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裡俱當瀉,取之下俞。
太陽臟氣獨自來至,出現厥逆、喘息、虛氣上逆,這是陰分不足、陽分有餘的緣故,表裡都應當用瀉法,取用下部腧穴。
原文
陽明臟獨至,是陽氣重並也,當瀉陽補陰,取之下俞。
陽明臟氣獨自來至,這是陽氣重疊併合所致,應當瀉陽補陰,取用下部腧穴。
原文
少陽臟獨至,是厥氣也,蹺前卒大,取之下俞,少陽獨至者,一陽之過也。
少陽臟氣獨自來至,這是厥逆之氣,蹺脈前方突然變大,取用下部腧穴。少陽獨自來至,是一陽經的過失。
原文
太陰臟搏者,用心省真,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宜治其下俞,補陽瀉陰。
太陰臟脈搏動者,要用心省察真氣,五臟脈氣減少,胃氣不平,這是三陰的問題,適宜治療其下部腧穴,補陽瀉陰。
原文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陽並於上,四脈爭張,氣歸於腎,宜治其經絡,瀉陽補陰。
一陽獨自亢盛,是少陽厥逆,陽氣併合於上,四脈爭相脹滿,氣歸於腎,適宜治療其經絡,瀉陽補陰。
原文
一陰至,厥陰之治也,真虛㾓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調食和藥,治在下俞。(脈色十五。)
一陰之氣到來,是厥陰經主事,真氣虛弱而心中酸痛,厥氣停留搏擊,發為白汗,應調和飲食藥物,治療取下部腧穴。(脈色十五。)
原文
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瀉也。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
足陽明經,是五臟六腑之海,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經脈不深刺則邪氣不散,不留針則不能瀉邪。足陽明刺入深度六分,留針十呼。足太陽刺深五分,留針七呼。足少陽刺深四分,留針五呼。足太陰刺深三分,留針四呼。足少陰刺深二分,留針三呼。足厥陰刺深一分,留針二呼。
原文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
手部陰經陽經,它們接受氣的道路較近,氣來得迅速,所以刺入深度都不超過二分,留針都不超過一呼。
原文
其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
對於病人年齡大小、形體胖瘦,要用心揣度,這叫做效法天地的常道。灸法也是這樣。
原文
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刺而過此者,則脫氣。(經絡三十三。)
灸法超過這個限度會導致惡火傷人,就會骨頭枯槁、脈澀;刺法超過這個限度,就會脫氣。(經絡三十三。)
原文
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經絡二十。)
刺陽明經可以出血和出氣,刺太陽經可以出血但不宜出氣,刺少陽經可以出氣但不宜出血,刺太陰經可以出氣但不宜出血,刺少陰經可以出氣但不宜出血,刺厥陰經可以出血但不宜出氣。(經絡二十。)
原文
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結,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痹也。(經絡類六。)
凡是刺絡脈的,一定要刺在血絡結聚的地方,如果血甚雖然沒有結聚,也要趕快刺取以瀉其邪而出其血,若留滯不瀉就會發為痹病。(經絡類六。)
原文
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孫絡有三百六十五穴會,也對應一年,用以溢洩奇邪,疏通榮衛。若榮衛稽留不行,衛氣散逸、榮血溢滿,導致氣竭血著,在外表現為發熱,在內表現為少氣,要趕快瀉刺不可怠慢,以疏通榮衛,見到病變處就瀉之,不必問其是否為穴會之處。
原文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經絡八。)十五別絡病刺。(經絡五。)
溪谷有三百六十五穴會,也對應一年,如果小痹邪氣淫溢,循著脈往來,用微針就可以治療,方法與上述相同。(經絡八。)十五別絡的病刺法。(經絡五。)
原文
十二原者,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疾者也。(經絡十五。)
原文
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陽明太陰而汗出;病始頭首者,先取項太陽而汗出;病始足脛者,先取足陽明而汗出。臂太陰可汗出,足陽明可汗出。
疾病從手臂開始的,先取手陽明、手太陰經穴而使之出汗;疾病從頭部開始的,先取項部太陽經穴而使之出汗;疾病從足脛開始的,先取足陽明經穴而使之出汗。臂太陰可以發汗,足陽明可以發汗。
原文
故取陰而汗出甚者,止之於陽;取陽而汗出甚者,止之於陰。(針刺五十四。)
所以取陰經而汗出太多的,用陽經來止汗;取陽經而汗出太多的,用陰經來止汗。(針刺五十四。)
刺上關穴時,會張口不能合口;刺下關穴時,會合口不能張口。
原文
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兩關者,伸不能屈。(經絡十。)
刺犢鼻穴時,會屈膝不能伸直;刺兩關(內關、外關)穴時,會伸直不能彎曲。(經絡十。)
原文
刺胸腹者,必以布㹠著之,乃從單布上刺。(針刺十九。)五臟熱病死生刺法。(疾病四十四。)
刺胸腹部時,必須用布纏裹固定,然後從單層布上刺入。(針刺十九。)五臟熱病的死生刺法。(疾病四十四。)
原文
臟腑之咳,治之奈何?岐伯曰:治臟者治其俞,治腑者治其合,浮腫者治其經。(疾病五十二。)
臟腑的咳嗽,如何治療?岐伯說:治臟的咳取用其俞穴,治腑的咳取用其合穴,浮腫的取用其經穴。(疾病五十二。)
原文
夫癰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去之;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瀉之。(疾病八十八。)諸經瘧刺。(疾病五十。)
癰氣停滯不散的,適宜用針刺開除去;氣盛血聚的,適宜用砭石瀉之。(疾病八十八。)各經瘧疾的刺法。(疾病五十。)
原文
五臟背腧,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氣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自滅也。(經絡十一。)
五臟的背腧穴,可以灸,不可以刺。氣盛就瀉之,氣虛就補之。用火補時,不要吹滅其火,要等它自行熄滅。(經絡十一。)
原文
絡滿經虛,灸陰刺陽;經滿絡虛,刺陰灸陽。(疾病十六。)
絡脈滿而經脈虛的,灸陰經刺陽經;經脈滿而絡脈虛的,刺陰經灸陽經。(疾病十六。)
原文
緊則先刺而後灸之。陷下則徒灸之,陷下者,脈血結於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之。(針刺二十九。)
脈緊的就先刺而後灸。脈陷下的就只用灸法,陷下是脈中血結,內有積血,血寒冷,所以適宜灸之。(針刺二十九。)
針刺不能達到的,是灸法適宜的。陰陽都虛,火灸自然適合。
原文
不知所苦,兩蹺之下,男陰女陽,良工所禁。(針刺十。)
不知道疼痛部位時,在兩蹺脈之下,男子取陰蹺、女子取陽蹺,這是良醫所禁忌的。(針刺十。)
原文
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
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不要刺左足的陽經;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不要刺右足的陽經。
原文
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不要刺右足的陰經;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不要刺左足的陰經。
原文
(經絡類三十四。)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經絡七。)
(經絡類三十四。)大禁穴二十五,在天府穴下五寸。(經絡七。)
原文
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故為其病逆未可治也。
不要刺高熱熾盛的病人,不要刺脈象渾亂不清的病人,不要刺大汗淋漓的病人,因為這是病氣逆亂尚未可治的情況。
原文
先其時堅束其處,令邪氣不得入,陰氣不得出,審候見之在孫絡盛堅而血者皆取之。(疾病四十八。)
在發病之前,緊緊束縛其病處,使邪氣不得進入,陰氣不得外出,仔細審察,見到孫絡中盛滿堅硬而有血瘀的,都刺取之。(疾病四十八。)
原文
五逆,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謂逆治。(疾病類九十二。)
五種逆證,醫工不察明這些而刺治,這叫做逆治。(疾病類九十二。)
原文
諸病以次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間一臟及二三四臟者,乃可刺也。(疾病九十四。)諸經根結病刺。(經絡三十。)十二經筋痹刺。(疾病六十九。)口問十二邪之刺。(疾病七十九。)陰陽二十五人之刺。(藏象三十一。)臟腑諸脹針治。(疾病五十六。)周痹眾痹之刺。(疾病六十八。)
各種疾病按次序相傳,像這樣的,都有死亡期限,不可刺治;如果間隔一個臟或二、三、四個臟的,才可以刺治。(疾病九十四。)各經根結病的刺法。(經絡三十。)十二經筋痹病的刺法。(疾病六十九。)口問十二邪的刺法。(疾病七十九。)陰陽二十五人的刺法。(藏象三十一。)臟腑各種脹病的針治。(疾病五十六。)周痹、眾痹的刺法。(疾病六十八。)
原文
升降不前,氣交有變,即成暴郁,須窮刺法。(運氣三十一。)司天不遷正不退位之刺。(運氣三十九。)剛柔失守三年化疫之刺。(運氣四十一。)神失守位邪鬼外干之刺。(運氣四十三。)
升降不能正常進行,氣交發生變化,就會形成暴發的鬱氣,必須深入研究刺法。(運氣三十一。)司天不遷正、不退位的刺法。(運氣三十九。)剛柔失守三年化為疫癘的刺法。(運氣四十一。)神失守位、邪鬼外干的刺法。(運氣四十三。)
原文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針刺五十六。)
形氣不足,病氣也不足,這是陰陽之氣都虛弱,不可以刺治。(針刺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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