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九針論》)岐伯曰:九針之名,各不同形(《靈樞·九針十二原篇》)。
(出自《靈樞·九針十二原篇》《九針論》)岐伯說:九種針的名稱,各自形狀不同。
原文
一曰鑱針,長一寸六分。鑱針者,頭大末銳,去瀉陽氣。(九針詳註見下文。鑱音讒。)
第一種叫鑱針,長一寸六分。鑱針的形狀是頭大末端尖銳,用來瀉除陽氣。(九針的詳細註釋見下文。鑱音「讒」。)
原文
二曰圓針,長一寸六分。圓針者,針如卵形,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揩,丘皆切。)
第二種叫圓針,長一寸六分。圓針的形狀像卵形,用來摩擦按摩分肉之間,不能傷害肌肉,用來瀉除分肉的邪氣。(揩,音「丘皆」。)
原文
三曰鍉針,長三寸半。鍉針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鍉音低。)
第三種叫鍉針,長三寸半。鍉針的形狀像黍粟那樣尖銳,主要用來按壓經脈而不使其下陷,以導引正氣。(鍉音「低」。)
原文
四曰鋒針,長一寸六分。鋒針者,刃三隅,以發痼疾。
第四種叫鋒針,長一寸六分。鋒針有三個棱角,用來治療頑固的疾病。
原文
五曰鈹針,長四寸,廣二分半。鈹針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鈹音披。)
第五種叫鈹針,長四寸,寬二分半。鈹針的末端像劍鋒,用來抽取大的膿液。(鈹音「披」。)
原文
六曰圓利針,長一寸六分。圓利針者,大如犛,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第六種叫圓利針,長一寸六分。圓利針大如犛毛,又圓又銳,中間稍微粗大,用來治療急性病邪。
(暴氣,是指痹氣的急性發作。犛,與「氂」相同,又音「毛」。)
原文
七曰毫針,長三寸六分。毫針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喙音晦。)
第七種叫毫針,長三寸六分。毫針的尖端像蚊蟲的嘴巴,輕輕地慢慢進針,略微留針久一些以養正氣,用來治療疼痛和痹證。(喙音「晦」。)
原文
八曰長針,長七寸。長針者,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痹。
第八種叫長針,長七寸。長針鋒利而針身薄,可以用來治療深遠的痹證。
原文
九曰大針,長四寸。大針者,尖如挺,其鋒微圓,以瀉機關之水也。(挺,題頂、梯頂二切。)九針畢矣。
第九種叫大針,長四寸。大針的尖端像挺棍,它的鋒稍微圓,用來瀉關節的水液。(挺,音「題頂」或「梯頂」。)九針介紹完畢了。
原文
黃帝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矣,余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
黃帝說:我從先生這裡聽到九針,內容豐富深廣,我仍然不能明白,冒昧請問九針是如何產生的?為什麼會有這些名稱?
原文
(靈樞九針論。)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
(出自《靈樞·九針論》。)岐伯說:九針,是天地的大數,從一開始到九終結。
原文
(一九詳義,又見脈色類五。)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
(一和九的詳細含義,又見於脈色類第五。)所以說:一以天為法則,二以地為法則,三以人為法則,四以四時為法則,五以五音為法則,六以六律為法則,七以七星為法則,八以八風為法則,九以九野為法則。黃帝說:用針來呼應九的數理是怎樣的呢?
原文
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
岐伯說:聖人創立天地之數,是從一推到九,所以建立了九野的劃分。
原文
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九個九相乘,九九八十一,以此建立黃鐘之數,用針來呼應這個數理。
原文
(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黃鐘之數起焉;黃鐘為萬事之本,故針數亦應之而用變無窮也。黃鐘詳義見《附翼》二卷。)
(從一到九,九九八十一而產生黃鐘之數;黃鐘是萬事的根本,所以針的數目也與之相應而且變化無窮。黃鐘的詳細意義見《附翼》第二卷。)
原文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
第一針法天,天是陽,五臟中與天相應的是肺,肺是五臟六腑的華蓋,皮毛是肺的合伴,屬於人體的陽分。
原文
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所以治療用的針,必須頭部大而末端尖銳,使針不能刺入過深,而讓陽氣外出。
原文
(此下皆詳明九針之義。一者法天,法於陽也。人之五臟,惟肺最高而復於臟腑之上,其象應天,其合皮毛,亦屬乎陽。故治鑱針,必大其頭、鋒其末,蓋所用在淺,但欲出其陽邪耳。)
(以下是詳細說明九針的意義。第一針法天,以陽為法則。人的五臟中,只有肺最高而覆蓋在臟腑之上,它的形象與天相應,它的合伴皮毛,也屬於陽。所以治療用鑱針,必須頭大、末端尖銳,因為功用在淺刺,只是要驅出陽邪罷了。)
原文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圓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第二針法地,人與土相應的是肌肉。所以治療用的針,必須針身為筒形而末端為圓形,使針不能傷害肌肉分肉之間,傷害了就會使正氣衰竭。
原文
(二者法地,地之應人者在肉。故治圓針,必筒其身、圓其末,針如卵形,以利導於分肉間。蓋恐過傷肌肉以竭脾氣,故用不在銳,而主治分間之邪氣也。筒音筒。)
(第二針法地,與人相應的地氣在肌肉。所以治療用圓針,必須針身為筒形、末端為圓形,針像卵形,用來在分肉之間通利引導。恐怕過度傷害肌肉而使脾氣衰竭,所以功用不在尖銳,而在於主治分肉之間的邪氣。筒音「筒」。)
原文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圓其末,令可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
第三針法人,人能夠生存的原因是血脈。所以治療用的針,必須針身大而末端為圓形,使針可以按壓經脈而不下陷,以導引正氣,讓邪氣單獨外出。
原文
(三者法人,人之生成在於血脈。故治鍉針,必大其身、圓其末,用在按脈致氣以出其邪,而不欲其過深,陷於血脈之分也。)
(第三針法人,人的生成在於血脈。所以治療用鍉針,必須針身大、末端圓,用在按壓經脈導引正氣以驅出邪氣,而不希望針刺過深,陷入血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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