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經讀

平集

平集(3)

平集37
原文
又按:衛氣出於上焦者,水穀入胃,胃底之陽蒸氣上騰,若霧露之溉,此即衛氣也。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由上焦出於胃上口,尚在膈膜之下,於是貫膈,散布胸中,然後循太陰分肉之間而行於脈外,故曰“上焦如霧”,經文本自明白。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如果出於下焦,則清陽之氣與便溺同出,有是理乎?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越人讀經,未察“衛氣出於下焦”之誤,遂謂上焦主內而不出,幾令衛氣全無出路。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分肉腠理,字義當曉。肉必絲絲成理,故謂之理。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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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有數十百理,聚而為縱者;有數十百理,聚而為橫者;有數十百理,聚而為斜者。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或縱,或橫,或斜,數塊並作一塊,其並處必有穴。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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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從並處說到外面,謂之分,謂其肉由此而分也;從外面說到並處,謂之腠,謂其數肉並腠也。脈在其中,衛即行乎脈外。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氣穴論》云:“肉之大會為穀,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是也。循太陰之分而行之,分字當作是解。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其言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膈,到此則上焦之管子已盡。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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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衛氣在膈上,既出上焦管子,即散布胸中,此乃如煙如霧之物,逢空則走,故循太陰之分肉而行乎脈外,依次循手陽明,至足陽明,是明明指衛氣言。若云指上焦言,豈上焦直至足乎?問:何以知上焦是管子?曰:若無管子,則並咽以上者何物?何以知管子到膈上即盡?曰:到此不盡,衛亦行乎脈中矣。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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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手太陰脈從胸走手,手陽明脈從手走頭,故曰還至陽明。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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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手陽明脈盡處上挾鼻孔足陽明脈起於鼻之交頞中故曰還至陽明上至鼻下足陽明刻本鼻字誤作舌字沒解(彭)擅改正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營氣出於中焦者,水穀在胃,漸漸腐化,如造酒然。有泡微起,其汁若酒漿者,即是營氣。從中焦上注肺脈,脈乃心火主之。營在脈中,藉心火煅煉成赤,即是血。故曰:中焦如漚。又曰: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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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蓋陽之精為神,而藏神者心,非藉心火煅煉而何?下焦者,水之出路也。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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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水穀在胃,漸漸變化,下至小腸,尚未分別,直至小腸下口與迴腸會處,有一管,直對膀胱,即是下焦,水從此滲入焉。故曰:下焦如瀆。臍上一寸,為水分穴,即是分水處。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衛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最為難解。其曰營行脈中,衛行脈外,五十而復大會。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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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曰常與營俱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一周也。是營衛同行,固屬無疑。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但營出於中焦,由手太陰注手陽明,手陽明注足陽明,足陽明注足太陰,順十二經之貫注,則陰經陽經相間而行。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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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營既如此,衛亦宜然,豈有晝止行陽經,夜止行陰經哉?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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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然而經則明明言衛氣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其故何與?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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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彭)謂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至百千萬也晝行陽夜行陰此陰陽非指經絡言乃指外內言也蓋脈在分肉之間營行脈中衛即行乎脈外無論陰經陽經衛氣浮上而行者即行於陽也沉伏而行者即行於陰也行於陽則表實故晝日體耐風寒行於陰則表虛故夜臥不耐風寒此其驗也太陰為陰中之至陰故主內太陽為表故主外夫衛猶日也營猶月也雖日有黃赤道月有四遊儀總不越乎東昇西降之常耳至若靈樞衛氣行一篇手三陽經倒行足三陽經無還路不可為訓素經脈別論論食氣入胃一言散精於肝一言濁氣歸心靈邪客篇論谷入於胃宗氣積於胸中衛氣先行皮膚與此論營衛同起於手太陰迥然不同則無容信為兩是矣但此篇越人仲景俱各引用而別論邪客從無一言論及故皆不錄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三七腎氣均平故真牙生而長極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丈夫八歲腎氣實發長齒更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三八腎氣均平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八八則齒髮去五臟皆衰筋骨懈惰天癸竭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素上古天真論)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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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彭)按天癸是女精由任脈而來月事是經血由太衝而來 經言二七而天癸至緣任脈通斯時太衝脈盛月事亦以時下一順言之一逆言之耳故月事不調不來及崩是血病咎在衝脈衝脈隸陽明帶下是精病咎在任脈任脈隸少陰蓋身前中央一條是任脈背後脊裡一條是督脈皆起於前後兩陰之交會陰穴難經明晰靈素傳誤帶脈起於季脅似束帶狀人精藏於腎腎繫於腰背精欲下泄必由帶脈而前然後從任脈而下故經言任脈為病女子帶下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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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為精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腠理發泄汗出溱溱是謂津谷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泄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液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壅遏營氣令無所避是謂脈精脫者耳聾氣脫者目不明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脛痠耳數鳴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其脈空虛(靈決氣)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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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臭香矣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脾氣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聞五音矣(靈脈度)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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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素五臟生成)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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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素宣明五氣)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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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五臟之精氣,皆上注於目。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眼,血之精為絡,氣之精為白眼,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併為系,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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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故邪中於項,因逢其身之虛,其入深,則隨眼系以入於腦,則腦轉,腦轉則引自系急,目系急則目眩以轉矣。精散則視岐,視岐見兩物。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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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目者,五臟六腑之精也,營衛魂魄之所常營也,神氣之所生也。故神勞則魂魄散,志意亂,卒然見非常處。(靈大惑論)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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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靈刺禁論)胃者水穀之海衝脈為十二經之海膻中為氣之海腦為髓之海(靈海論)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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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齒至會厭深三寸半舌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腸後附脊左環回周疊積其注於迴腸者外附於臍上回運環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三尺迴腸當臍左(難經作右)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廣腸傅脊以受迴腸左環葉積上下闢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靈腸胃篇)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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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此同身寸也,不必疑為周尺。蓋周以古之八寸為尺,中人長七尺五寸,故五尺之童、六尺之孤,皆言其小。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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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同身寸者,屈本人中指中節橫紋頭為寸,十寸為尺。中人亦長七尺五寸,適與周尺相合耳。若果為周尺,則此經偽矣。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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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肝凡七葉左三右四心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脾扁廣三寸大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溫五臟肺六葉兩耳凡八葉腎有兩枚膽在肝之短葉間盛精汁三合膀胱縱廣九寸(四十二難)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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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唇為飛門齒為戶門會厭為吸門胃為賁門太倉下口為幽門大腸小腸會為闌門下極為魄門此七衝門也(四十四難)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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