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運氣類

十七、六十年運氣病治之紀(3-2)

運氣類7
原文
故食歲谷以安其氣,食間谷以去其邪。(歲谷,正氣所化,故可安其氣。間谷,間氣所生,故可以去邪。去邪者,有補偏救弊之義,謂實者可用以瀉,虛者可用以補。義見前。)歲宜以咸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
白話
因此吃歲谷來安定其氣,吃間谷來去除其邪。(歲谷,是正氣所化生,所以可以安定其氣。間谷,是間氣所生成,所以可以去除邪氣。去除邪氣,有補偏救弊的意思,意思是實證可以用來瀉,虛證可以用來補。意義見前面。)歲氣適宜用鹹、用苦、用辛,發汗、清熱、疏散。
原文
(咸從水化,治在泉之君火也。苦從火化,治司天之燥金也。以辛者,辛從金化,本年火盛金衰,同司天之氣以求其平也。然燥金司天,則歲半之前,氣過於斂,故宜汗之散之;君火在泉,則歲半之後,氣過於熱,故宜清之也。)安其運氣,無使受邪,折其鬱氣,資其化源。
白話
(鹹從水化,治療在泉的君火。苦從火化,治療司天的燥金。用辛味,辛從金化,本年火盛金衰,與司天之氣相同以求其平衡。然而燥金司天,則歲半之前,氣機過於收斂,所以適宜發汗、疏散;君火在泉,則歲半之後,氣機過於熱,所以適宜清熱。)安定其運氣,不要讓它受到邪氣,折斷其鬱氣,資助其化源。
原文
(安者,順其運氣而安之也。本年燥金司天則木鬱,君火在泉則金鬱,詳義見前。又如《補遺本病篇》曰:卯酉之年,太陽昇天,主窒天芮,勝之不前。太陰降地,主窒地蒼,勝之不入。故刺法論於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當刺足少陰之合。土欲降而地蒼窒抑之,當刺足厥陰之所出,足少陽之所入。王氏注曰:化源,謂六月迎而取之也。《新校正》云:按金王七月,故迎於六月 ,瀉金氣。是皆折其鬱氣,資取化源之義。)以寒熱輕重,少多其制,(本年上清下熱,其氣不同,故寒多者當多其熱以溫之,熱多者當多其寒以清之。)同熱者多天化,同清者多地化。
白話
(安,是順應其運氣而安定它。本年燥金司天則木氣鬱結,君火在泉則金氣鬱結,詳細意義見前面。又如《補遺本病篇》說:卯酉之年,太陽要升天,主氣窒礙於天芮,所以不能前進。太陰要降地,主氣窒礙於地蒼,所以不能進入。因此《刺法論》對於水氣要上升而天芮窒礙抑制它,應當刺足少陰的合穴。土氣要下降而地蒼窒礙抑制它,應當刺足厥陰的所出穴,足少陽的所入穴。王氏注說:化源,是指六月迎而取之。《新校正》說:按金旺於七月,所以迎在六月,瀉金氣。這些都是折斷其鬱氣,資取化源的意義。)根據寒熱輕重,多少來制定劑量,(本年上清下熱,其氣不同,所以寒多的應當多用熱藥來溫它,熱多的應當多用寒藥來清它。)與熱相同的多用司天的清化,與清相同的多用在地的熱化。
原文
(同者,言上文十年,運與天地各有所同也。凡運與在泉少陰同熱者,則當多用司天陽明清肅之化以治之, 故曰同熱者多天化,如前少角少徵年,木火同歸熱化者是也。運與司天陽明同清者,則當多用在泉少陰溫熱之化以治之,故曰同清者多地化,如前少宮少商少羽年,土金水同歸寒化者是也。)用涼遠涼,用熱遠熱,用寒遠寒,用溫遠溫,食宜同法,有假者反之,此其道也。
白話
(同,是指上文十年,運與天地各有所相同。凡是運與在泉少陰同熱的,就應當多用司天陽明清肅之化來治療,所以說同熱者多天化,如前少角少徵年,木火同歸熱化就是這樣。運與司天陽明同清的,就應當多用在泉少陰溫熱之化來治療,所以說同清者多地化,如前少宮少商少羽年,土金水同歸寒化就是這樣。)用涼藥要避開涼氣,用熱藥要避開熱氣,用寒藥要避開寒氣,用溫藥要避開溫氣,飲食也遵循同樣的法則,有假借的則反過來,這就是其規律。
原文
(此節義見前太陽之政。假者反之,謂當反而治之也。詳見本類前十六。)反之者,亂天地之經,擾陰陽之紀也。
白話
(這一節的意義見前面太陽之政。假者反之,意思是應當反過來治療。詳見本類前面十六。)反過來做的話,就會擾亂天地的常道,攪亂陰陽的法紀。
原文
(反之者,謂不知以上治法而反其用,故足以亂天地之經紀。)
白話
(反過來,是指不知道以上治法而反其用,所以足以擾亂天地的經紀。)
原文
帝曰:善。少陽之政奈何?岐伯曰:寅申之紀也。
白話
黃帝說:好。少陽的政事如何?岐伯說:是寅申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