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運氣類

十四、天氣地氣制有所從(2)

運氣類19
原文
故少陽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谷蒼丹。
白話
所以少陽在泉,寒毒之物不生,味辛的食物相應,治法用苦和酸,穀物為蒼色和丹色。
原文
(少陽相火在泉,巳亥歲也。所謂毒者,凡五行暴烈之氣,各有所化,故火在地中,則寒毒之物不生,火氣制金,則味辛之物應之。少陽之上,厥陰主之,下火上木,故其治苦酸,其谷蒼丹。苦丹屬火,地氣所化;酸蒼屬木,天氣所生也。按:在泉六化之治,惟少陽、厥陰不言間味者,以木火相生,氣無所間也。其他生化皆有上下克伐,故間味不能無矣。)
白話
(少陽相火在泉,是巳亥年。所謂毒,凡是五行暴烈之氣,各自有變化,所以火在地中,寒毒之物就不產生;火氣制約金,所以味辛之物應合它。少陽之上,厥陰主導,下面是火上面是木,所以其治法用苦和酸,穀物為蒼和丹。苦和丹屬火,是地氣所化;酸和蒼屬木,是天氣所生。按:在泉六化的治法,只有少陽、厥陰不說間味,因為木火相生,氣沒有間隔。其他生化都有上下克伐,所以間味就不能沒有了。)
原文
陽明在泉,濕毒不生,其味酸,其氣濕,其治辛苦甘,其谷丹素。
白話
陽明在泉,濕毒之物不生,味酸的食物相應,氣濕之物相應,治法用辛、苦、甘,穀物為丹和素。
原文
(陽明燥金在泉,子午歲也。燥在地中,故濕毒之物不生。金剋木,故味酸者應之。燥勝濕,故氣濕者應之。陽明之上,少陰主之,下金上火,故其治辛苦,其谷丹素。辛素屬金,地氣所化;苦丹屬火,天氣所生。然治兼甘者,火金之間味也。甘屬土,為火之子,為金之母,故能調和於二者之間。)
白話
(陽明燥金在泉,是子午年。燥在地中,所以濕毒之物不生。金剋木,所以味酸的食物應合它。燥勝濕,所以氣濕之物應合它。陽明之上,少陰主導,下面是金上面是火,所以其治法用辛、苦,穀物為丹和素。辛和素屬金,是地氣所化;苦和丹屬火,是天氣所生。但治法兼用甘味,是火金之間的間味。甘屬土,是火之子,是金之母,所以能調和於二者之間。)
原文
太陽在泉,熱毒不生,其味苦,其治淡咸,其谷黅秬。
白話
太陽在泉,熱毒之物不生,味苦的食物相應,治法用淡和咸,穀物為黅和秬。
原文
(太陽寒水在泉,丑未歲也。寒在地中,故熱毒之物不生。水剋火,故味苦者應之。太陽之上,太陰主之,上土下水,故其治淡咸,其谷黅秬。淡,即甘之薄味也。秬,黑黍也。淡黅屬土,天之所生;咸秬屬水,地之所化也。太陽間味,義詳下文太陰在泉。按:王氏曰:太陰土氣,上主於天,氣遠而高,故甘之化薄而為淡也,所以淡亦甘之類也。觀下文太陰在泉,其治甘鹹,則王氏之言益信。)
白話
(太陽寒水在泉,是丑未年。寒在地中,所以熱毒之物不生。水剋火,所以味苦的食物應合它。太陽之上,太陰主導,上面是土下面是水,所以其治法用淡和咸,穀物為黅和秬。淡,就是甘的薄味。秬,是黑黍。淡和黅屬土,是天所生;咸和秬屬水,是地所化。太陽間味,意義詳見下文太陰在泉。按:王氏說:太陰土氣,上主於天,氣遠而高,所以甘的變化薄而成為淡,所以淡也是甘的一類。看下文太陰在泉,其治法用甘和咸,則王氏的話更加可信。)
原文
厥陰在泉,清毒不生,其味甘,其治酸苦,其谷蒼赤,(厥陰風木在泉,寅申歲也。風行地中,與清殊性,故清毒之物不生。木剋土,故味甘者應之。厥陰之上,少陽主之,上火下木,故其治酸苦,其谷蒼赤。苦赤屬火,天之所生;酸蒼屬木,地之所生也。)其氣專,其味正。
白話
厥陰在泉,清毒之物不生,味甘的食物相應,治法用酸和苦,穀物為蒼和赤,(厥陰風木在泉,是寅申年。風行於地中,與清氣性質不同,所以清毒之物不生。木剋土,所以味甘的食物應合它。厥陰之上,少陽主導,上面是火下面是木,所以其治法用酸和苦,穀物為蒼和赤。苦和赤屬火,是天所生;酸和蒼屬木,是地所生。)其氣專一,其味純正。
原文
(厥陰在泉,則少陽司天,上陽下陰,木火相合,故其氣化專一,味亦純正。其他歲氣則上下各有勝制,氣不專一,故皆兼夫間味也。)
白話
(厥陰在泉,則少陽司天,上陽下陰,木火相合,所以其氣化專一,味也純正。其他歲氣則上下各有勝制,氣不專一,所以都兼有間味。)
原文
少陰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辛苦甘,其谷白丹。
白話
少陰在泉,寒毒之物不生,味辛的食物相應,治法用辛、苦、甘,穀物為白和丹。
原文
(少陰君火在泉,卯酉歲也。熱在地中,故寒毒之物不生。火剋金,故味辛者應之。少陰之上,陽明主之,上金下火,故其治辛苦,其谷白丹。辛白屬金,天之所化;苦丹屬火,地之所生也。甘字義見前陽明在泉下。)
白話
(少陰君火在泉,是卯酉年。熱在地中,所以寒毒之物不生。火剋金,所以味辛的食物應合它。少陰之上,陽明主導,上面是金下面是火,所以其治法用辛、苦,穀物為白和丹。辛和白屬金,是天所化;苦和丹屬火,是地所生。甘字的意義見前面陽明在泉下。)
原文
太陰在泉,燥毒不生,其味鹹,其氣熱,其治甘鹹,其谷黅秬。
白話
太陰在泉,燥毒之物不生,味咸的食物相應,氣熱之物不生成,治法用甘和咸,穀物為黅和秬。
原文
(太陰濕土在泉,辰戌歲也。濕在地中,故燥毒之物不生。土剋水,故味鹹者應之。濕不遠寒,故氣熱之物不成。太陰之上,太陽主之,下濕上寒,故其治甘鹹,其谷黅秬。咸秬屬水,天氣所生;甘黅屬土,地氣所主也。)化淳則咸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白話
(太陰濕土在泉,是辰戌年。濕在地中,所以燥毒之物不生。土剋水,所以味咸的食物應合它。濕不遠寒,所以氣熱之物不成就。太陰之上,太陽主導,下面是濕上面是寒,所以其治法用甘和咸,穀物為黅和秬。咸和秬屬水,是天氣所生;甘和黅屬土,是地氣所主。)化氣淳厚則咸味能守,氣專則有辛味之化而兩者俱治。
原文
(六氣惟太陰屬土,太陰司地,土得位也,故其化淳。淳,厚也。五味惟咸屬水,其性善泄,淳土製之,庶得其守矣。土居土位,故曰氣專。土盛生金,故與辛化而俱治。俱治者,謂辛與甘鹹兼用為治也。蓋辛屬金,為土之子,為水之母,能調和於水土之間,此即太陰在泉,其治甘鹹之間味也。然太陰、太陽相為上下,皆當用之;但太陰在泉辛化厚,太陽在泉辛化薄耳。)
白話
(六氣只有太陰屬土,太陰司地,土得其位,所以其化淳厚。淳,就是厚。五味只有咸屬水,其性善於泄瀉,淳厚的土能制它,才能使其守藏。土居土位,所以說氣專。土盛生金,所以與辛味之化而俱治。俱治,是說辛與甘咸兼用為治。因為辛屬金,是土之子,是水之母,能調和於水土之間,這就是太陰在泉,其治法用甘咸之間的間味。然而太陰、太陽互為上下,都應當使用;只是太陰在泉辛化厚,太陽在泉辛化薄罷了。)
原文
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
白話
所以說補上下的順從其氣,治上下的逆反其氣,根據所在寒熱盛衰而調和。
原文
(此下皆言治法也。補者補其不足,治者治其有餘。上謂司天,下謂在泉。從之謂同其氣,如以辛補肺,以甘補脾之類是也。逆之謂反其氣,如以苦治肺,以酸治脾之類是也。當各以病之所在,隨其寒熱盛衰之宜而調之也。)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白話
(此下都是說治法。補是補其不足,治是治其有餘。上指司天,下指在泉。從之是說同其氣,如用辛補肺,用甘補脾之類。逆之是說反其氣,如用苦治肺,用酸治脾之類。應當各根據病之所在,隨其寒熱盛衰之宜而調和。)所以說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耐受毒藥的用厚藥,不能耐受毒藥的用薄藥,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上取下取,察其病之在上在下也。內取外取,察其病之在表在裡也。於此四者而求其過之所在,然後因其強弱,以施厚薄之治。若其人胃厚色黑,骨大肉肥,此能毒者也,宜治以厚藥。若其胃薄色浮,骨小肉瘦,此不能毒者也,宜治以薄藥。能,耐同。)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
白話
(上取下取,是觀察病在上還是在下。內取外取,是觀察病在表還是在裡。從這四方面尋求其過所在,然後根據其強弱,施用厚薄之治。如果其人胃厚色黑,骨大肉肥,這是能耐受毒藥的,宜用厚藥治療。如果其人胃薄色浮,骨小肉瘦,這是不能耐受毒藥的,宜用薄藥治療。能,同耐。)氣相反的,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
原文
(氣反者,本在此而標在彼也。其病既反,其治亦宜反。故病在上,取之下,謂如陽病者治其陰,上壅者疏其下也。病在下,取之上,謂如陰病者治其陽,下滯者宣其上也。病在中,旁取之,謂病生於內而經連乎外,則或刺或灸,或熨或按,而隨其所在也。)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白話
(氣相反,是本病在此而標志在彼。其病已反,其治也應反。所以病在上,取之下,比如陽病治其陰,上部壅塞疏通其下部。病在下,取之上,比如陰病治其陽,下部滯澀宣通其上部。病在中,旁取之,比如病生於內而經脈連於外,則或刺或灸,或熨或按,而隨其所在。)治熱用寒藥,溫熱地服用;治寒用熱藥,涼爽地服用;治溫用清藥,寒冷地服用;治清用溫藥,溫熱地服用。
原文
(此即《至真要大論》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義。凡藥與病逆者,恐不相投,故從其氣以行之,假借之道也。)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瀉之,久新同法。
白話
(這就是《至真要大論》所說寒因熱用、熱因寒用的意思。凡是藥與病相逆的,恐怕不相投合,所以順從其氣而行之,是假借的方法。)所以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瀉之,久病新病同一方法。
原文
(消以去滯,削以攻堅,上實者宜吐,下實者宜下,補因正之不足,瀉因邪之有餘;但此中用有緩急,治有先後,而病之久新同其法也。)
白話
(消以去滯,削以攻堅,上實者宜吐,下實者宜下,補因正氣不足,瀉因邪氣有餘;但其中運用有緩急,治療有先後,而病之久新同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