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靈樞·上膈篇》全 附:膈證治按)黃帝曰:氣為上膈者,食飲入而還出,余已知之矣。
黃帝說:因氣機不暢而形成上膈證的人,食物飲料進入後隨即吐出,我已經知道這個道理了。
原文
蟲為下膈,下膈者,食晬時乃出,余未得其意,願卒聞之。
因蟲積而形成下膈證的人,下膈證是食物經過一晬時才吐出,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希望詳細聽聞。
原文
(此言膈證有上下之分,而復有因氣因蟲之異也。因於氣則病在上,故食飲一入,即時還出;因於蟲則病在下,故食入晬時而復出。晬時,周時也。愚按:上膈下膈,即膈食證也。此在本經,自有正條,奈何後世俱以脈之關格,認為膈證,既不知有上下之辨,亦不知有蟲氣之分,其謬甚矣。晬音醉。)岐伯曰:喜怒不適,食飲不節,寒溫不時,則寒汁流於腸中,流於腸中則蟲寒,蟲寒則積聚,守於下管,則腸胃充郭,衛氣不營,邪氣居之。
這是說膈證有上下的分別,而且又有因氣、因蟲的不同。由於氣機失調而致的病在上,所以食物飲料一入口就立刻吐出;由於蟲積而致的病在下,所以食物入口後要經過一晬時才吐出來。晬時,就是一周時。我個人的看法:上膈下膈,就是膈食證。這在本經中自有正式的論述,無奈後世都把脈象的關格認為是膈證,既不知道有上下的區分,也不知道有蟲積與氣機的分別,其中的錯誤實在太大了。岐伯說:喜怒情志不適當,飲食沒有節制,寒溫變化沒有規律,就會使寒涼的水液流注腸中,水液流注腸中蟲就會感到寒冷,蟲寒冷就會聚集在一起,停留在下脘,導致腸胃擴張充滿,衛氣不能正常運行,邪氣便留居在那裡。
原文
(凡傷胃氣,則陽虛而寒汁流於腸中,蟲寒不行,則聚於下管而腸胃充滿也。衛氣,脾氣也。脾氣不能營運,故邪得聚而居之。管,脘同。郭,廓同。)人食則蟲上食,蟲上食則下管虛,下管虛則邪氣勝之,積聚以留,留則癰成,癰成則下管約。
凡是損傷胃氣,就會導致陽虛而使寒涼水液流注腸中,蟲因為寒冷不能活動,就會聚積在下脘而導致腸胃充滿。衛氣,就是脾氣。脾氣不能正常運行,所以邪氣能夠聚集並留居在那裡。管,與「脘」字同義。郭,與「廓」字同義。當人進食時蟲也向上取食,蟲向上取食下脘就空虛,下脘空虛邪氣就會乘虛侵襲,積聚停留下來,停留下來就會形成癰膿,形成癰膿就會導致下脘約束。
原文
(蟲寒聞食,則喜而上求之,上則邪氣居之而乘虛留聚,以致癰於下脘,要約不行,故食入晬時復出也。癰,壅同。如《論疾診尺篇》曰目窠微癰者,義亦猶此。)其癰在管內者,即而痛深;其癰在外者,則癰外而痛浮,癰上皮熱。
蟲在寒冷時聞到食物氣味,就會喜好而上行求取食物,上行後邪氣便趁虛留居聚結,因而在下脘形成癰膿,使得下脘的約束功能失常,所以食物入口後要經過一晬時才吐出來。癰,與「壅」字同義。如同《論疾診尺篇》所說的「目窠微癰」,其義與此相同。如果癰膿在管道內部,靠近時就會感到疼痛深重;如果癰膿在管道外部,就會疼痛浮淺,癰膿上面的皮肉發熱。
原文
(管之內外,即言下脘也。邪伏於中,故熱見於皮肉之上。)黃帝曰:刺之奈何?
管道的內外,就是指下脘。邪氣伏藏在裡面,所以熱象表現在皮肉之上。黃帝問:如何用針刺治療呢?
原文
岐伯曰:微按其癰,視氣所行,(察其氣所必由以刺之也。)先淺刺其旁,稍內益深,還而刺之,毋過三行。
岐伯說:輕輕按壓那個癰膿,觀察病氣運行的部位,先在旁邊淺刺,稍微深入一些,反覆行針再刺,但不可超過三次。觀察病氣運行必定經過的路徑以便針刺。
原文
(先淺刺其旁氣所及之處,稍納其針而漸深之,以泄其流行之邪,然後還刺其所病之正穴,以拔其積聚之本;但宜至再至三而止,不可過也。)察其沉浮,以為深淺,已刺必熨,令熱入中,日使熱內,邪氣益衰,大癰乃潰。
先在旁邊病氣所達到的地方淺刺,稍微進針而逐漸加深,以瀉除流行的邪氣,然後回來針刺所病的正穴,以拔除積聚的根本;但適宜針刺兩次到三次就停止,不可過度。觀察病位的沉浮程度,作為針刺深淺的依據,針刺後必須用溫熨法,使溫熱透入體內,每天都讓熱氣內侵,邪氣就會越來越衰弱,大的癰膿便會消散破潰。
原文
(邪沉者深刺之,邪浮者淺刺之,刺後必熨以火而日使之熱,則氣溫於內而邪自潰散也。潰音會。)伍以參禁,以除其內,恬憺無為,乃能行氣,(三相參為參,五相伍為伍。凡食息起居,必參伍宜否,守其禁以除內之再傷。又必恬憺無為,以養其氣,則正氣乃行,而邪氣庶乎可散。蓋膈證最為難愈,故當切戒如此。恬音甜。憺音淡。)後以鹹苦化,谷乃下矣。
邪氣深的就深刺,邪氣浮的就淺刺,針刺後必須用火來溫熨,每天都使之發熱,那麼陽氣就溫煦於內而邪氣自然潰散。潰,音讀為「會」。配合三參五伍的法則,以祛除體內的致病因素,保持恬靜淡泊、無所作為,才能使氣機暢通。三相參驗叫參,五相配合叫伍。凡是飲食起居,都必須三五相參驗是否適宜,遵守禁忌以防止體內再次受到損傷。又必須恬靜淡泊、無所作為,以保養正氣,那麼正氣才能運行,而邪氣才有可能消散。總之膈證最難以治癒,所以應當特別告誡遵守這些原則。恬,音讀為「甜」。憺,音讀為「淡」。之後用鹹味和苦味的藥物來化導,食物就能下去了。
原文
(咸從水化,可以潤下軟堅,苦從火化,可以溫胃,故皆能下谷也。苦味詳按,見運氣類十七,少陰司天條下。愚按:上文雲氣為上膈者,食飲入而還出。夫氣有虛實,實而氣壅,則食無所容,虛而氣寒,則食不得化,皆令食入即出也。至若蟲為下膈者,蟲上食則下脘虛,其寒汁流於腸中,而後致癰滯不行,則亦因陽氣之虛於下,故食入周時復出也。然余嘗治一中年之婦患此證者,因怒因勞,皆能舉發,發時必在黃昏,既痛且吐,先吐清涎,乃及早食,次及午食,午食盡,乃及晚食,循次而盡,方得稍息,日日如是,百藥不效。乃相延視,則脈弦而大。余曰:此下膈證也。夫弦為中虛,大為陰不足。蓋其命門氣衰,則食至下焦,不能傳化,故直至日夕陽衰之時,則逆而還出耳。乃用八味參杞之屬,大補陰中之陽,隨手而應。自後隨觸隨發,用輒隨效,乃囑其加意慎重,調至年餘始愈。可見下膈一證,有食入周日復出而不止晬時者,有不因蟲癰而下焦不通者矣。此篇特言蟲癰者,蓋亦下膈之一證耳,學者當因是而推廣之。)
鹹味從水化生,可以潤下軟化硬塊,苦味從火化生,可以溫暖胃腑,所以都能使食物下行。關於苦味的詳細論述,見運氣類第十七,少陰司天條下。我個人的看法:上文說因氣機不暢而形成的上膈證,食物飲料進入後隨即吐出。氣有虛實之分,氣實而阻礙,那麼食物就沒有容納之處;氣虛而寒冷,那麼食物就不能消化,都會導致食物入口就吐出來。至於因蟲積而形成的下膈證,蟲向上取食下脘就空虛,其中的寒涼水液流注腸中,而後導致癰膿停滯不通,也是因為下焦陽氣虛弱的緣故,所以食物入口後要經過一周時才吐出來。然而我曾經治療過一位中年婦女患有此證,因惱怒因勞累,都能引發發作,發作時必定在黃昏時分,又痛又吐,先吐出清稀的口水,然後是早飯的食物,接著是午飯的食物,午飯食物吐完後,再是晚飯的食物,按順序吐完,才能稍微緩解,天天如此,服用任何藥物都沒有效果。於是請我前往診視,見脈象弦而大。我說:這是下膈證。脈弦表示中焦虛弱,脈大表示陰分不足。由於她的命門之氣衰弱,食物到了下焦,不能傳化運行,所以一直等到夕陽西下陽氣衰弱的時候,才逆而上行吐出。於是用八味丸和人參枸杞之類的藥物,大補陰中之陽,隨即收到效果。此後每次觸發隨即發作,用藥就隨即見效,於是囑咐她格外注意謹慎調養,調治了一年多才得以痊愈。可見下膈這一證,有食物入口後過了一周時才吐出而不只是經過一晬時的,也有不是因蟲積癰膿而是下焦不通的。本篇特意論述蟲積癰膿,大概也是下膈證的一種表現而已,學習的人應當根據這個道理加以推廣發揮。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