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六氣玄珠密語

卷一

天罰有餘紀篇

卷一/天罰有餘紀篇23
原文
天刑運六法,共陽年三十年數,即運當太過,而司天刻之,故當盛而不得盛也,故非太過,又非不及也,故無災害,亦無勝復,此非陰年故也。
白話
天刑運的六種法則,總共有陽年三十年的數目,也就是運氣應當太過,但司天之氣制約它,所以應當旺盛卻不能旺盛,因此既不是太過,也不是不及,所以沒有災害,也沒有勝氣和復氣,這因為不是陰年的緣故。
原文
一庚子,庚金運太過,子陽年,筭數加五,何故也?
白話
第一,庚子年,庚金運太過,子是陽年,計算的刻數加五,為什麼呢?
原文
子為坎,其數一,庚金運陽年,當太過也,為上見少陰君火司天,下刑金運,火伏金,盛不得有餘,故非太過也。
白話
子屬於坎卦,其數為一,庚金運在陽年,應當太過,但因為上面見到少陰君火司天,向下制約金運,火伏制金,旺盛而不能有餘,所以不是太過。
原文
其數從生,故只加四,一四共成五也,故加五刻。
白話
其數從生數,所以只加四,一與四共成五,所以加五刻。
原文
運交時,面向申望庚,本寄申,只有白氣自庚至子乃終,終有天見赤氣來刑于金氣,即金不能傷於木,此非陰年,亦非太過,故曰天刑運也。
白話
運氣交接時,面向申方觀察庚,本來寄居於申,只有白氣從庚到子才終止,終止時有天空出現赤氣來制約金氣,於是金不能傷害木,這不是陰年,也不是太過,所以稱為天刑運。
原文
二庚午,庚金運當太過,午陽年,筭數加十三,何故也?午為離,其數九。
白話
第二,庚午年,庚金運應當太過,午是陽年,計算刻數加十三,為什麼呢?午屬於離卦,其數為九。
原文
庚金運當太過,為上見少陰君火司天,下刑金運,火伏金,盛不得有餘,故非太過,其數從生,其數四,四九共成十三也,故加十三刻。
白話
庚金運應當太過,因為上面見到少陰君火司天,向下制約金運,火伏制金,旺盛而不能有餘,所以不是太過,其數從生數,生數是四,四與九共成十三,所以加十三刻。
原文
運交時,面向申,只有白氣,自庚至午乃終,終有天赤氣下刑伏金之氣,不得太過,亦非陽非陰年也。
白話
運氣交接時,面向申方,只有白氣,從庚到午才終止,終止時有天空赤氣向下制約伏藏的金氣,不能太過,也不是陽年也不是陰年。
原文
三,庚寅,庚金運當太過,寅,陽年,筭數加十二,何故也?
白話
第三,庚寅年,庚金運應當太過,寅是陽年,計算刻數加十二,為什麼呢?
原文
寅,艮,其數八;庚金運當太過,為上見少陽相火司天,火伏金盛,下刑不得有餘,故非太過也。
白話
寅屬於艮卦,其數為八;庚金運應當太過,因為上面見到少陽相火司天,火伏制金使其旺盛,向下制約不能有餘,所以不是太過。
原文
其數從生,其數四,四、八共成十二也,故加十二刻。
白話
其數從生數,生數是四,四與八共成十二,所以加十二刻。
原文
運交時,面向申望,只有白氣,自庚至寅乃終,終有天赤氣,下刑金運,不得太過,其氣不能傷木也。
白話
運氣交接時,面向申方觀察,只有白氣,從庚到寅才終止,終止時有天空赤氣,向下制約金運,不能太過,其氣不能傷害木。
原文
四庚申,庚金運當太過,申,陽年,筭數加六,何故也?申為坤,其數二。
白話
第四,庚申年,庚金運應當太過,申是陽年,計算刻數加六,為什麼呢?申屬於坤卦,其數為二。
原文
庚金運當太過,上見少陽相火司天,下刑金,火伏金,盛不得有餘,從其生數,其數四,四二共成六也,故加六刻。
白話
庚金運應當太過,上面見到少陽相火司天,向下制約金,火伏制金,旺盛而不能有餘,從其生數,生數是四,四與二共成六,所以加六刻。
原文
運交時,面向申望,只有白氣自庚直起,更不橫流。庚本在申,故氣直起。
白話
運氣交接時,面向申方觀察,只有白氣從庚直接升起,不再橫向流動。庚本來在申,所以氣直接升起。
原文
次天有赤氣來刑,故太過,亦非陰年,其氣不得傷木也。
白話
接著天空有赤氣來制約,所以太過,也不是陰年,其氣不能傷害木。
原文
五,戊戌,戊火運,當太過。戌陽年,筭數加七,何故也?
白話
第五,戊戌年,戊火運,應當太過。戌是陽年,計算刻數加七,為什麼呢?
原文
戌為土,其數五;戊火運,當太過,為上見太陽寒水司天,下刑火運,不得有餘,故從生數,其數二,二五共成七也。故加七刻。
白話
戌屬於土,其數為五;戊火運,應當太過,因為上面見到太陽寒水司天,向下制約火運,不能有餘,所以從生數,生數是二,二與五共成七,所以加七刻。
原文
運交時,面向巳望,先有黃氣見,次有赤氣橫流,自戊至戌乃終。終有黑氣在,天下刑火氣,故非太過也。
白話
運氣交接時,面向巳方觀察,先有黃氣出現,接著有赤氣橫向流動,從戊到戌才終止。終止時有黑氣在,天空向下制約火氣,所以不是太過。
原文
六戊辰,戊火運當太過,辰陽年筭數加七,何故也?辰為土,其數五。
白話
第六,戊辰年,戊火運應當太過,辰是陽年,計算刻數加七,為什麼呢?辰屬於土,其數為五。
原文
戊火運當太過,為上見太陽寒水司天,下刑火運,水伏其火,盛不得有餘,故非太過,從其生數,其數二,二五共成七也,故加七刻。
白話
戊火運應當太過,因為上面見到太陽寒水司天,向下制約火運,水伏制其火,旺盛而不能有餘,所以不是太過,從其生數,生數是二,二與五共成七,所以加七刻。
原文
運交時,面向巳望,先有黃氣見,次有赤氣,自戊至辰乃終。
白話
運氣交接時,面向巳方觀察,先有黃氣出現,接著有赤氣,從戊到辰才終止。
原文
終有天黑氣來刑,伏其火運,不得傷金,故非太過,亦非陰年。
白話
終止時有天空黑氣來制約,伏藏其火運,不能傷害金,所以不是太過,也不是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