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源流論

治法

水病針法論

治法8
原文
凡刺之法,不過補瀉經絡,祛邪納氣而已。其取穴甚少,惟水病風㽷膚脹,必刺五十七穴。又云:皮膚之血盡取之,何也?
白話
凡是針刺的方法,不過是補虛瀉實、疏通經絡,驅除病邪、調和正氣罷了。選用的穴位很少,只有水腫病、風水病、皮膚脹滿,必須針刺五十七個穴位。又說:要將皮膚上的瘀血全部刺出,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蓋水旺必克脾土,脾土衰,則遍身皮肉皆腫,不特一經之中有水氣矣。
白話
因為水氣旺盛必定會剋制脾土,脾土虛弱,就會導致全身皮膚肌肉都腫脹,不只是某一條經脈中有水氣了。
原文
若僅刺一經,則一經所過之地,水自漸消,而他經之水不消,則四面會聚並一經,已瀉之水亦仍滿矣。
白話
如果只針刺一條經脈,那麼這條經脈所經過的地方,水氣自然會逐漸消退,但其他經脈的水氣沒有消除,就會從四面匯聚到這一條經脈,已經瀉去的水氣又會重新脹滿。
原文
故必周身腫滿之處,皆刺而瀉之,然後其水不復聚耳。此五十七穴者,皆臟之經絡,水之所容也。此與大禹治洪水之法同。
白話
所以必須在全身腫脹滿溢的地方,都進行針刺來瀉去水氣,這樣水氣才不會再次聚集。這五十七個穴位,都是臟腑的經絡,是水氣容易停留的地方。這個道理與大禹治理洪水的方法相同。
原文
蓋洪水泛溢,必有江淮河濟,各引其所近之眾流以入海必不能使天下之水只歸一河以入海也。又,出水之後,更必調其飲食。
白話
因為洪水泛濫時,必定有長江、淮河、黃河、濟水等河流,各自引導它們附近的水流進入大海,絕不能讓天下的水只匯入一條河流入海。此外,排出水氣之後,還必須調理飲食。
原文
經云:方飲無食,方食無飲,(欲使飲食異居,則水不從食,以至於脾客觀存在濕之處也。)無食他食百三十五日,此症之難愈如此。余往時治此病,輕者多愈,重者必復腫。
白話
經典上說:剛喝完水就不要吃東西,剛吃完東西就不要喝水。(這是為了讓飲水和食物分開,這樣水就不會隨著食物進入脾胃,導致脾臟長期處於潮濕的環境。)一百三十五天內不要吃其他不該吃的食物,這種病症就是如此難以治癒。我過去治療這種病,輕微的多数能痊癒,嚴重的必定會再次腫脹。
原文
蓋由五十七穴未能全刺,而病人亦不能守戒一百三十五日也。
白話
這是因為五十七個穴位沒有全部針刺,而病人也無法遵守一百三十五天的禁忌。
原文
此等大症,少違法度,即無愈理,可不慎哉!
白話
像這樣的大病,稍微違反治療的法則,就沒有痊癒的道理,怎能不謹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