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卷三

骨度

卷三/經絡(一)28
原文
(下文皆骨度篇古數,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耳。)〔頭部〕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白話
下方都是骨度篇的古代數值,然而骨骼大的就超過標準,小的就達不到標準,這也只是說個大致的準則罷了。〔頭部〕頭顱骨的周長是二尺六寸。
原文
發所覆者,顱至項一尺二寸。(顱,額顱。覆者,言前髮際至後項髮際也。)
白話
頭髮覆蓋的部分,從額顱到後頸有一尺二寸。(顱,就是額頭。覆蓋的部分,是指從前額髮際到後頸髮際的距離。)
原文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頷中為頤,頷,腮也。)
白話
從髮際到下巴有一尺。(臉頰的中間是下巴,頷就是臉頰。)
原文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耳上側旁曰角。肩胛上際頸根曰柱骨。)兩顴相去七寸。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白話
從額角到柱骨有一尺。(耳朵上方側邊叫做角。肩胛骨上方的頸部根部叫做柱骨。)兩邊顴骨相距七寸。耳朵前方對著耳門的地方,寬度是一尺三寸。
原文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完骨,耳後髮際高骨也。)
白話
耳朵後面對著完骨的地方,寬度是九寸。(完骨,就是耳朵後面髮際處突出的骨骼。)
原文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三寸半。(自後髮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白話
後頸髮際以下到背骨,長度是三寸半。(從後面髮際到大椎穴,是頸椎第三節的位置。)
原文
頭部折法,以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
白話
頭部測量方法,用前額髮際到後頸髮際,折算為一尺二寸。
原文
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為直寸。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比為一寸。頭部橫直寸法並依此。
白話
如果髮際不明顯,就從眉心直向上量到後到大杼骨,折算為一尺八寸。這是直寸的測法。橫寸的測法,用眼內角到外角比作一寸。頭部橫向和直向的尺寸測量都按照這個方法。
原文
督脈神庭至太陽曲差,曲差至少陽本神,本神至陽明頭維,各開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開四寸半。〔胸腹部〕
白話
督脈從神庭到太陽穴的曲差穴,曲差到少陽經的本神穴,本神到陽明經的頭維穴,各相隔一寸半。從神庭到頭維,總共相隔四寸半。〔胸腹部〕
原文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缺盆以下至𩩲𩨗之中,長九寸。
白話
從喉嚨到缺盆中央,長四寸。(這是就巨骨上的凹陷處而言,就是天突穴的位置。)從缺盆到劍突中央,長九寸。
原文
𩩲𩨗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白話
從劍突中央到天樞穴長八寸。(天樞,是足陽明胃經的穴位名稱,在肚臍旁邊。這是就與肚臍平齊的位置而言。)
原文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
白話
從天樞到橫骨長六寸半,橫骨的橫向長度是六寸半。
原文
(毛際下骨曰橫骨。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法為當。)胸圍四尺五寸。腰圍四尺二寸。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白話
(恥骨上方陰毛以下的骨骼叫做橫骨。按照這個古代數值,用現在的穴位上下測量法參照比較,有很多地方不合適,應當按照後面胸腹的測量方法為準。)胸圍四尺五寸。腰圍四尺二寸。兩乳之間寬九寸半。(應當折算為八寸才合適。)
原文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白話
兩側髖骨之間寬六寸半。(這是在兩條大腿的中間,橫骨兩端的交接處,俗稱胯縫。)
原文
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主,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𩩲骬上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橫直寸法並依此。〔背部〕
白話
胸腹的測量方法,直寸以正中線為主,從缺盆中央的天突穴開始,到岐骨際上的中庭穴為止,折算為八寸四分。從劍突上的岐骨際到肚臍中央,折算為八寸。從肚臍中央到陰毛下的曲骨穴,折算為五寸。橫寸以兩乳之間的距離,折算為八寸。胸腹橫向和直向的尺寸測量都按照這個方法。〔背部〕
原文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尾骶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
白話
從脊椎骨到尾骶骨共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就是脊椎骨。脊椎骨外面小而裡面大,人之所以能承受重物,就是因為這根骨骼粗大。脊椎骨共二十四節,現在說二十一節,是因為頸椎三節不包括在內。尾骶骨男子的尖,女子的平。)
原文
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骶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寸依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白話
背部的測量方法,從大椎穴到尾骶骨總共折算為三尺。上七節每節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每節長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肚臍平齊;下七節每節長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差四釐,是因為有零數未計算完。直寸按照這個方法,橫寸用中指同身寸的方法。
原文
脊骨內闊一寸。凡云第二行挾脊一寸半,三行挾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側部〕
白話
脊椎骨內側寬一寸。凡是說第二行距離脊椎一寸半,第三行距離脊椎三寸的,都是在脊椎一寸之外淨得寸半和三寸,所以第二行應當是二寸,第三行應當是三寸半。〔側部〕
原文
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柱骨,頸項根骨也。)
白話
從柱骨向下到腋窩中看不見的部分,長四寸。(柱骨,就是頸項根部的骨骼。)
原文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小肋也。)
白話
從腋窩到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就是小肋骨。)
原文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捷骨之下,大股之上,兩骨合縫之所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四肢部〕
白話
從季脅到髀樞,長六寸。(大腿叫做股。股的上方叫做髀。膝蓋骨的下方,大腿的上方,兩骨接合的縫隙處叫做髀樞,正當足少陽膽經環跳穴的位置。)從髀樞到膝蓋中央,長一尺九寸。〔四肢部〕
原文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白話
從肩部到肘部,長一尺七寸。從肘部到腕部,長一尺二寸半。
原文
(臂之中節曰肘。)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白話
(手臂的中間關節叫做肘。)從腕部到中指的第一節,長四寸。
原文
(臂掌之交曰腕。)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
白話
(手臂和手掌交接的地方叫做腕。)從第一節到手指末端,長四寸半。(手指靠近掌心的關節叫做本節。)
原文
橫骨上廉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白話
從橫骨上緣到內側輔骨的上緣,長一尺八寸。(骨骼的邊緣叫做廉。膝蓋旁邊突出的骨骼叫做輔骨,內側的叫內輔,外側的叫外輔。)從內輔的上緣到下緣,長三寸半。
原文
(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
白話
(上廉、下廉,可以用手觸摸得到。)從內輔的下緣到內踝,長一尺三寸。
原文
(踝骨,足掌後兩旁高骨也,俗名孤拐骨,內曰內踝。外曰外踝。)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
白話
(踝骨,是腳掌後面兩側突出的骨骼,俗名孤拐骨,內側的叫內踝,外側的叫外踝。)從內踝到地面,長三寸。從膝蓋到外踝,長一尺六寸。從外踝到京骨穴,長三寸。從京骨穴到地面,長一寸。從膝蓋彎到足背,長一尺二寸。
原文
(膕,腿彎也。跗,足面也。膝在前,膕在後。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手足折量,並用後中指同身寸法。
白話
(膕,就是腿彎。跗,就是腳面。膝蓋在前,膕窩在後。跗屬,就是兩踝前後小腿與腳掌相交的地方都是跗的範圍。)從跗屬到地面長三寸。腳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手足的測量,都用後面的中指同身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