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卷十一

我朝斛法

卷十一/律原3
原文
成化十五年奏准鑄成斛法,依寶源局量地尺,斛口外方一尺,內方九寸,斛底外方一尺六寸,內方一尺五寸,深一尺,厚三分,平秤一百斤。
白話
成化十五年上奏核准鑄造完成的斛法,依照寶源局的量地尺,斛口外側邊長一尺,內側邊長九寸,斛底外側邊長一尺六寸,內側邊長一尺五寸,深度一尺,厚度三分,平秤一百斤。
原文
依古黍度尺,斛口外方一尺二寸八分,內方一尺一寸五分有奇,底外方二尺零五分,內方一尺九寸二分,深一尺二寸八分,厚四分。
白話
依照古代黍度尺,斛口外側邊長一尺二寸八分,內側邊長一尺一寸五分有餘,底部外側邊長二尺零五分,內側邊長一尺九寸二分,深度一尺二寸八分,厚度四分。
原文
(鄭世子曰:按古人未嘗以五斗為斛,五斗為斛,蓋自唐宋始也。算法依寶源局尺量,置斛口內方九寸自乘,得八十一寸,置底一尺五寸自乘,得二百二十五寸,又以口底相乘,得一百三十五寸,三宗相併得四百四十一寸,三歸得一百四十七寸,以深一尺乘之,得一千四百七十寸,是為鐵斛五斗實積,倍之得二千九百四十寸,是兩鐵斛即十斗實積。然則今之斛法,非二千五百也。民間俗傳算術,多以二千五百為斛法者,疑術士之杜撰也。)
白話
(鄭世子說:按古人未曾以五斗為一斛,五斗為一斛,大概是從唐宋開始的。算法依照寶源局的尺來量,將斛口內側邊長九寸自乘,得到八十一寸,將底部一尺五寸自乘,得到二百二十五寸,再將口與底的數值相乘,得到一百三十五寸,三個數值相加得到四百四十一寸,除以三得到一百四十七寸,用深度一尺相乘,得到一千四百七十寸,這就是鐵斛五斗的實際體積,加倍得到二千九百四十寸,這是兩鐵斛即十斗的實際體積。如此看來,現在的斛法並不是二千五百。民間流傳的算法,大多以二千五百作為斛法,我懷疑是術士所杜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