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虛證宜補,實證宜瀉,盡人而知之者。然或人虛而證實,如弱體之人,冒風傷食之類;或人實而證虛,如強壯之人,勞倦亡陽之類;或有人本不虛,而邪深難出;又有人已極虛,而外邪尚伏。種種不同。
虛證應當補益,實證應當瀉下,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然而有的人體質虛弱卻表現為實證,就像身體虛弱的人,遭受風寒或傷於飲食之類的情況;有的人體質強壯卻表現為虛證,就像強壯的人,因勞累倦怠而導致陽氣衰竭之類的情況;有的人本來並不虛弱,但病邪深入難以排出;又有的人已經極度虛弱,而外邪仍然潛伏。種種情況各不相同。
如果單純使用補法,那麼病邪會更加固結;單純使用攻法,那麼正氣就會隨之脫失。
這種病還沒治好,那種病又加深了,所以古代方劑有攻補兼施的方法。
原文
疑之者曰:兩藥異性,一水同煎,使其相制,則攻者不攻,補者不補,不如勿服。
心存疑慮的人說:兩種藥物性味不同,放在同一鍋中煎煮,如果它們相互制約,那麼攻邪的不能攻邪,補虛的不能補虛,不如不要服用。
原文
若或兩藥不相制,分途而往,則或反補其所當攻,攻其所當補,則不惟 無益,而反有害,是不可不慮也。此正不然。
如果兩種藥物不能相互制約,各自走不同的途徑,那麼或許反而補益了應當攻伐的部分,攻伐了應當補益的部分,這樣不僅沒有益處,反而有害,這是不能不考慮的問題。其實這恰恰是不對的。
原文
蓋藥之性,各盡其能,攻者必攻強,補者必補弱,猶掘坎於地,水從高處流下,必先盈坎而後進,必不反向高處流也。
藥物的性味各自發揮其功能,攻邪的必定攻擊病邪強盛之處,補益的必定補益正氣虛弱之處,就像在地上挖掘坑窪,水從高處流下,必定先充滿坑窪後才向前流去,必定不會倒流回高處。
原文
如大黃與人參同用,大黃自能逐去是堅積,決不反傷正氣;人參自能充益正氣,決不反補邪氣。
例如大黃與人參一起使用,大黃自然能驅逐堅實的積滞,決不會反而傷害正氣;人參自然能充實補益正氣,決不會反而補益病邪。
古人製定方劑的方法,區分經脈與臟腑,有著神明般的巧妙道理。
原文
如瘧疾之小柴胡湯,瘧之寒熱往來,乃邪在少陽,木邪侮土,中宮無主,故寒熱無定。
例如瘧疾的小柴胡湯,瘧疾的寒熱往來,是因為病邪在少陽,少陽木邪侵犯脾土,中宮失去主宰,所以寒熱沒有規律。
原文
於是用柴胡以驅少陽之邪,柴胡必不犯脾胃;用人參以健中宮之氣,人參必不入肝膽。
因此用柴胡來驅逐少陽的病邪,柴胡必定不會侵犯脾胃;用人參來強健中宮的正氣,人參必定不會進入肝膽。
原文
則少陽之邪自去,而中土之氣自旺,二藥各歸本經也。
那麼少陽的病邪自然消除,中土的正氣自然旺盛,二味藥各自歸屬於本經。
原文
如桂枝湯,桂枝走衛以祛風,白芍走榮以止汗,亦各歸本經也。以是而推,無不盡然。
例如桂枝湯,桂枝進入衛分以祛除風邪,白芍進入營分以止汗,也是各自歸屬於本經。以此類推,沒有不這樣的。
原文
試以《神農本草》諸藥主治之說細求之,自無不得矣。
嘗試根據《神農本草經》中各藥物主治的說法仔細探究,自然就能有所收獲了。
原文
凡寒熱兼用之法,亦同此義,故天下無難治之症。後世醫者不明此理,藥惟一途。
凡是寒熱兼用的方法,也都與這個道理相同,所以天下沒有難以治療的病症。後世的醫生不明白這個道理,用藥只有單一的方法。
原文
若遇病情稍異,非顧此失彼,即遊移浮泛,無往而非棘手之病矣。但此必本於古人制方成法,而神明之。
如果遇到病情稍有不同,不是顧了這邊就失去那邊,就是游移不定、浮泛不切,到處都是棘手的病症了。但這必須建立在古人制方的成法基礎上,並加以靈活運用。
原文
若竟私心自用,攻補寒熱,雜亂不倫,是又殺人之術也。
如果竟然主觀臆斷,任意使用攻補寒熱的方法,雜亂而沒有條理,這又是殺人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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