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運氣

二十九、天樞上下勝復有常

運氣17
原文
(《素問·至真要大論》)帝曰:氣之上下何謂也?
白話
黃帝問:氣的上下是什麼意思?
原文
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分也,地氣主之。
白話
岐伯說:身體上半部,有三種氣,是天的部分,由天氣主宰;身體下半部,也有三種氣,是地的部分,由地氣主宰。
原文
(氣之上下,司天在泉也,而人身應之,則身半以上,陽氣三,陰氣亦三,是為手之六經,應天之分,故天氣主之。身半以下,亦陽氣三,陰氣三,是為足之六經,應地之氣,故地氣主之。《六節藏象論》亦云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亦是三陰三陽之義。)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半,所謂天樞也。
白話
(氣的上下,是指司天和在泉,而人身與之相應,身體上半部,陽氣有三,陰氣也有三,這就是手六經,對應天的部分,所以由天氣主宰。身體下半部,也是陽氣有三,陰氣有三,這就是足六經,對應地的部分,所以由地氣主宰。《六節藏象論》也說氣有三种,三而形成天,三而形成地,三而形成人,也是三陰三陽的意思。)用名稱來標誌氣,用氣來標誌部位,從而說明疾病。所謂「半」,就是天樞的意思。
原文
(以名命氣,謂正其名則氣有所屬,如三陰三陽者名也,名既立則六氣各有所主矣。以氣命處,謂六經之氣各有其位。察其氣則中外前後上下左右病處可知矣。半,身半也,上下之中也。以人身言之,則前及於臍,後及於腰,故臍旁二寸名天樞穴,正取身半之義。又天樞詳義,見本類前九。)故上勝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
白話
(用名稱標誌氣,是說正其名則氣有所歸屬,如三陰三陽就是名稱,名稱確立則六氣各有所主了。用氣標誌部位,是說六經之氣各有其位。觀察氣的變化則中外前後上下左右的病位就可以知道了。半,是身體的中間,上下交界處。以人身來說,前面到肚臍,後面到腰,所以肚臍旁開二寸叫做天樞穴,正是取身半的意思。又天樞的詳細意義,見本類前九。)所以上部之氣過勝而下部都病的,用地名來稱呼;下部之氣過勝而上部都病的,用天名來稱呼。
原文
(上勝則下虛而下俱病者,即名地氣也。下勝則上虛而上俱病者,即名天氣也,《六元正紀大論》曰: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亦此之謂。)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復至則不以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
白話
(上部過勝則下部虛弱而下部都病的,就叫做地氣。下部過勝則上部虛弱而上部都病的,就叫做天氣,《六元正紀大論》說: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也是這個意思。)所說的勝氣來到,是指報復之氣屈伏而未發作,復氣來到則不按天地來區分名稱,都按照復氣的治療方法來處理。
原文
(凡勝至為病者,以報氣未發也,故病在上則求乎天,病在下則求乎地。若復氣已至,則不以天地異名,但求復氣所居,隨微甚以為治法也。如前章治六氣之復,及下文雲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皆治復之法。)帝曰:勝復之動,時有常乎?氣有必乎?岐伯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也。
白話
(凡是勝氣為病,是因為報復之氣未發作,所以病在上就求於天,病在下就求於地。如果復氣已到,則不按天地區分名稱,只看復氣所在,根據輕重程度來確定治法。如前章治療六氣之復,及下文所說的氣之復,和緩的平調它,暴烈的祛除它,都是治療復氣的方法。)黃帝問:勝復的變動,時間有常規嗎?氣有必然嗎?岐伯說:時間有固定的位置而氣沒有必然。
原文
(時有常,氣無必,義如下文。)帝曰:願聞其道也。
白話
(時間有常,氣沒有必然,意義如下文所說。)黃帝說:希望聽您講講其中的道理。
原文
岐伯曰: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
白話
岐伯說:初氣到三氣,由天氣主宰,是勝氣的常規;四氣到終氣,由地氣主宰,是復氣的常規。
原文
(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勝在前,覆在後,故自初氣以至三氣,乃司天所主之時,太過則勝其不勝,不及則勝者來勝。此勝之常也。自四氣以至終氣,乃在泉所主之時,太過則承者起而制之,不及則子為母而復之,此復之常也。故曰時有常位。)有勝則復,無勝則否。
白話
(上半年,天氣主宰;下半年,地氣主宰。勝在前,復在後,所以從初氣到三氣,是司天所主的時段,太過就勝其不勝,不及則勝者來侵犯,這是勝氣的常規。從四氣到終氣,是在泉所主的時段,太過則承之氣起而制約,不及則子為母而報復,這是復氣的常規。所以說時間有固定的位置。有勝氣就一定有復氣,沒有勝氣就沒有復氣。
原文
(在勝必有復,無勝則無復。《五常政大論》曰:微者復微,甚者復甚。可見勝復之氣,或有或無,或微或甚,其變不一,故曰氣無必也。)帝曰:善。復已而勝何如?岐伯曰:勝至則復,無常數也,衰乃止耳。
白話
(有勝氣必有復氣,沒有勝氣就沒有復氣。《五常政大論》說:微小的復氣也微,嚴重的復氣也重。可見勝復之氣,或有或無,或輕或重,變化不一,所以說氣沒有必然。)黃帝說:好。復氣已過而又出現勝氣怎麼辦?岐伯說:勝氣到來就會有復氣,沒有固定的次數,衰減才會停止。
原文
(復已而勝,謂既復之後而又勝也。勝至則復,言再勝則再復,本無常數也。勝復之變,本由乎氣,若氣有餘而勝復微,則氣有未盡,故不免再勝再復。若勝復甚,則彼此氣盡而已,故衰乃止耳。)復已而勝,不復則害,此傷生也。
白話
(復已而又勝,是說在復氣之後又出現勝氣。勝氣到來就會有復氣,是說再勝就再復,本來沒有固定的次數。勝復的變化,本是由於氣,如果氣有餘而勝復輕微,則氣未盡,所以不免再勝再復。如果勝復劇烈,則彼此氣都耗盡了,所以衰減才停止。)復氣已過而又出現勝氣,如果沒有復氣就會造成危害,這是損傷生機的。
原文
(若有勝無復,則亢而為害,故傷生也。)帝曰:復而反病何也?岐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復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
白話
(如果有勝氣而沒有復氣,就會亢盛而造成危害,所以損傷生機。)黃帝問:復氣反而致病是什麼道理?岐伯說:處在不合其位的時候,客氣與主氣不相得。大量報復其勝氣,就會被主氣所勝,所以反而致病。
原文
(復而反病,謂復反自病也。復氣居非其位,則客主之氣不相得,氣不相得而大復其勝,力極必虛,虛則主氣乘之,故反受病也。)所謂火燥熱也。
白話
(復氣反而致病,是指復氣反而自身致病。復氣處在不合其位,則客氣與主氣不相得,氣不相得而大量報復其勝氣,力量達到極點必然空虛,空虛則主氣乘之,所以反而受病。)這說的就是火、燥、熱啊。
原文
(此即居非其位也,火,少陽也。燥,陽明也。熱,少陰也。少陽少陰在泉,以客之火氣,而居主之水位,火氣大復,則水主勝之。陽明司天,以客之金氣,而居主之火位,金氣大復,則火主勝之。餘氣勝復,則無主勝之反病,故曰所謂火燥熱也。按:此以復氣反病為言,然燥在三氣之前,本非復之時也,但言復則勝可知矣,故勝氣不相得者亦當反病,天地之氣皆然也。)帝曰:治之奈何?
白話
(這就是處在不合其位,火是少陽,燥是陽明,熱是少陰。少陽少陰在泉,以客氣的火氣而處在主氣的水位,火氣大量報復,則水氣取勝它。陽明司天,以客氣的金氣而處在主氣的火位,金氣大量報復,則火氣取勝它。其餘氣的勝復,就沒有主氣取勝而反病的情況,所以說是火燥熱。按:這是以復氣反而致病來說,然而燥在三氣之前,本來不是復氣的時段,只是說到復則勝可知了,所以勝氣不相得者也應當反病,天地之氣都是如此。)黃帝問:怎樣治療?
原文
岐伯曰:夫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
白話
岐伯說:對於氣的勝氣,微小的就隨順它,嚴重的就制約它;對於氣的復氣,和緩的就平調它,暴烈的就祛除它。
原文
皆隨勝氣,安其屈伏,無問其數,以平為期,此其道也。
白話
都隨從勝氣,安撫屈伏之氣,不要計較次數,以達到平正為期限,這就是治療的原則。
原文
(此總言勝復微甚之治也。微者隨之,順其氣以安之也。甚者制之,制以所畏也。和者平之,調其微邪也。暴者奪之,瀉其強盛也。但隨勝氣以治,則屈伏之氣可安矣。然不必計其數之多少,但以得平為期,乃氣勝之道。此言皆隨勝氣者,非單以勝氣為言,而復氣之至,氣亦勝矣,蓋兼言之也。本節治法,乃與前章治諸氣復相參閱。)帝曰:善。
白話
(這是總說勝復輕重的治療方法。微小的就隨順它,是順其氣而安撫它。嚴重的就制約它,用它所畏懼的來制約。和緩的就平調它,調治那輕微的邪氣。暴烈的就祛除它,瀉下那強盛的。但跟隨勝氣來治療,屈伏之氣就可以安定了。然而不必計算次數的多少,只以達到平正為期限,這是氣勝的原則。這裡說的都隨勝氣,不是單指勝氣而言,復氣到來時,氣也勝了,是兼而言之。本節的治法,與前章治療諸氣之復相互參考。)黃帝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