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素問·至真要大論》)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之矣;然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瀉奈何?
(《素問·至真要大論》)黃帝說:夫子說春秋之氣開始於前,冬夏之氣開始於後,我已經知道了;但是六氣往復循環,主歲之氣不固定,那麼補瀉的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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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之氣,始於立春前十五日,四之氣,始於立秋前十五日,故春秋氣始於前。三之氣,始於立夏後十五日,終之氣,始於立冬後十五日,故冬夏氣始於後,此不易之次序也。然六氣迭為進退,舊者去而新者來,往復不常,則其補瀉之味,亦用有先後也。)岐伯曰: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
(初之氣,從立春前十五日開始,四之氣,從立秋前十五日開始,所以春秋之氣開始於前。三之氣,從立夏後十五日開始,終之氣,從立冬後十五日開始,所以冬夏之氣開始於後,這是不變的次序。然而六氣交替進退,舊的離去新的到來,往復不固定,那麼補瀉的藥味,使用的先後也不同。)岐伯說:上下(司天在泉)所主管的,根據其所利,確定其味,這就是關鍵,左右間氣的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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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應補應瀉,但隨所利而用之,其要以正味為主也。左右間氣,上者同於司天,下者同於在泉,故曰同法。)《大要》曰:少陽之主,先甘後咸;陽明之主,先辛後酸;太陽之主,先咸後苦;厥陰之主,先酸后辛;少陰之主,先甘後咸;太陰之主,先苦後甘。
(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管,應補應瀉,但根據所利而使用,其要點以正味為主。左右間氣,在上者同於司天,在下者同於在泉,所以說方法相同。)《大要》說:少陽之主,先甘味後鹹味;陽明之主,先辛味後酸味;太陽之主,先鹹味後苦味;厥陰之主,先酸味後辛味;少陰之主,先甘味後鹹味;太陰之主,先苦味後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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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謂主歲,非客主之主也。按此即六氣補瀉之正味,六氣勝至,必當先去其有餘,後補其不足,故諸味之用,皆先瀉而後補。)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主是指主歲,不是客主之主。按,這就是六氣補瀉的正味,六氣勝至時,必須先除去有餘,後補充不足,所以各種藥味的使用,都是先瀉而後補。)佐以所利,資以所生,這就叫做得氣。
原文
(自補瀉正味之外,而復佐以所利,兼其所宜也。資以所生,助其化源也,是得六氣之和平矣。)
(除了補瀉的正味之外,再加佐以所利,兼顧適宜的方面。資以所生,幫助其化源,這樣就能得到六氣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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