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風熱而脈靜,泄而脫血脈實,病在中脈虛,病在外脈澀堅者,皆難治。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脈逆四時,為不可治。
風熱病而脈象沉靜,泄瀉而脫血脈象實大,病在內而脈象虛弱,病在外而脈象澀滯堅硬者,都難以治療。形體與氣不相應,稱之為難治。脈象與四時相反,為不可治。
原文
病在中脈實堅,病在外脈不實堅者,皆難治。(脈色十二。)
病在內而脈象實大堅硬,病在外而脈象不實大堅硬者,都難以治療。(脈色十二。)
原文
色夭面脫不治,百日盡已。脈短氣絕死,病溫虛甚死。易,重陰死,重陽死。(論治十四。)
面色枯槁、面部肌肉脫落者不治,百日之內死亡。脈搏短促、氣絕者死,患溫病而虛甚者死。易,重陰者死,重陽者死。(論治十四。)
原文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已。
死陰之類的疾病,不超過三日就會死亡;生陽之類的疾病,不超過四日就會痊癒。
原文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闢陰,死不治。(疾病六。)
所謂生陽死陰,是指肝傳心稱為生陽,心傳肺稱為死陰,肺傳腎稱為重陰,腎傳脾稱為闢陰,屬於死證,不可治療。(疾病六。)
原文
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是順傳所勝之次。
不治療,按照規律在三個月或六個月,或者三天或六天,傳遍五臟就會死亡,這是順序傳變所克之臟的次序。
原文
故曰:別於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藏象二十四。)
所以說:能辨別陽脈的,知道疾病的由來;能辨別陰脈的,知道死生的時限。(藏象二十四。)
原文
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運氣七。)
中於執法(指司天在泉之政)的,發病迅速而危險;中於行令的,發病緩慢而持久;中於貴人的,發病急暴而死亡。(運氣七。)
原文
真頭痛,頭痛甚,腦盡痛,手足寒至節,死不治。(針刺四十三。)
真頭痛,頭痛劇烈,整個腦部都痛,手腳冰冷到肘膝關節,屬於死證,不可治療。(針刺四十三。)
原文
嬰兒病,其頭毛皆逆上者必死。(脈色三十三。)壞腑無治。(針刺九。)諸經脈證死期。(脈色二十四。)真臟脈死期。(脈色二十八。)陰陽虛搏病候死期。(脈色二十九。)
嬰兒患病,頭髮都向上逆生的必死。(脈色三十三。)臟腑敗壞無法醫治。(針刺九。)各經脈證候的死期。(脈色二十四。)真臟脈出現的死期。(脈色二十八。)陰陽虛搏病候的死期。(脈色二十九。)
骨寒熱的病人,牙齒已經枯槁,屬於死證,不可治療。(針刺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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