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卷二

天符歲會總歌

卷二/運氣(下)7
原文
天符中運同天氣,太乙全兼運會支。歲會運支須四正,辰戌丑未亦相宜。同天同歲泉同運,陰歲陽天不必疑。
白話
天符年,中運與司天之氣相同;太乙天符年,則中運、司天之氣與歲支三者完全兼備。歲會年,中運與歲支相同,必須是子午卯酉四個正位;辰戌丑未這四個地支也相合。同天符、同歲會,是司天與在泉之氣與中運相同,陰年(歲運為陰乾)與陽年(司天為陽氣)不必懷疑。
原文
六微旨大論曰,甲子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者,言每歲六步,每部各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也。
白話
《六微旨大論》說:甲子年第一氣,天的時數從水下一刻開始,到八十七刻半結束,意思是每年有六步,每步各得六十天又八十七刻半。
原文
如甲子歲初之氣,始於寅初初,終於子初四,乃交春分二之氣,正合此數。余仿此。
白話
例如甲子年第一氣,從寅時初刻開始,到子時初刻四刻結束,然後交接春分時的第二氣,正好符合這個數目。其餘年份依此類推。
原文
六微旨大論曰,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者,言大寒日寅後二十六刻也。
白話
《六微旨大論》說:乙丑年第一氣,天的時數從二十六刻開始,是指大寒日寅時之後二十六刻。
原文
及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乃交於春分節二之氣。餘步仿此。
白話
到了六十天八十七刻半,就交接春分節的第二氣。其餘各步依此類推。
原文
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者,言大寒日寅後五十一刻也。同前。
白話
丙寅年第一氣,天的時數從五十一刻開始,是指大寒日寅時之後五十一刻。與前面相同。
原文
丁卯歲終之氣,終於水下百刻,是子醜寅卯四年而一周之數已盡,至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水下一刻,而與甲子歲氣同矣。詳義見後三合會同圖說。
白話
丁卯年終氣,結束於水下百刻,這是子、丑、寅、卯四年而一週的數目已經完結,到了戊辰年第一氣又從水下一刻開始,而與甲子年的氣相同。詳細意義見後面〈三合會同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