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脈色類

二十九、陰陽虛搏病候死期

脈色類10
原文
(素問陰陽別論)陰搏陽別,謂之有子。(注見前二十三。)陰陽虛,腸闢死。
白話
(《素問陰陽別論》)脈象陰氣搏擊而陽氣分出,稱為有孕。(注見前第二十三篇。)陰陽俱虛,腸道洞泄則死。
原文
(陰陽虛者,尺寸俱虛也。腸闢,利膿血也。胃氣不留,魄門不禁,而陰陽虛者,臟氣竭也,故死。通評虛實論曰:滑大者曰生,懸澀者曰死。)陽加於陰謂之汗。陽言脈體,陰言脈位。
白話
(陰陽虛,是指尺脈寸脈都虛。腸闢,是腹瀉膿血。胃氣不能留存,魄門不能控制,而陰陽虛的人,是臟氣衰竭,所以會死。《通評虛實論》說:脈滑大的表示可以存活,脈懸澀的表示會死。)陽氣加於陰分稱為出汗。陽是指脈的形體,陰是指脈的部位。
原文
汗液屬陰而陽加於陰,陰氣泄矣,故陰脈多陽者多汗。)陰虛陽搏謂之崩。
白話
汗液屬於陰而陽氣加於陰分,陰氣就會泄出,所以陰脈多而陽脈多的多汗。)陰虛而陽氣搏擊稱為血崩。
原文
(陰虛者,沉取不足。陽搏者,浮取有餘。陽實陰虛,故為內崩失血之證。)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白話
(陰虛,是沉取脈力不足。陽搏,是浮取脈力有餘。陽實陰虛,所以是內崩失血的證候。)三陰脈都搏擊,死於第二十日的半夜。
原文
(三陰,手太陰肺、足太陰脾也。搏即真藏之擊搏也。二十日者,脾肺成數之餘也。夜半陰極,氣盡故死。)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白話
(三陰,是指手太陰肺、足太陰脾。搏是指真藏脈的搏擊。二十日,是脾肺成數的剩餘。半夜是陰氣極盛,陽氣耗盡所以死。)二陰脈都搏擊,死於第十三日的傍晚時分。
原文
(二陰,手少陰心,足少陰腎也。十三日者,心腎之成數也。夕時者,陰陽相半,水火分爭之會也。)一陰俱搏,十日平旦死。
白話
(二陰,是指手少陰心、足少陰腎。十三日,是心腎的成數。傍晚,是陰陽各半、水火交爭的時候。)一陰脈都搏擊,死於第十日的清晨。
原文
(一陰,手厥陰心主、足厥陰肝也。十日者,肝心生成之數也。平旦者,木火王極而邪更甚,故死。)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
白話
(一陰,是指手厥陰心主、足厥陰肝。十日,是肝心的生成之數。清晨,是木火旺盛到極點而邪氣更甚,所以死。)三陽脈都搏擊且鼓動,死於三日。
原文
(三陽,手太陽小腸、足太陽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搏且鼓,陽邪之盛極也。)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
白話
(三陽,是指手太陽小腸、足太陽膀胱。水一火二,所以死在三日。死得迅速的原因,是既搏擊又鼓動,是陽邪旺盛到了極點。)三陰三陽脈都搏擊,心腹脹滿發作到極點,大小便不通,死於五日。
原文
(三陰三陽,脾肺小腸膀胱也。四臟俱搏則上下俱病,故在上則心腹脹滿,至於發盡。發盡者,脹之極也。在下則不得隱曲,陰道不利也。四臟俱病,惟以胃氣為主,土數五,五數盡而死矣。)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白話
(三陰三陽,是脾肺小腸膀胱。四臟都搏擊就上下都病,所以在上就心腹脹滿,達到發盡。發盡,是脹滿到了極點。在下就大小便不通,陰道不利。四臟都病,只以胃氣為主,土的數是五,五數盡了就死。)二陽脈都搏擊,患病發熱,不可治療,不超過十日就死。
原文
(二陽,手陽明大腸、足陽明胃也。十日者、腸胃生數之餘也。此篇獨缺一陽搏者,必脫簡也。六經次序義,詳疾病類七。)
白話
(二陽,是手陽明大腸、足陽明胃。十日,是腸胃生數的剩餘。這篇唯獨缺一陽搏的內容,必定是脫簡了。六經次序的義理,詳見疾病類第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