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經原旨

卷五

傷寒(1)

卷五/疾病第十一19
原文
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餘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
白話
現在所說的熱病,都屬於傷寒這一類。有的痊癒,有的死亡,死亡的都在六七天之內,其他的都在十天以上,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傷寒者,中陰寒殺厲之氣也。寒盛於冬,中而疾病者,是為傷寒,其不即病者,至春則名為溫病,至夏則名為暑病。然有四時不正之氣隨感隨發者,亦名傷寒。寒邪束於肌表則玄府閉,陽氣不得散越,乃鬱而為熱,故凡系外感發熱者,皆傷寒之類。)然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白話
(傷寒,是感受了陰寒殺厲之氣。冬季寒氣旺盛,感受之後發病的,叫做傷寒;那些沒有立即發病的,到了春天就叫做溫病,到了夏天就叫做暑病。然而也有因四季不正之氣隨時感受隨即發病的,也叫做傷寒。寒邪束縛在肌表,使汗孔閉塞,陽氣不能發散,於是鬱積而化為熱,所以凡是外感發熱的,都屬於傷寒這一類。) 然而巨陽,是諸陽之統屬。
原文
(巨,大也。太陽為六經之長,統攝陽分,故諸陽皆其所屬。)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白話
(巨,就是大的意思。太陽經是六經的長,統領陽分,所以諸陽都歸它所屬。) 它的脈絡連於風府穴,所以為諸陽主管氣分。
原文
(風府,督脈穴。太陽經脈覆於巔背之表,故主諸陽之氣分。)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人傷於寒而傳為熱者,寒甚則生熱也。寒散則熱退,故雖甚不致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矣。
白話
(風府,是督脈的穴位。太陽經脈覆蓋在頭頂和背部的表面,所以主管諸陽的氣分。) 人感受了寒邪,就會發為熱病,熱雖然很盛也不會死亡;(人感受寒邪而轉變為熱病的,是因為寒氣太重而產生熱。寒氣消散則熱退,所以雖然很重也不致死。) 如果是表裡同時感受寒邪而發病的,就必然不免於死亡了。
原文
(表裡俱受,是謂兩感。)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巨陽,足太陽也,為三陽之表而脈連風府,故凡病傷寒者多從太陽始。太陽之經,從頭項下肩膊,挾背抵腰中,故其為病如此。仲景曰:「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人身經絡,三陽為表,三陰為里。三陽之序,則太陽為三陽,陽中之陽也;陽明為二陽,居太陽之次;少陽為一陽,居陽明之次,此三陽為表也。三陰之序,則太陰為三陰,居少陽之次;少陰為二陰,居太陰之次;厥陰為一陰,居少陰之次。此三陰為里也。其次序之數,則以內而外,故有一二三之先後者如此。邪之中人,必自外而內。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府藏,此所以邪必先於皮毛,經必始於太陽,而後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也。)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傷寒多發熱,而獨此云「身熱」者,蓋陽明主肌肉,身熱尤甚也。邪熱在胃則煩,故不得臥。餘症皆本經之所及。仲景曰: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胃脅痛而耳聾。
白話
(表裡同時受邪,叫做兩感。) 傷寒第一天,巨陽經感受邪氣,所以頭項痛,腰脊強直;(巨陽,就是足太陽經,是三陽經的表,其脈絡連於風府,所以凡患傷寒大多從太陽經開始。太陽經的循行,從頭項下至肩膊,挾脊柱抵達腰中,所以它的病症是這樣。仲景說:「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人身的經絡,三陽為表,三陰為里。三陽的順序,太陽是三陽,陽中之陽;陽明是二陽,居於太陽之後;少陽是一陽,居於陽明之後,這是三陽為表。三陰的順序,太陰是三陰,居於少陽之後;少陰是二陰,居於太陰之後;厥陰是一陰,居於少陰之後。這是三陰為里。它們的次序數,是由內而外,所以有一二三的先後順序如此。邪氣侵犯人體,必然從外到內。邪氣停留在皮膚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氣侵入絡脈,絡脈滿則注入經脈,經脈滿則進入藏腑,這就是邪氣必然先侵犯皮毛,經脈必然從太陽開始,而後三陰三陽、五臟六腑都受病的原因。) 第二天陽明經感受邪氣,陽明主肌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所以身體發熱、眼睛疼痛、鼻子乾燥,不能臥睡;(傷寒多發熱,而唯獨這裡說「身熱」,是因為陽明主肌肉,身熱尤其厲害。邪熱在胃則煩躁,所以不能臥睡。其餘症狀都是本經所及的。仲景說:「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 第三天少陽經感受邪氣,少陽主膽,其脈循行脅部,絡於耳,所以胃脘和脅肋疼痛而耳聾。
原文
(邪在少陽者,三陽已盡,將入太陰,故為半表半裡之經。其經脈出耳前後,下循胸脅,故為脅痛、耳聾等證。仲景曰:「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之病。口苦、咽乾、目眩也。」又曰:「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鞭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蓋邪在陰則寒。邪在陽則熱,邪在表則無嘔滿等症,邪在裡則胸滿乾嘔不能食。故成無己曰:「少陽之邪,在半表半裡之間。」)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
白話
(邪氣在少陽的,三陽已經傳遍,將要進入太陰,所以是半表半裡的經。其經脈出於耳前後,向下循行胸脅,所以出現脅痛、耳聾等證。仲景說:「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之病。口苦、咽乾、目眩也。」又說:「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鞭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因為邪在陰則寒,邪在陽則熱,邪在表則無嘔滿等症,邪在裡則胸滿乾嘔不能食。所以成無己說:「少陽之邪,在半表半裡之間。」)三陽經絡都感受了邪氣但尚未進入臟的,所以可以用發汗法治愈。
原文
(三陽為表屬腑,邪在表而未入於三陰之臟者,皆可汗而散之。)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邪在三陽,失於汗解,則入三陰,自太陰始也。仲景曰:「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也。)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脈,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腎經屬水,而邪熱涸之,故口舌為之乾渴,仲景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之。」)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白話
(三陽為表,屬於腑,邪氣在表而未進入三陰之臟的,都可以用發汗法散解。) 第四天太陰經感受邪氣,太陰經脈布散於胃中,絡於咽喉,所以腹滿而咽喉乾燥;(邪氣在三陽,錯過發汗解表,則進入三陰,從太陰開始。仲景說:「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也。) 第五天少陰經感受邪氣,少陰經脈貫穿腎臟,絡於脈,繫於舌根,所以口乾舌燥而口渴;(腎經屬水,而邪熱耗竭它,所以口舌為之乾渴。仲景說:「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之。」) 第六天厥陰經感受邪氣,厥陰經脈循行陰器而絡於肝,所以煩滿而陰囊收縮。
原文
(六經傳遍,乃至厥陰。邪熱甚於陰分,故為煩滿。仲景曰:「厥陰之為病,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按,傷寒一病,傳變無窮,此不過言傳經之常,而未及於變。自仲景而後,諸大傢俱有名言可法,學者所當盡讀而精思之。然義多出於仲景,於仲景書又當閉戶深求者也。)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營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白話
(六經傳遍,就到了厥陰。邪熱甚於陰分,所以出現煩滿。仲景說:「厥陰之為病,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按,傷寒這一種病,傳變無窮,這裡不過是說傳經的常規,而未涉及變化。自從仲景之後,諸大家都有名言可以效法,學者應當盡讀而精思之。然而義理多出於仲景,對於仲景的書又應當閉戶深求。)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都受病,營衛不行,五臟不通,就會死亡。
原文
(傷寒邪在經絡,本為表症,經盡氣復,自當漸解。若六經傳遍而邪不退,則深入於腑,腑不退,則深至於臟,故五臟六腑皆受病矣。邪盛於外。則營衛不行,氣竭於內,則五臟不通,故六七日間致死也,善治此者,必不使其邪入內,亦必不使其臟氣竭。知斯二者,近於神矣。止言足經,不言手者,以傷寒為表邪,欲求外症,但當察於周身,而周身上下脈絡,惟足六經則盡之矣,手經無能遍也。且手經所至,足經無不至者,故但言足經,則其左右前後陰陽諸證,無不可按而得,而手經亦在其中,不必言矣,劉草窗不讀此經,謬創邵說,萬世唾罵,學者可不慎諸!)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邪氣漸退則正氣漸復,如下文也。)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哀,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白話
(傷寒邪在經絡,本來是表症,經氣傳遍後正氣恢復,自然應當逐漸解除。如果六經傳遍而邪氣不退,則深入於腑,腑不退,則深入於臟,所以五臟六腑都受病。邪氣盛於外,則營衛不行;正氣竭於內,則五臟不通,所以六七日之間致死。善於治療此病的人,必定不使邪氣入內,也必定不使臟氣竭。知道這兩點,就接近神妙了。只說足經,不說手經,是因為傷寒是表邪,想要觀察外症,只須察遍周身,而周身上下脈絡,只有足六經能全部涵蓋,手經不能遍及。而且手經所到之處,足經沒有不到的,所以只說足經,則其左右前後陰陽諸證,無不可以按之而得,而手經也在其中,不必說了。劉草窗不讀此經,謬創邵說,萬世唾罵,學者能不謹慎嗎!)那些不是兩感於寒的,第七天巨陽病衰,頭痛稍愈;(邪氣漸退則正氣漸復,如下文所說。) 第八天陽明病衰,身熱稍愈;第九天少陽病衰,耳聾稍有聽聞;第十天太陰病哀,腹脹減輕如常,則想進食飲食;第十一天少陰病衰,口渴停止,不滿,舌乾,之後打噴嚏;第十二天厥陰病衰,陰囊鬆弛,少腹微微下降,大邪之氣都離去,病就好了。
原文
(所謂其餘皆十日以上者如此。)治之之法,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白話
(所謂其餘都在十天以上,就是這樣。) 治療的方法,是分別疏通其臟脈,病就會一天天衰退了。
原文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白話
那些未滿三天的,可以用發汗法治癒;滿三天的,可以用泄下法治癒。
原文
(各通其臟脈,謂當隨經分治也,凡傳經之邪未滿三日者,其邪在表,故可以汗已;滿三日者,其邪傳裡,故可以下,然此言表裡之大體耳。按,脈大浮數,病為在表,可發其汗;脈實沉數,病為在裡,可下之。日數雖多,但有表症而脈浮大者,猶宜發汗;日數雖少,但有里症,而脈沉實者,即當下之。此汗下之法,但當以表裡為據,有不可以執一也。)
白話
(所謂各通其臟脈,是說應當隨經分治。凡是傳經的邪氣,未滿三日的,其邪在表,所以可以用發汗法治癒;滿三日的,其邪傳裡,所以可以用泄下法。但這是就表裡大體而言。按,脈大浮數,病在表,可以發汗;脈實沉數,病在裡,可以攻下。日數雖多,但有表症而脈浮大的,仍然適宜發汗;日數雖少,但有里症而脈沉實的,就應當攻下。這汗下之法,只當以表裡為依據,不可以固執一法。)
原文
其兩感於寒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兩感者,表裡同病也。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故在太陽則為頭痛,在少陰則為口乾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陽明、太陰為表裡,二經同病也。譫言,妄言也,陽明病則身熱譫言,太陰病則腹滿不欲食。)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白話
那些兩感於寒的,第一天則巨陽與少陰同時發病,出現頭痛、口乾而煩滿;(兩感,是表裡同病。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所以在太陽則頭痛,在少陰則口乾煩滿。) 第二天則陽明與太陰同時發病,出現腹滿、身熱、不想吃東西、胡言亂語;(陽明、太陰為表裡,二經同病。譫言,就是胡言亂語,陽明病則身熱譫言,太陰病則腹滿不想吃東西。) 第三天則少陽與厥陰同時發病,出現耳聾、陰囊收縮而四肢厥冷。水漿不能入口,不省人事,到第六天死亡。
原文
(少陽、厥陰,表裡同病也。少陽病則為耳聾,厥陰病則為囊縮而厥。至是則三陰三陽俱受病,故水漿不入,昏不知人,於六日之際當死也。)五臟已傷,六腑不通,營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白話
(少陽、厥陰,表裡同病。少陽病則出現耳聾,厥陰病則出現陰囊收縮而四肢厥冷。到這時則三陰三陽都受病,所以水漿不入,昏不知人,在第六天的時候應當死亡。) 五臟已經受傷,六腑不通,營衛不行,在這樣之後三天才死,為什麼呢?
原文
(如此之後三日乃死,謂兩感傳遍之後,復三日而死也,蓋即六日之義。)蓋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白話
(這樣之後三天才死,是說兩感傳遍之後,又過三天而死,這也就是六天的意思。) 因為陽明是十二經脈之長,它的血氣旺盛,所以不省人事,三天之後其氣才竭盡,所以死亡。
原文
(陽明為十二經脈之長,多氣多血之經,若感於邪,其邪必甚,故不知人。凡兩感於邪者,三日之後,胃氣乃盡,故當死也。兩感者,本表裡之同病,似若皆以外邪為言,而實未必有盡然者,正以內外俱傷,便是兩感,今見少陰先潰於內,而太陽繼之於外者,即縱情肆欲之兩感也;太陰受傷於裡,而陽明重感於表者,即勞倦竭力,飲食失調之兩感也;厥陰氣逆於臟,少陽復病於腑者,必七情不慎,疲筋敗血之兩感也。人知兩感為傷寒,而不知傷寒之兩感內外俱困,病斯劇矣,但傷有輕重,醫有賢不肖,則死生系之,或謂兩感之症不多見者,蓋亦見之不廣,而義有未達耳。)
白話
(陽明是十二經脈之長,多氣多血之經,如果感受邪氣,其邪必然很重,所以不省人事。凡是兩感於邪的,三天之後,胃氣竭盡,所以應當死亡。兩感,本來是表裡同病,似乎都是以外邪來說,而實際上未必全都如此,正是因為內外俱傷,便是兩感。現在看到少陰先潰於內,而太陽繼之於外,即縱情肆欲的兩感;太陰受傷於裡,而陽明重感於表,即勞倦竭力、飲食失調的兩感;厥陰氣逆於臟,少陽復病於腑,必是七情不慎、疲筋敗血的兩感。人知道兩感是傷寒,而不知道傷寒的兩感內外俱困,病就嚴重了。但傷害有輕重,醫生有賢不肖,則死生維繫於此。有人說兩感之症不多見,大概是見識不廣,而義理有未通達而已。)
原文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
白話
凡是患傷寒而轉變成溫病的,在夏至日以前的叫做病溫,在夏至日以後的叫做病暑。
原文
(寒邪中人而成溫病、暑病者,其在時則以夏至前後言,在病則以熱之微甚言,故凡溫病、暑病,皆傷寒也。)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白話
(寒邪中人而變成溫病、暑病的,在時間上以夏至前後來說,在病情上以熱的微甚來說,所以凡是溫病、暑病,都屬於傷寒。) 暑邪應當與汗一同排出,不要止汗。
原文
(暑氣侵入,當令有汗,則暑隨汗出,故曰「勿止」。溫病、暑病,後賢另有成書,所當詳考。)
白話
(暑氣侵入,應當讓它有汗,則暑隨汗出,所以說「勿止」。溫病、暑病,後世醫家另有專書,應當詳細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