣穴之所在也。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
白話
承接上文並總結來說,總共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用來對應一年的天數,這些都是針刺治療時所能施行的部位,也都是氣穴所在的地方。從天突穴到天府穴下方五寸處,總共有三百六十六個穴位。
原文
一歲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三百六十六數,相吻合也。
白話
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多一點,周天運行的度數是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那麼這裡說的三百六十六這個數字,與之是吻合的。
原文
按頭上五行行五,及天突關元厭中巨虛上下廉,穴有重複,而一歲之數,毫無錯也。
白話
按照頭部五行,每行五穴,以及天突、關元、厭中、巨虛上下廉這些穴位,雖然在計算時有些穴位會重複出現,但與一年的總天數相比對,是沒有任何差錯的。
原文
此一節言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歲數,皆針之所由行也。
白話
這一節說的是,人體有三百六十五個氣穴,用來對應一年的天數,這些都是針刺治療時可以施行的部位。
原文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針之居,願聞孫絡溪谷,亦有應乎?
白話
黃帝說:我已經知道氣穴的位置以及針刺可以遊移施治的處所了,希望聽聽孫絡和溪谷,它們也有與之相應的規律嗎?
原文
孫絡溪谷亦應一歲之數,故承上文而復問之。
白話
孫絡和溪谷也與一年的天數相應,所以黃帝承接上文又再次提問。
原文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
白話
岐伯回答說:孫絡與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相會合,也因此與一年的天數相應,它能夠使奇邪泛溢而出,並能暢通營衛之氣。
原文
榮衛稽留,衛散營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
白話
如果營衛之氣運行停滯,就會導致衛氣耗散、營氣滿溢,進而造成正氣衰竭、血液瘀積。在外表現為發熱,在內表現為氣短、呼吸無力。
原文
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白話
應當趕快進行瀉法,不要懈怠,以此來暢通營衛之氣。只要看到有氣血滯留的情況就立即施針瀉之,不必拘泥於它是哪個穴位與孫絡相會合。
原文
經脈之外,是為絡脈。絡脈之外,是為孫絡。
白話
在經脈之外的是絡脈,在絡脈之外的是孫絡。
原文
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言周身孫絡與三百六十五穴相會合也。孫絡與穴會合,故亦以應一歲之歲。
白話
「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是說全身的孫絡與那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相互會合。孫絡與穴位會合,所以也與一年的天數相應。
原文
奇邪者,《繆刺》論云:邪入舍於孫絡,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奇邪,猶奇病也。奇邪在絡,故孫絡以溢奇邪。溢,泛溢,猶外出也。
白話
所謂「奇邪」,就像《繆刺論》所說的:邪氣侵入並停留在孫絡,無法進入經脈,於是泛溢到大絡而產生奇異的疾病。奇邪就如同奇病。因為奇邪停留在絡脈,所以孫絡能夠使奇邪泛溢而出。「溢」是泛溢的意思,就好像向外排出。
原文
孫絡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孫絡合大絡而通榮衛也。
白話
孫絡之所以能夠使奇邪泛溢而出,是因為孫絡與大絡相合,並且能夠暢通營衛之氣。
原文
如孫絡不通榮衛,則榮衛稽留,稽留則衛散榮溢。
白話
如果孫絡不能暢通營衛之氣,就會導致營衛運行停滯;停滯久了,就會使衛氣耗散、營氣滿溢。
原文
衛散則氣外竭,榮溢則血內著,血著則外為發熱,氣竭則內為少氣。如是之證,當疾瀉無怠,以通榮衛。
白話
衛氣耗散就會導致體表的陽氣衰竭,營氣滿溢就會導致血液在體內瘀積。血液瘀積則在外表現為發熱,陽氣衰竭則在內表現為氣短。像這樣的病症,應當趕快進行瀉法,不要懈怠,以此來暢通營衛之氣。
原文
疾瀉者,見其稽留而即瀉之,無問孫絡與氣穴之所會也。帝曰:善。願聞溪谷之會也。
白話
所謂「疾瀉」,就是看到氣血有停滯的跡象就立刻用瀉法,不必問它是孫絡還是氣穴的所在之處。黃帝說:講得好。我希望再聽聽溪谷的會合情況。
原文
孫絡會氣穴而通榮衛,帝故善之。溪谷亦會三百六十五穴,故又問之。
白話
因為孫絡與氣穴會合而能暢通營衛,所以黃帝表示讚許。溪谷也與三百六十五個穴位會合,因此黃帝又進一步提問。
原文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
白話
岐伯說:肌肉之間大的會合處稱為「谷」,小的會合處稱為「溪」。在肌肉分理之間的溪谷會合處,能夠運行營衛之氣,也能夠會合大氣。如果邪氣充滿……
原文
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肉消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 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也。
白話
……氣機壅滯,就會導致血脈發熱、肌肉腐敗,營衛之氣不能運行,最終必然會化生為膿。進而肌肉消減、骨髓枯槁,在外則使大膕(此處指肌肉豐厚處)破敗。如果邪氣停留在關節縫隙處,最終必然會導致衰竭敗壞。如果寒邪積聚停留,營衛之氣便不能再居留於此,從而引起肌肉捲縮、筋脈攣急,導致脅肋與肘關節無法伸展。在內會發展為骨痹,在外則表現為肌膚麻木不仁,這種情況叫做「不足」。這都是因為嚴重的寒邪停留在溪谷所致。
原文
溪谷三百六十五 會穴,亦應一歲,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白話
溪谷與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相會合,也與一年的天數相應。如果病邪較輕微,形成的小痹症四處蔓延,沿著脈絡來往遊走,那麼用微小的針刺就能夠治療,其方法與前面所說的「見而瀉之,無問所會」的原則是相同的。
原文
會,合也。肉之大合處即為谷,肉之小合處即為溪,會之所在,即分之所在。分之所在,即會之所在。故肉分之間即為溪谷之會。溪谷之會,內外相通。
白話
「會」是會合的意思。肌肉大的會合處就是「谷」,小的會合處就是「溪」。會合的地方也就是分理的地方,分理的地方也就是會合的地方。所以,在肌肉分理之間就是溪谷會合之處。溪谷的會合之處,是內外相通的。
原文
內通經脈,以行榮衛,外通皮毛,以會大氣。
白話
它在內與經脈相通,用來運行營衛之氣;在外與皮毛相通,用來會合大氣。
原文
大氣、宗氣也,積於胸中,以司呼吸,而合於皮毛者也。
白話
所謂「大氣」,就是宗氣,它積聚在胸中,主管呼吸,並與皮毛相合。
原文
如溪谷不通於內外,則邪泛溢,而氣壅滯,血脈熱而肌肉敗。
白話
如果溪谷不能溝通內外,那麼邪氣就會泛濫,氣機就會壅塞停滯,導致血脈發熱、肌肉腐敗。
原文
夫邪溢氣壅,則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脈熱肉敗,則內消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
白話
邪氣泛濫、氣機壅滯,那麼營衛之氣就不能運行,最終必然會化為膿瘍;血脈發熱、肌肉腐敗,那麼在內會消耗骨髓,在外會使大膕破敗。如果邪氣停留在關節縫隙處,最終必然會導致衰竭敗壞。
原文
為膿為敗,皆積寒留舍於溪谷,致榮衛血氣不居於溪谷之間,而卷肉縮筋。
白話
之所以會化膿、敗壞,都是因為寒邪積聚停留在溪谷,導致營衛血氣不能安居於溪谷之間,進而引起肌肉捲縮、筋脈攣急。
原文
夫卷肉縮筋則肋肘不得舒伸,從筋至骨,則內為骨痹;從肉至皮,則外為不仁,邪盛正虛,命曰不足。此皆積寒留舍之所致,乃大寒留於溪谷也。
白話
肌肉捲縮、筋脈攣急,就會導致脅肋與肘關節無法舒展伸直。從筋影響到骨,在內就會形成骨痹;從肌肉影響到皮膚,在外就會表現為麻木不仁。邪氣盛而正氣虛,這種情況叫做「不足」。這些都是因為寒邪積聚停留所造成的,也就是嚴重的寒邪留在了溪谷。
原文
周身三百六十五溪谷,與三百六十五氣穴相會,亦以應一歲之數。故寒留溪谷,而內為骨痹,外為不仁。若其小痹淫溢,則循孫絡之脈,往來於身。
白話
全身三百六十五個溪谷,與三百六十五個氣穴相會合,也與一年的天數相應。所以如果寒邪停留在溪谷,在內就會形成骨痹,在外就會表現為麻木不仁。如果病邪較輕微,形成的小痹症四處蔓延,就會沿著孫絡的脈絡,在全身往來遊走。
原文
治之之法,但當微針所及,與見而瀉之,無問所會之法相同,不若大寒之留於溪谷也。
白話
治療這種小痹症的方法,只需要用微小的針刺到病變部位,與前面所說的「看到氣血滯留就瀉它,不必問是哪個穴位相會」的原則是相同的,不像治療嚴重的寒邪停留在溪谷那樣複雜。
原文
帝乃闢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白話
黃帝於是屏退左右侍從,站起來,拜了兩拜說:今天您啟發了我的愚昧,解除了我的疑惑,我要把這些道理收藏在金匱之中,不敢再輕易拿出來。於是將這些內容收藏在金蘭之室,並題名為「氣穴所在」。
原文
闢,作擗。藏,如字。三百六十五穴,與孫絡溪谷相會。
白話
「闢」字,在這裡通「擗」,是屏退的意思。「藏」字,讀作收藏的藏。三百六十五個穴位,與孫絡、溪谷相互會合。
原文
伯明其旨,誠為發蒙解惑,帝尊奉而珍寶之,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而問答之言,即為氣穴論也。
白話
岐伯闡明了其中的要旨,確實是啟發愚昧、解除疑惑,黃帝因此尊崇並珍視這些理論,將它們收藏在金蘭之室,題名為「氣穴所在」,而這些問答的內容,就構成了《氣穴論》。
原文
岐伯曰:孫絡之脈別徑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四絡脈,非獨十二絡脈也。
白話
岐伯說:孫絡中那些與經脈分開而行的別出路徑,當其血氣旺盛而需要採用瀉法時,也同樣有三百六十五條脈絡。這些脈絡都一併注入大絡,然後傳注到十四條絡脈,而不僅僅是只有手足三陰三陽的十二條絡脈。
原文
四,舊本訛二;二,舊本訛四,今改。此言孫絡之脈,與經脈相別,與大絡相通。
白話
(原文中的「四」,舊本誤作「二」;「二」,舊本誤作「四」,現在予以改正。)這是說孫絡的脈,與經脈是分開的,而與大絡是相通的。
原文
所謂奇邪之脈,則繆刺之,以補孫絡未盡之義。繆刺論云: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
白話
這就是所謂的奇邪之脈,應當採用繆刺法來治療,以此來補充前面關於孫絡論述中未盡的含義。《繆刺論》說:邪氣侵襲皮毛,會進入並停留在孫絡。
原文
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
白話
如果邪氣停留而不去除,就會導致氣血閉塞不通,無法進入經脈,於是邪氣泛溢到大絡而產生奇異的疾病。
原文
又云: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夫孫絡受邪,不得入於經,故曰:孫絡之脈別經者,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故曰: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流注於大絡,而生奇病。故曰:並注於絡。絡,大絡也。
白話
《繆刺論》又說:觀察皮膚部位,如果有血絡顯現,就應該全部刺之出血,這就是繆刺的具體方法。因為孫絡感受邪氣後,邪氣不能進入經脈,所以說:對於那些與經脈分開的孫絡脈,要觀察皮膚部位,如果有血絡,就全部刺之出血。所以說:那些血氣旺盛而需要採用瀉法的,也同樣有三百六十五條脈絡。邪氣流注到大絡,就會產生奇病。所以說:這些脈絡都一併注入於絡。這裡的「絡」,指的是大絡。
原文
靈樞經脈論,有手太陰少陰心主太陽陽明少陽之別,足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別,並任脈之別,督脈之別,為十四大絡。
白話
《靈樞·經脈論》中記載,有手太陰、手少陰、手心主、手太陽、手陽明、手少陽的別絡,足太陽、足陽明、足少陽、足太陰、足少陰、足厥陰的別絡,再加上任脈的別絡、督脈的別絡,總共是十四條大絡。
原文
故曰:傳注十四絡脈,非獨手足三陽三陰之十二絡脈也。
白話
所以說:這些脈絡傳注到十四條絡脈,而不僅僅是手足三陽三陰的十二條絡脈。
原文
又脾之大絡,為十四絡脈之主,經脈論云:皆取脾之大絡脈也。此雖不及脾絡,而脾絡已在其中。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白話
此外,脾的大絡是十四條絡脈的主導,《經脈論》說:都要取脾的大絡脈。這裡雖然沒有明確提到脾絡,但脾絡已經包含在其中了。在體內能夠解散並疏泄內臟邪氣的,是左右兩側的五臟俞穴,共十條脈。
原文
解,音蟹。解,散也。瀉,行也。十四絡脈,外合孫絡,則有三百六十五會,內合五臟,則有左右五俞之十脈,故曰: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白話
「解」字,讀音同「蟹」,意思是解散、疏散。「瀉」字,意思是運行、疏泄。十四條絡脈,在外部與孫絡相合,就有三百六十五個會合點;在內部與五臟相合,就有左右兩側五臟俞穴的十條脈。所以說:在體內能夠解散並疏泄內臟邪氣的,是這十條脈。
原文
所以承十四絡脈,而申明內通五臟之俞脈,以補上文孫絡之未盡者又如此,此一節言孫絡溪谷,亦三百六十五會,以應一歲之數,通榮衛而會大氣,合大絡而行臟俞也。
白話
這是在承接上文關於十四絡脈的論述,並進一步申明其內部與五臟俞脈相通的情況,以此來補充上文關於孫絡論述中尚未完備的內容。這一節說的是,孫絡和溪谷也同樣有三百六十五個會合點,用來與一年的天數相應,它們能夠暢通營衛之氣、會合大氣,並且與大絡相合,運行五臟的俞穴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