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二十四,庚戌下見乙丑,乙庚金運,地見太陰在泉,對化有間,與運相得,即小間,小間即一間也。
二十四,庚戌年下方見到乙丑,乙庚為金運,地見到太陰在泉,對化有間隔,與運相合,就是小間,小間就是一間。
原文
地從奇,即先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先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先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先右間,不左間。
原文
二十五,壬戌,下見丁丑,丁壬木運,地見太陰在泉,對化有間,與運不相得,即大間,大間即左右俱間也。
二十五,壬戌年下方見到丁丑,丁壬為木運,地見到太陰在泉,對化有間隔,與運不相合,就是大間,大間就是左右都間。
原文
地從奇,即先左間,次右間;從偶,即先右間,次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先左間,然後右間;從偶數,就先右間,然後左間。
原文
二十六乙巳,下見庚申,乙庚金運,地見少陽,在泉對化,有間運不勝地,即小間,小間即一間也。
二十六乙巳年,下方見到庚申,乙庚金運,地見到少陽在泉,對化有間隔,運不勝地,就是小間,小間就是一間。
原文
地從奇,即先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先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先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先右間,不左間。
原文
二十七丁巳,下見壬申,丁壬木運,地見少陽在泉,對化有間,與運相得,即小間,小間即一間也。
二十七丁巳年,下方見到壬申,丁壬木運,地見到少陽在泉,對化有間隔,與運相合,就是小間,小間就是一間。
原文
地從奇,即先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先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先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先右間,不左間。
原文
二十八,己巳下見甲申,甲己土運,地見少陽在泉,對化有間,與運相得,即小間,小間即一間也。
二十八,己巳年下方見到甲申,甲己土運,地見到少陽在泉,對化有間隔,與運相合,就是小間,小間就是一間。
原文
地從奇,即先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先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先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先右間,不左間。
原文
二十九,辛巳下見丙申,丙辛水運,地見少陽在泉,對化有間,與運不相得,即大間,大間即左右俱間也。
二十九,辛巳年下方見到丙申,丙辛水運,地見到少陽在泉,對化有間隔,與運不相合,就是大間,大間就是左右都間。
原文
地從奇,即先左間,次右間;從偶,即先右間,次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先左間,然後右間;從偶數,就先右間,然後左間。
原文
三十,癸巳下見戊申,戊癸火運,地見少陽,在泉也。
三十,癸巳年下方見到戊申,戊癸火運,地見到少陽在泉。
原文
地從奇,即先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先右間,不左間也。次有運刑六小間
地從奇數,就先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先右間,不左間。其次有運刑六小間。
原文
一戊午下見癸酉,戊癸火運,地見陽明,正化在泉,正化本無間也,故火運太過,下克司地金,故小間也。
一,戊午年下方見到癸酉,戊癸火運,地見到陽明,正化在泉,正化本來沒有間隔,所以火運太過,向下克制司地之金,所以是小間。
原文
地從奇,即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右間,不左間。
原文
二庚申下,見乙亥,乙庚金運,地見厥陰,正化在泉,正化本無間,故金運太過,下刑厥陰木,木受金勝,故小間也。
二,庚申年下方見到乙亥,乙庚金運,地見到厥陰,正化在泉,正化本來沒有間隔,所以金運太過,向下刑克厥陰木,木被金所勝,所以是小間。
地從奇數,就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右間,不左間。
原文
三,壬辰下見丁未,丁壬木運,地見太陰土在泉,地正化,本無間,故木運太過,下克司地土,故小間也。
三,壬辰年下方見到丁未,丁壬木運,地見到太陰土在泉,地正化,本來沒有間隔,所以木運太過,向下克制司地之土,所以是小間。
原文
地從奇,即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右間,不左間。
原文
四辛亥,下見丙寅。丙辛,水運;地見少陽,相火在泉,地正化,本無間,故水運下克司地火,故小間也。
四,辛亥年下方見到丙寅。丙辛為水運;地見到少陽相火在泉,地正化,本來沒有間隔,所以水運向下克制司地之火,所以是小間。
原文
地從奇,即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右間,不左間。
原文
五,辛卯下見丙午,丙辛,水運,地見少陰,君火在泉,地正化,本無間,故水運之歲,下克司地火,故小間也。
五,辛卯年下方見到丙午,丙辛為水運,地見到少陰君火在泉,地正化,本來沒有間隔,所以水運之年,向下克制司地之火,所以是小間。
原文
地從奇,即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右間,不左間也。
地從奇數,就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右間,不左間。
原文
六己,未下見甲戌,甲巳(此處疑似為“甲辰”之誤,但按要求不改字)上運,地見太陽寒水在泉,地正化,本無間,故土運之歲,下克司地水,故小間也。
六,己未年下方見到甲戌,甲己土運,地見到太陽寒水在泉,地正化,本來沒有間隔,所以土運之年,向下克制司地之水,所以是小間。
原文
地從奇,即左間,不右間;從偶,即右間,不左間也。土間在泉十法
地從奇數,就左間,不右間;從偶數,就右間,不左間。土間在泉十法。
原文
一少陰在泉,遇其正化者,中不見木運者,左右不來間化也,只少陰自行苦化,於是苦物轉加,肥盛也,即火行於地,得其氣也。
一,少陰在泉,遇到其正化的情況,中間沒有木運,左右不來間化,只少陰自行苦化,於是苦味之物轉而增加,肥盛,就是火行於地,得其氣。
原文
火能生土,土乃間也,即甘物亦多,黃花亦盛也。為木不來間,故土間也。
火能生土,土就是間,於是甘味之物也多,黃花也盛。因為木不來間,所以土來間。
原文
二陽明司天(此處“司天”按後文對應應為“在泉”,但原文本如此,故保留)在泉,正化無間者,上下左右,火不來干,中運不相刑剋者,地金自化,白物生多,辛物味甚。
二,陽明司天(此處「司天」按後文對應應為「在泉」,但原文本如此,故保留)在泉,正化無間的情況,上下左右火不來干擾,中運不相刑克,地金自化,白色之物生長多,辛辣之物味道很重。
原文
故司地之氣甚美,土乃來間也,甘物味亦長,黃物生還深,此土氣侵金之令而至也。
所以司地之氣甚為美好,土就來間,甘味之物味道也增長,黃色之物生長得深,這是土氣侵襲金之令而到來的。
原文
三少陽相火司天,在泉,正化無間。又無水運,地得自令,苦味乃眾,赤芳甚鮮,丹谷結實,正王之時。
三,少陽相火司天,在泉,正化無間。又無水運,地得自令,苦味眾多,紅色芳香很鮮明,丹谷結實,正是旺盛之時。
原文
土來間化,甘物爭肥,黃花競長,此土乘火美而來也。
土來間化,甘味之物爭相肥大,黃花競相生長,這是土乘火之美好而來的。
原文
四太陽寒水,正化司地,左右無間,亦無土運。地得自令,咸物之味,其味乃長。化氣之專,其氣乃令。
四,太陽寒水,正化司地,左右無間,也沒有土運。地得自令,鹹味之物,其味增長。化氣專一,其氣就是令。
原文
正令之作,甘土來間,間而不刑于水,自專甘化。甘味之物,別成一化,自名土間也。
正令運作,甘土來間,間隔而不刑克於水,獨自專行甘化。甘味之物,別成一種化氣,自稱為土間。
原文
五少陰對化,司地在泉,地氣乃虛。間物未化之時,或間物來氣甚晚,甘土之化又作,與間物競,味甘來添,苦之衰於是,苦中復生其甘也。
五,少陰對化,司地在泉,地氣虛弱。間物未化之時,或者間物來氣很晚,甘土之化又發生,與間物競爭,甘味前來添加,苦味於是衰減,苦中又生出甘味。
原文
六,陽明對化司地,地氣乃虛,辛物味薄,間化來晚,未及間味,甘土來資,於金虧於辛物,中或有甘味間之,此甘土佐金之間化助味也。
六,陽明對化司地,地氣虛弱,辛味之物味道淡薄,間化來得晚,來不及有間味,甘土前來資助,對於金虧損於辛物,其中或許有甘味間隔,這是甘土輔助金之間化幫助味道。
原文
七,少陽相火對化,司地。地有間化,若味不專間,物欲生,土氣先作。若味之中,甘生其內,令咸不生其間。甘,土之情,其化急速,多來接間。
七,少陽相火對化,司地。地有間化,如果味不專間,物將要生,土氣先發生。如果味之中,甘味生於其內,使得鹹味不生於其間。甘,是土之情,其化急速,多來接續間隔。
原文
八,太陽對化,司地在泉,地氣乃虛,咸物味薄,甘物偏勝,於是咸物之中,反或甘味,資其咸,其味長,此甘立刑勝,回味之間也。
八,太陽對化,司地在泉,地氣虛弱,鹹味之物味道淡薄,甘味之物偏勝,於是鹹物之中,反而或有甘味,資助其鹹,其味增長,這是甘立刑勝,回味之間。
原文
九太陰對化司地,地氣乃虛,自受他間,或木來刑。甘,甘味合當衰矣。甘物與黃花,乃黅谷,皆當氣薄也。
九,太陰對化司地,地氣虛弱,自己受到其他間隔,或者木來刑克。甘,甘味應當衰減了。甘物與黃花,以及黅谷,都當氣薄。
原文
其甘味亦懼木而衰,應年虛而減,卻移味在咸物之中,味當不減。
其甘味也懼怕木而衰減,應年虛而減少,卻移味到鹹物之中,味道應當不減。
原文
十,太陰正化在泉,其左右間不至,又無木運,甘主自專,即諸味中皆有甘間之,不同別味也。
十,太陰正化在泉,其左右間不來,又無木運,甘主自專,於是各種味中都有甘間隔,不同於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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