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靈樞·本輸篇》)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府。
出自《靈樞·本輸篇》,肺與大腸相合,大腸是傳送疏導的臟腑。
原文
(此言臟腑各有所合,是為一表一里。肺與大腸為表裡,故相合也。傳道之官義見前一。)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府。
這是說臟腑各有所配合,構成一表一裡的關係。肺與大腸是表裡關係,所以相配合。傳道之官的含義見前一節。心與小腸相合,小腸是容受盛納的臟腑。
原文
(心與小腸為表裡,故相合也。受盛之義亦見前。)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
心與小腸是表裡關係,所以相配合。受盛的含義也見前節。肝與膽相合,膽是儲藏精華的臟腑。
原文
(肝與膽為表裡,故相合也。膽為中正之官,藏清淨之液,故曰中精之府。蓋以他府所盛者皆濁,而此獨清也。)脾合胃,胃者,五穀之府。
肝與膽是表裡關係,所以相配合。膽是 中正之官,藏清淨的液體,所以稱為中精之府。這是因為其他腑所盛裝的都是濁物,唯獨膽是清淨的。脾與胃相合,胃是容納五穀的臟腑。
原文
(脾與胃為表裡,而胃司受納,故為五穀之府。)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
脾與胃是表裡關係,而胃主管受納,所以是五穀之府。腎與膀胱相合,膀胱是儲藏津液的臟腑。
原文
(腎與膀胱為表裡,而津液藏焉,故為津液之府。)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臟。
腎與膀胱是表裡關係,津液儲藏其中,所以是津液之府。少陽屬於腎,腎往上連接肺,所以能統率兩臟。
原文
(少陽,三焦也。三焦之正脈指天,散於胸中,而腎脈亦上連於肺;三焦之下腧屬於膀胱,而膀胱為腎之合,故三焦亦屬乎腎也。然三焦為中瀆之府,膀胱為津液之府,腎以水臟而領水府,理之當然,故腎得兼將兩臟。將,領也。兩臟,腑亦可以言臟也。《本藏篇》曰:腎合三焦膀胱。其義即此。)三焦者,中瀆之府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府也。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少陽,就是三焦。三焦的正脈指向天空,散佈於胸中,而腎脈也往上連接於肺;三焦的下腧歸屬於膀胱,而膀胱是腎所配合的,所以三焦也附屬於腎。然而三焦是疏通水道的腑,膀胱是儲藏津液的腑,腎作為水臟而統率水腑,是理所當然的,所以腎能兼統兩臟。將,是統率的意思。兩臟,是指三焦和膀胱兩個腑也可以稱為臟。《本藏篇》說:腎合三焦膀胱。就是這個意思。三焦是疏通水道的腑,水道由此而出,附屬於膀胱,是孤立的腑。這是六腑所配合的對象。
原文
(中瀆者,謂如川如瀆,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穀之入於口,出於便,自上而下,必歷三焦,故曰中瀆之府,水道出焉。膀胱受三焦之水,而當其疏泄之道,氣本相依,體同一類,故三焦下腧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也。然於十二臟之中,惟三焦獨大,諸臟無與匹者,故名曰是孤之府也。三焦下腧義見經絡類十六。愚按:本篇之表裡相配者,肺合大腸皆金也,心合小腸皆火也,肝合膽皆木也,脾合胃皆土也,腎合膀胱皆水也;惟三焦者,雖為水瀆之府,而實總護諸陽,亦稱相火,是又水中之火府。故在本篇曰三焦屬膀胱,在《血氣形志篇》曰少陽與心主為表裡。蓋其在下者為陰,屬膀胱而合腎水;在上者為陽,合包絡而通心火。此三焦之所以際上極下,象同六合,而無所不包也。觀本篇六腑之別,極為明顯。以其皆有盛貯,因名為府;而三焦者曰中瀆之府,是孤之府,分明確有一府。蓋即臟腑之外,軀體之內,包羅諸臟,一腔之大府也。故有中瀆是孤之名,而亦有大府之形。《難經》謂其有名無形,誠一失也。是蓋譬之探囊以計物,而忘其囊之為物耳。遂致後世紛紛,無所憑據,有分為前後三焦者,有言為腎旁之脂者,即如東垣之明,亦以手三焦足三焦分而為二。夫以一三焦,尚云其無形,而諸論不一,又何三焦之多也?畫蛇添足,愈多愈失矣,後世之疑將焉釋哉?余因著有《三焦包絡命門辨》,以求正於後之君子焉。詳見《附翼》第三卷。)
中瀆,是說如同河流和水渠,水源和流速都從其中而出。水穀從口進入,從大便排出,從上而下,必然經過三焦,所以稱為中瀆之府,水道由此而出。膀胱容納三焦的水液,而擔當其疏泄的通道,氣本來相互依存,形體同屬一類,所以三焦的下腧出於委陽,會合太陽的正脈,進入膀胱約束下焦。然而在十二臟之中,唯有三焦獨大,其他臟沒有能與它相比的,所以稱為孤之府。三焦下腧的含義見經絡類十六。我認為:本篇表裡相配的,肺合大腸都屬金,心合小腸都屬火,肝合膽都屬木,脾合胃都屬土,腎合膀胱都屬水;唯有三焦,雖然是水瀆之府,實際上總護各陽經,也稱為相火,這又是水中之火府。所以在 本篇說三焦附屬於膀胱,在《血氣形志篇》說少陽與心主為表裡。在下的為陰,附屬膀胱而合腎水;在上的為陽,合於包絡而通心火。這就是三焦上至頭頂下至足底,如同天地四方的合會,無所不包的緣故。觀察本篇六腑的區別,極為明顯。因為它們都有盛納貯藏,所以稱為府;而三焦稱為中瀆之府,是孤之府,分明是確實存在的一個腑。這就是 在臟腑之外,軀體之內,包羅各個臟腑,整個胸腹腔的大腑。所以有中瀆是孤的名稱,也有大府的形體。《難經》說它有名無形,確實是一個錯誤。這就好比探囊計物,卻忘記了囊本身就是一個事物。於是導致後世議論紛紛,沒有根據,有的分為前後三焦,有的說是腎旁的脂肪,就像東垣這樣的賢明之人,也把手三焦足三焦分為兩部分。以一個三焦,尚且說它無形,而各種論說不一致,又哪有這麼多三焦呢?畫蛇添足,越多越失真,後世的疑惑如何消除呢?我因此著有《三焦包絡命門辨》,以求得到後世君子的指正。詳見《附翼》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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