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鄭世子曰:按淮南子謂十二粟而當一分,十二分而當一銖,則一銖者,一百四十四粟也。
鄭世子說:根據《淮南子》的說法,十二粒粟等於一分,十二分等於一銖,那麼一銖就是一百四十四粒粟。
《漢書·律曆志》說一千二百粒黍等於十二銖,那麼一銖就是一百粒黍。
原文
後漢志注又謂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則一銖者亦惟百粟耳,更減淮南之數而不相合也。且漢制律度量衡,悉紛亂無紀。
《後漢書》注又說十粒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那麼一銖也只有一百粒粟罷了,比《淮南子》的數目還少,兩者不相符合。况且漢代的制度、律令、度量衡,全都混亂沒有法度。
原文
臣家有漢錢數十枚,凡若干種,每種雖度數分寸彷彿,而厚薄輕重不勻。
微臣家中有數十枚漢代錢幣,共計若干種,每種雖然尺寸大小差不多,但厚薄輕重不均勻。
原文
以漢食貨志校之,彼志云:貨泉重五銖,貨布重二十五銖,大泉重十二銖,大布重二十四銖。
用《漢書·食貨志》來校驗,該志說:貨泉重五銖,貨布重二十五銖,大泉重十二銖,大布重二十四銖。
原文
臣以今時等子,將錢每種或十枚或五枚,總秤之以均其輕重,而用算法求之,合其一兩之數,則大泉合今三錢三分,貨泉合今三錢五分,貨布合今三錢七分,大布合今三錢八分,此皆漢時一兩之數,而率皆乖異,與宋呂大臨考古圖之說相同。
微臣用現在的等子,將每種錢或十枚或五枚,總共秤量來均衡其輕重,再用算法計算,得出其一兩的數值,則大泉合現在三錢三分,貨泉合現在三錢五分,貨布合現在三錢七分,大布合現在三錢八分,這些都是漢代一兩的數值,但全都不同,和宋代呂大臨《考古圖》的說法相同。
原文
大率漢之一兩,惟有今之三錢半強,是漢三兩為今之一兩強。
大體上漢代的一兩,只有現在的三錢半強,也就是說漢代三兩為現在的一兩強。
原文
其數與秬黍之法不同者,蓋因劉歆誤以秠黍為秬,故律、度、量、衡,四器皆失之小,其餘器皿,率多舛謬矣。
這個數值與用秬黍校驗的方法不同的原因,大概是因為劉歆錯誤地把秠黍當作秬黍,所以律、度、量、衡四種器具都偏小了,其餘器皿,大多是錯誤的了。
原文
又史言晉之秤兩,不與古同;梁陳依古秤;齊以古秤一斤八兩為一斤;後周玉秤四兩,當古秤四兩半;隋以古秤三斤為一斤;唐量衡與古校,皆三之一。然史文缺略,今不能的悉其數。
又有史料記載晉代的秤和兩與古代不同;梁陳依照古秤;北齊以古秤一斤八兩作為一斤;後周的玉秤四兩,相當於古秤四兩半;隋代以古秤三斤作為一斤;唐代量衡與古代校驗,都是三分之一。然而史料文字簡略,如今不能確切知道它們的數值。
原文
唐孫真人千金方曰: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十當作百,傳寫之誤。)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合今之六錢也。)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秤也。
唐代孫真人《千金要方》說:古代秤只有銖兩而沒有分這個名稱,如今則以十粒黍為一銖(十應當作百,是傳寫的錯誤。),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合現在的六錢。),十六兩為一斤,這就是神農時代的秤。
原文
吳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今依四分為一兩秤為定。
吳地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代人以三兩為一兩,如今依照四分為一兩的秤作為標準。
原文
(此唐秤十斤,正合今之六斤。)此說足以破其惑。
(這是說唐代秤十斤,正好合現在的六斤。)這個說法足以破除其中的疑惑。
原文
而肘後方鹿鳴山序云:古方藥品分兩,灸穴分寸,與今不類,為古今人體大小或異,血脈亦有差焉。
而《肘後方》鹿鳴山序說:古代方劑的藥品分量,灸法的穴位分寸,與現在不相同,是因為古今人體大小也許有差異,血脈也有不同罷了。
原文
此說非也,宋林億等千金方凡例曰無稽之言莫此為甚者是也。
這個說法是不對的,宋代林億等人在《千金要方凡例》中說「荒誕的言論沒有比這更嚴重的」,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又如千金方所載藥升之制,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此升甚小,不知何代之量有如此者?又云半夏一升,秤重五兩。校之不同。
又如《千金要方》所記載的藥升制度,上口徑一寸,下口徑六分,深八分。這個升非常小,不知道是哪個時代的量具有這樣的?又說半夏一升,秤量重五兩。校驗後不相同。
原文
即所云諸藥權量,大率類此,姑存其說,以見度量權衡長短大小輕重之不同耳。
就是所說的各種藥物的權量,大致都像這樣,姑且保存這些說法,用來顯示度量、權衡、長短、大小、輕重的不同罷了。
原文
隋唐宋元之度量,校之累黍則失於長大;漢魏南北朝之度量,校之累黍則失於短小。
隋唐宋元的度量,與累黍校驗相比則失之過大;漢魏南北朝的度量,與累黍校驗相比則失之過小。
原文
宋儒論樂律者,率舍高而取下,論度量者,又舍大而取小,夫豈知適中之道哉?
宋代儒者討論樂律的,大都捨棄高的而取低的;討論度量的,又捨棄大的而取小的,他們哪裡知道適中的道理呢?
原文
今選羊頭山秬黍中者一千二百粒,實於黃鐘之龠無欠無餘,以天平秤之,整有三錢,乃古半兩也。兩龠之黍,當天平六錢,為古一兩。
如今選取羊頭山的中等秬黍一千二百粒,填入黃鐘律管不多不少,用天平秤量,正好是三錢,就是古代的半兩。兩龠的黍,相當於天平六錢,就是古代的一兩。
原文
然則古秤一斤,當天平九兩六錢,今之平秤一斤,是古一斤十兩,蓋三分兩之二也。
如此那麼古代秤一斤,相當於天平九兩六錢,現在的平秤一斤,相當於古代一斤十兩,大概是古代一斤的三分之二。
原文
今大明鈔尺七尺五寸,適合黍尺一丈;鐵斛三升二合,適合黍量一斗;平秤九斤,適合黍權一秤。
如今大明鈔尺七尺五寸,恰好適合黍尺一丈;鐵斛三升二合,恰好適合黍量一斗;平秤九斤,恰好適合黍權一秤。
原文
(十五斤曰一秤。)雖不同而實同,雖不用而實用,妙理存乎其間,而人未之知也。臣若不累黍親驗,亦不信有如此之妙。
(十五斤叫做一秤。)雖然表面不同而實際相同,雖然不直接使用而實際有用,精妙的道理就在其中,只是人們不知道罷了。微臣如果不用黍粒親自驗證,也不相信會有這樣的精妙。
後世研究鐘律學問的人,不能因為這些度量衡是日常使用的就輕視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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