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會通類

八、論治(1)

會通類33
原文
不治已病治未病。(見攝生類七。)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後其時。
白話
不治療已發生的病,而要治療未發生的病。(見攝生類七。)凡是治療疾病,要觀察病人的形體、氣色、光澤,脈象的盛衰,疾病的新舊,然後進行治療,不要錯過時機。
原文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脈從四時,謂之可治;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
白話
形氣相合,叫做可治;色澤浮潤,叫做容易痊癒;脈象順應四時,叫做可治;脈象柔弱而滑利,這是胃氣存在的表現,稱為易治,要及時治療。
原文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色夭不澤,謂之難治;脈實以堅,謂之益甚;脈逆四時,為不可治。必察四難而明告之。(脈色十二。)
白話
形氣不相合,叫做難治;面色枯槁不光澤,叫做難治;脈象充實而堅硬,叫做病情加重;脈象與四時相反,是不可治的。必須審察這四種難治的情況並明確告訴病人。(脈色十二。)
原文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陰陽四。)
白話
所以治療如果不效法天氣的規律,不運用地理的法則,那麼災害就會到來。(陰陽四。)
原文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臟所宜,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運氣二十四。)
白話
所以治病的人,必須明白六氣的變化分屬不同治理,五味五色所產生的作用,五臟所適宜的,然後才可以討論虛實和疾病發生的頭緒。(運氣二十四。)
原文
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不必治,治之無功矣。(藏象十一。)
白話
凡是治病必須觀察病人的二便,審視脈象,觀察他的精神狀態,以及他的病情。執著於鬼神的人,不能跟他談論高深的醫理。厭惡針石的人,不能跟他談論精湛的針刺技術。病人不願意接受治療的,病就不必強治,治療也沒有效果。(藏象十一。)
原文
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能知虛石之堅軟者,知補瀉之所在。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經絡十二。)
白話
能夠辨別陰陽十二經脈的,知道疾病發生的原因。能夠審察虛實所在的,能了解疾病的輕重部位。知道六腑氣街的,能了解如何解開結聚、連續門戶。能知道虛實(石即實)的堅軟,就了解補瀉的位置。能知道六經的標本,就可以在天下醫治而沒有疑惑了。(經絡十二。)
原文
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針刺九。)
白話
一是調治精神,二是懂得養生,三是知道藥物毒性真假,四是製作砭石的大小,五是知道臟腑血氣的診斷。(針刺九。)
原文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脈色二十五。)
白話
必須詳細詢問他開始發病的情況,以及現在正患的病,然後分別切按他的脈搏,觀察經絡的浮沉,根據上下逆順來循經診察。(脈色二十五。)
原文
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針刺十三。)
白話
高明的醫生在疾病萌芽時就醫治,低劣的醫生在疾病形成後才醫治。(針刺十三。)
原文
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七,下工十全六。(脈色十七。)
白話
高明的醫生十個能治好九個,中等的醫生十個能治好七個,低劣的醫生十個能治好六個。(脈色十七。)
原文
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論治十七。)
白話
粗淺的醫生魯莽行事,認為可以攻伐,結果舊病未愈,新病又起。(論治十七。)
原文
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標本二。)
白話
粗淺的醫生洋洋得意,以為可以了解病情,熱病的話還沒說完,寒病又開始了,同一種氣而表現不同,迷惑診斷、擾亂經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標本二。)
原文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疾病二十四。)標本逆從,治有先後。(標本五。)
白話
毒藥用來攻擊病邪,五穀用來營養,五果作為輔助,五畜作為補益,五菜作為充養,氣味配合服用,用以補精益氣。(疾病二十四。)標本逆從,治療有先後次序。(標本五。)
原文
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標本類三。)
白話
疾病違反了根本,就會出現標的病變;治療違反了根本,就會得到標的治法。(標本類三。)
原文
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逆,正順也。若順,逆也。
白話
有逆著病勢而取得療效的,有順著病勢而取得療效的。逆,其實是正順;如果看似順,其實是逆。
原文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此之謂也。(標本二。)
白話
所以說知道標與本,運用起來就不會有危險,明白逆與順,正確施行而無需猶豫,就是這個道理。(標本二。)
原文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脈色三十二。)
白話
疾病發生於內臟的,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過來就會更嚴重;疾病發生於體表的,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過來就會更嚴重。(脈色三十二。)
原文
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虛而瀉之,是為重虛,重虛病益甚。(針刺八。)
白話
陰氣盛而陽氣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以調和。陰氣虛而陽氣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以調和。虛證卻用瀉法,這叫做重虛,重虛則病情更嚴重。(針刺八。)
原文
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白話
疾病發生於頭部的,頭部沉重;發生於手部的,手臂沉重;發生於足部的,足部沉重。治療的人先刺其病所發生的部位。
原文
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針刺五十三。)
白話
疾病從陰分開始的,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從陽分開始的,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針刺五十三。)
原文
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之也,急治其陰,無攻其陽;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之也,急治其陽,無攻其陰。(針刺三十一。)
白話
沒有形體表現而疼痛的,是陽分完好而陰分受傷,趕快治其陰,不要攻其陽;有形體表現而不痛的,是陰分完好而陽分受傷,趕快治其陽,不要攻其陰。(針刺三十一。)
原文
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
白話
必須先估量病人形體的胖瘦,來調節其氣的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
原文
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脈色五。)
白話
必須先去除血脈中的瘀滯然後再調治,不論什麼病,以恢復平衡為目標。(脈色五。)
原文
其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經絡三十三。)
白話
對於病人的年齡大小、體型胖瘦,要用心揣度,這叫做效法自然的常道。(經絡三十三。)
原文
有者求之,無者求之,虛者責之,實者責之。(疾病類一。)
白話
有邪氣的要追究,沒有邪氣的要追究,虛證要追究,實證要追究。(疾病類一。)
原文
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白話
補上下的要用順從的方法(即使用與病氣屬性相同的藥物),治上下的要用逆治的方法(即使用與病氣屬性相反的藥物),根據病所在部位的寒熱盛衰來調治。所以說: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尋求其病過之處。能耐受藥毒的用藥力強的藥物,不能耐受藥毒的用藥力緩和的藥物。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
白話
氣機相反的,病在上部,從下部治療;病在下部,從上部治療;病在中部,從旁邊治療。
原文
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白話
治療熱證用寒藥,用溫服法;治療寒證用熱藥,用涼服法;治療溫證用清涼藥,用冷服法;治療清冷證用溫熱藥,用熱服法。
原文
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瀉之,久新同法。(運氣十四。)
白話
所以消散、削減、催吐、攻下、補益、瀉法,久病新病都適用相同的方法。(運氣十四。)
原文
誅伐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絕人長命,予人夭殃。(針刺十五。)
白話
攻擊沒有病的部位,叫做大惑,反而擾亂大經,正氣不能恢復,斷絕人的長壽,給人帶來夭折的災禍。(針刺十五。)
原文
帝曰:或有導引行氣、喬摩灸熨、刺爇飲藥之一者,可獨守耶?將盡行之乎?
白話
黃帝說:或者有導引行氣、按摩灸熨、針刺火針、飲用藥物的其中一種方法,可以單獨使用嗎?還是要全部使用呢?
原文
岐伯曰:諸方者,眾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盡行也。此乃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者也。(疾病九十四。)
白話
岐伯說:各種方藥,是針對眾人的方法,不是一個人都能全部使用的。這就是所謂的掌握一個原則而不失誤,萬物都能處理了。(疾病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