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醫隨筆

卷六

與友條論讀《傷寒論》法(1)

卷六/評釋類48
原文
傷寒,非奇病也。《傷寒論》,非奇書也。仲景據其所見,筆之於書,非既有此書,而天下之人依書而病也。
白話
傷寒,不是奇特的疾病。《傷寒論》,不是奇特的書籍。仲景根據他所見到的,寫成這本書,並不是先有了這本書,然後天下的人依照書來生病。
原文
其三陰三陽轉變之處,前人往往詞涉硬派,一似暗有鬼物,指使邪氣,如何傳法,並不得如何傳法。
白話
其中三陰三陽轉變的地方,前人往往用詞生硬,好像暗中有一個鬼物,指揮邪氣,該如何傳變,就不得不如何傳變。
原文
讀者須消去此等臆見,每讀一段,即設一病者於此,以揣其病機、治法,而後借證於書,不得專在文字上安排。
白話
讀者必須消除這些主觀臆測,每讀一段,就設想一個病人於此,來揣測他的病機、治法,然後參考書中的論證,不能只在文字上安排。
原文
第一須辨傷寒為何等病。此本四時皆有之病也,但三時多有挾溫、挾濕、挾燥、挾風之異,其氣不專於寒,其膚腠疏鬆,初傷即兼二三經,再傳而六經已遍。
白話
第一必須辨別傷寒是什麼樣的疾病。這本來是四季都會有的疾病,但春、夏、秋三季多有挾帶溫、濕、燥、風的不同,其邪氣不專屬於寒,皮膚腠理疏鬆,初傷就兼及二、三經,再傳變時六經已經遍及。
原文
惟冬時腠理固密,寒邪必先傷皮膚,以漸深入,故謂三時傷寒治法不同則可,謂三時無傷寒則不可。
白話
只有冬季腠理固密,寒邪必定先傷皮膚,逐漸深入,所以說三季傷寒治法不同是可以的,說三季沒有傷寒則不可以。
原文
仲景是專論冬時傷寒,惟即病於冬,與遲病於春,中多相間錯出,未曾分析。
白話
仲景是專門論述冬季傷寒,但即時發病於冬季,與延遲發病於春季,其中多有相互交錯出現,未曾分析清楚。
原文
其遲病於春者,亦系專指寒病,未及化熱者,與《內經》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之旨不同。前釋發陰、發陽篇,可參看。
白話
那些延遲到春季發病的,也是專指寒病,尚未化熱的,與《內經》「冬傷於寒,春必病溫」的旨意不同。前面解釋發陰、發陽篇,可以參看。
原文
伏氣二字,本不必過於深求,今日感寒,今日即病,固即病也;上月感寒,下月始病,亦常有之事,謂之伏氣可也,謂之即病可也。豈得一言伏氣,便有許多奇怪?
白話
「伏氣」二字,本來不必過於深究,今天感受寒邪,今天立即發病,固然是發病;上個月感受寒邪,下個月才發病,也是常有的事,稱之為伏氣可以,稱之為即病也可以。難道一說伏氣,就有許多奇怪之處嗎?
原文
第二須辨論中寒熱二字為何等氣。寒者、天地之邪氣也;熱者,人身之正氣也,為寒邪所束,不得宣發,鬱結而成;與寒邪是兩氣,非寒能化熱也,與溫熱病傷於天地之熱邪者不同。
白話
第二必須辨別論中的「寒」、「熱」二字是什麼樣的氣。寒,是天地的邪氣;熱,是人身的正氣,被寒邪束縛,不能宣發,鬱結而成;與寒邪是兩種氣,不是寒能化熱,與溫熱病傷於天地的熱邪不同。
原文
寒邪既散,即當陽氣伸而熱解,其有不解者,正氣久困,經脈凝滯,不能自運,抑或誤治使然。
白話
寒邪既已散去,就應當陽氣伸展而熱解,那些不解的,是正氣長久被困,經脈凝滯,不能自行運轉,或者是誤治造成的。
原文
第三須將「傳」字看得活。非邪氣有腳,能自初中轉變,步伐正齊也。病證變見何象,即為邪傷何經。
白話
第三必須將「傳」字看得靈活。不是邪氣有腳,能自己從初感轉變,步伐整齊。病證變現出什麼現象,就是邪氣傷了哪一經。
原文
如少陽主行津液,津液灼干,即少陽證;陽明主運渣滓,渣滓燥結,即陽明證。
白話
例如少陽主運行津液,津液被灼乾,就是少陽證;陽明主運化渣滓,渣滓燥結,就是陽明證。
原文
讀者須思何以頭痛、嘔吐、暈眩、脅脹?何以大便秘結、潮熱、自汗?不得渾之曰邪入少陽故爾也,邪入陽明故爾也!當在氣化上推求,不得專在部位上拘泥。
白話
讀者須思考為什麼頭痛、嘔吐、暈眩、脅脹?為什麼大便秘結、潮熱、自汗?不能籠統地說邪入少陽的緣故,邪入陽明的緣故!應當在氣化上推求,不能專在部位上拘泥。
原文
第四須辨初傷有三陽,有兩感,有直中。太陽行身之後而主表,其時陽明、少陽決無不傷。
白話
第四必須辨別初傷有三陽,有兩感,有直中。太陽行於身體後部而主表,那時陽明、少陽決無不傷。
原文
《內經》曰: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頰則下少陽;中於陽則溜於經,中於陰則溜於腑。
白話
《內經》說:中於項部則下行太陽,中於面部則下行陽明,中於頰部則下行少陽;中於陽經則流注於經脈,中於陰經則流注於腑。
原文
即仲景所敘太陽中風,鼻鳴,乾嘔,豈專太陽?但邪在大表,治法不外麻、桂、葛根,故不必多立名色。
白話
即使仲景所敘述的太陽中風,鼻鳴、乾嘔,豈是專屬太陽?只是邪氣在體表,治法不外乎麻黃、桂枝、葛根,所以不必多立名目。
原文
兩感、直中,皆因其人陽氣之虛,或邪氣之猛也。
白話
兩感、直中,都是因為其人陽氣虛弱,或者邪氣猛烈。
原文
太陽少陰、陽明太陰,皆有兩感;少陽厥陰,兩感殊少。直中亦然。少、厥兩感,即陽氣蔑矣。
白話
太陽與少陰、陽明與太陰,都有兩感;少陽與厥陰,兩感很少。直中也是這樣。少陽、厥陰兩感,就是陽氣衰微了。
原文
直中與兩感不同者,兩感是一陰一陽同病,其邪相等;直中是邪甚於陰也,其陽亦斷無不傷。但陰分之病,校較感為急。
白話
直中與兩感不同的地方,兩感是一陰一陽同病,其邪氣相等;直中是邪氣甚於陰經,其陽經也斷無不傷。只是陰分的病,比較兩感更為急迫。
原文
第五須識傷營傷衛,不能判然兩途。仲景風則傷衛,寒則傷營,只略敘於麻黃證中,不過分析風、寒所傷之偏重如此。其意側重在寒,是串說,非平說。
白話
第五必須認識傷營傷衛,不能截然分為兩途。仲景說風則傷衛,寒則傷營,只是簡略敘述在麻黃證中,不過分析風、寒所傷的偏重如此。他的意思側重在寒,是串連說明,不是平行說明。
原文
況夫中風脈緩自汗,汗即營也,營液外泄,桂枝湯是充助營氣之劑;傷寒脈緊無汗,是衛氣為寒所拘,麻黃輕迅,是過營透衛以開表,其力正注於衛。
白話
況且中風脈緩自汗,汗就是營,營液外泄,桂枝湯是充助營氣的方劑;傷寒脈緊無汗,是衛氣被寒所拘束,麻黃輕迅,是越過營透出衛以開表,其力量正注於衛。
原文
何得謂風傷衛不傷營,寒傷營不傷衛?更何得以此劈分兩大綱?
白話
怎能說風傷衛不傷營,寒傷營不傷衛?更怎能以此劈分兩大綱?
原文
按冬月腠理閉密,寒邪以漸而深。初傷皮膚,只在氣分,此時發之,不必得汗,其邪自散;次傷肌肉,乃在津液,邪與汗俱,汗出邪退;次傷經脈,乃入血分,即入經脈,則或竄筋骨,或潰三焦而據臟腑,亦有已及筋骨,而仍未入經脈之中者,故三陰亦有表證可汗也;既入經脈,必連臟腑,非可專恃汗法矣。
白話
按冬季腠理閉密,寒邪逐漸深入。初傷皮膚,只在氣分,此時發散,不必得汗,其邪自散;其次傷肌肉,乃在津液,邪與汗俱出,汗出邪退;其次傷經脈,乃入血分,既入經脈,則或竄入筋骨,或潰散三焦而佔據臟腑,也有已及筋骨,而仍未入經脈之中的,所以三陰也有表證可汗;既入經脈,必連及臟腑,不可專恃汗法了。
原文
其未入經脈時,所稱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及三陰病者,只是三陽三陰之部,非經也。與第二卷《三陰三陽名義》篇參看。
白話
其未入經脈時,所稱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及三陰病,只是三陽三陰的部位,不是經脈。與第二卷《三陰三陽名義》篇參看。
原文
第六須辨寒熱傳化之機。初傷固總是寒,日久有寒邪內陷者,是其人本內寒也;有寒去熱不解者,是其人陰不足也。
白話
第六必須辨別寒熱傳化的機理。初傷固然總是寒,日久有寒邪內陷的,是其人本來內寒;有寒去熱不解的,是其人陰不足。
原文
寒邪內陷必下利,即所謂陰傳太陰也,其實即陽明之下陷耳!繼即少陽之氣陷,繼即少陰之氣陷,至厥陰肝氣亦陷,無復生機矣。
白話
寒邪內陷必下利,即所謂陰傳太陰,其實就是陽明之下陷!繼而少陽之氣陷,繼而少陰之氣陷,至厥陰肝氣亦陷,沒有生機了。
原文
始終總不離乎下利,若利早止於厥陰未陷之前,即不得死;止於厥陰已陷之後,息高時冒,陰氣竭矣。
白話
始終總不離下利,若下利早止於厥陰未陷之前,即不會死;止於厥陰已陷之後,呼吸急促、時時昏冒,陰氣竭盡了。
原文
熱氣不解,必秘結,必自汗,即所謂陽傳陽明也。
白話
熱氣不解,必秘結,必自汗,即所謂陽傳陽明。
原文
此時太陰之津液,必已虧矣,治之失法,而少陰之精又虧,厥陰之血又虧,始終總不離乎秘結。
白話
此時太陰之津液,必已虧損,治療失法,而少陰之精又虧,厥陰之血又虧,始終總不離秘結。
原文
非邪至陽明,即無復傳也,總不離乎陽明耳!
白話
不是邪氣到陽明,就沒有再傳變,總不離陽明罷了!
原文
第七須識傷寒、溫病,始異終同之說不可執也。
白話
第七必須認識傷寒、溫病,開始不同最終相同的說法不可固執。
原文
此只說得熱傳陽明一邊,其寒傳太陰,迥乎不同。傷寒有寒死證,無熱死證。
白話
這只說得熱傳陽明一邊,其寒傳太陰,迥然不同。傷寒有寒死證,無熱死證。
原文
陽明內實,非死證也;其有死者,皆由誤治。若溫熱病,則有自然一成不變之熱死證。
白話
陽明內實,不是死證;其中死亡的,都是由誤治所致。若溫熱病,則有自然一成不變的熱死證。
原文
第八須識合病、並病之中,有真假之不同。前人分別合病、並病,語多牽強。
白話
第八必須認識合病、並病之中,有真假的不同。前人分別合病、並病,說法多牽強。
原文
當是兩陽同感,謂之合病;由此連彼,謂之並病。
白話
應當是兩陽同感,稱之為合病;由此連及彼,稱之為並病。
原文
更有邪氣未及彼經,而彼經為之擾動者,其見證必有虛實之不同。
白話
更有邪氣未到彼經,而彼經為之擾動的,其見證必有虛實的不同。
原文
如素胃寒者,一傷於寒,即口淡,即便滑;素陰虛者,一傷於寒,熱氣內菀,即喘喝,即口渴。
白話
如平素胃寒的人,一傷於寒,即口淡,即便滑;平素陰虛的人,一傷於寒,熱氣內鬱,即喘喝,即口渴。
原文
豈真邪傳陽明太陰耶?但散其寒,諸證即瘳;亦有略須兼顧者,必其內虛之甚,預杜邪氣內陷之路也。
白話
難道真是邪傳陽明太陰嗎?只要散其寒,諸證即愈;也有略須兼顧的,必是其內虛之甚,預先杜絕邪氣內陷的路徑。
原文
第九須求寒熱氣化之真際。六經傳次,本不必依仲景篇次也。
白話
第九必須探求寒熱氣化的真實情況。六經傳變次序,本來不必依照仲景的篇章次序。
原文
無如前人越經傳、表裡傳等語,說得過泥,並未靠定各經,切發其所以然。
白話
無奈前人越經傳、表裡傳等說法,說得過於拘泥,並未依靠各經,切實闡發其所以然。
原文
如少陽主經脈之津液,經脈灼干,即見少陽證;太陰主腸胃之津液,腸胃灼干,即見太陰證;陽明主腸胃之渣滓,渣滓燥結,即見陽明證;厥陰主筋膜之津液,筋膜枯索,即見厥陰證;少陰主下焦之氣化津液,津竭氣散,即見少陰證。
白話
如少陽主經脈之津液,經脈灼乾,即見少陽證;太陰主腸胃之津液,腸胃灼乾,即見太陰證;陽明主腸胃之渣滓,渣滓燥結,即見陽明證;厥陰主筋膜之津液,筋膜枯索,即見厥陰證;少陰主下焦之氣化津液,津竭氣散,即見少陰證。
原文
此從熱化也;從寒化者,陽氣不足而下泄,寒水淫溢而上逆,總是何臟受傷,即何經見證。
白話
這是從熱化;從寒化者,陽氣不足而下泄,寒水淫溢而上逆,總之是哪一臟受傷,即哪一經見證。
原文
第十寒化熱化,各視本體之陰陽虛實。此語淺而極真。
白話
第十寒化熱化,各看本體的陰陽虛實。這句話淺顯而極其真實。
原文
論中誤汗後,有為內寒者,有為內熱者;誤下後,亦有內寒者,有內熱者。若執過汗亡陽、過下亡陰之例,便不可通。故讀者以隨文生義為貴。夫六經乘虛而傳,寒熱隨偏而化也。
白話
論中誤汗後,有變為內寒的,有變為內熱的;誤下後,也有內寒的,有內熱的。若執著過汗亡陽、過下亡陰的條例,便不可通。所以讀者以隨文生義為貴。六經乘虛而傳變,寒熱隨偏盛而化。
原文
第十一須知表裡之說。有形層之表裡,有經絡之表裡,有臟腑之表裡,有氣化之表裡。
白話
第十一須知表裡的說法。有形層的表裡,有經絡的表裡,有臟腑的表裡,有氣化的表裡。
原文
形層即前所謂皮膚、肌肉、筋骨,所謂部分也。
白話
形層即前面所說的皮膚、肌肉、筋骨,所謂部分。
原文
邪在三陰之部,里而仍表,仍宜汗解;邪入三陽之經,表而已里,只有清化,即和解也。
白話
邪在三陰之部,是里而仍屬表,仍宜汗解;邪入三陽之經,是表而已屬里,只有清化,即和解。
原文
少陽半表半裡,亦有數解:以部位言,則外在經絡則內連三焦也;以氣化言,則表裡未清,而裡熱已盛也,總是氣化燥結之象。與第四卷《少陽三禁》篇參看。
白話
少陽半表半裡,也有幾種解釋:以部位而言,則外在經絡而內連三焦;以氣化而言,則表裡未清,而裡熱已盛,總是氣化燥結之象。與第四卷《少陽三禁》篇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