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張景岳曰: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此虛實之大法也。
張景岳說:《通評虛實論》提到,邪氣旺盛就是實證,精氣耗損就是虛證,這是辨別虛實的根本法則。
原文
設有人焉,正已奪而邪方盛者,將顧其虛而補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見有不的,則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夫正者,本也;邪者,標也。
假設有一個人,正氣已經耗損而邪氣正旺盛,是要顧慮他的虛弱而用補法呢?還是要先對付他的邪氣而用攻法呢?如果見解不正確,就關係到生死,這就是為什麼必須謹慎的原因。正氣是根本,邪氣是枝節。
原文
若正氣既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攻,蓋恐邪未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
如果正氣已經虛弱,那麼邪氣即使旺盛,也不可以攻伐,因為只怕邪氣還沒去除,正氣就先衰竭,呼吸之間發生變化,就來不及處理了。
原文
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致於害,且補中自有攻意,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
所以治療虛弱的邪氣,應當先顧護正氣,正氣存在就不至於造成危害,而且補養之中自然含有攻邪的用意,因為補陰就是用來攻熱,補陽就是用來攻寒。
原文
世未有正氣復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世上沒有正氣恢復而邪氣不消退的,也沒有正氣耗竭而生命不危險的。
原文
如必不得已,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於守,斯可矣。此治虛之道也。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
如果實在不得已,也應當考量輕重緩急,暫時採取權變的方法,用藥從少或從多,將攻伐寓於防守之中,這樣就可以了。這是治療虛證的原則。如果正氣沒有損傷的人,邪氣即使輕微,自然不適合用補法。
原文
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適足以藉寇兵而資盜糧。故治實證者,當直攻其邪,邪去則身安。但法貴精專,便臻速效。此治實之道也。
因為如果補益它,正氣沒有得到幫助,而邪氣反而更旺盛,這恰好是藉給賊寇武器,資助盜賊糧食。所以治療實證,應當直接攻擊它的邪氣,邪氣去除身體就安康。只是治法貴在精純專一,就能迅速達到療效。這是治療實證的原則。
原文
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證,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是虛證,氣去不返,可不寒心?此邪正之本末,不可不知也。
總之,能夠承受攻伐的,才是實證,實證可以攻伐,有什麼可顧慮的呢?不能承受攻伐的,就是虛證,真氣一去不返,能不令人寒心嗎?這是邪氣與正氣的本末關係,不可不知道。
原文
日本元堅,字廉夫者,嘗論列虛實夾雜之證治,甚為明備。其文曰:為醫之要,不過辨病之虛實也已。
日本有位元堅,字廉夫的人,曾經論述整理虛實夾雜的證候治療,非常詳盡完備。他的文章說:行醫的要領,不過是辨別疾病的虛實罷了。
原文
虛實之不明,妄下湯藥,則冰炭相反,坐誤性命,是以臨處之際,不容毫有率略矣。
虛實如果不清楚,胡亂使用湯藥,就會像冰和炭一樣性質相反,因而耽誤性命,所以臨證處理的時候,不容許有絲毫的草率簡略。
原文
蓋嘗考之,厥冷、下利,人皆知大虛宜補;潮熱、譫語,人皆知大實宜瀉。此則其病雖重,而診療之法,莫甚難者矣。
我曾考察過,手腳冰冷、泄瀉,人人都知道是嚴重虛證應該用補法;午後發熱、胡言亂語,人人都知道是嚴重實證應該用瀉法。這些病症雖然嚴重,但診斷治療的方法,卻沒有什麼太困難的。
原文
如夫至虛有盛候,大實有羸狀者,誠醫之所難也。雖然,此猶難乎辨證,而不難乎處治。
至於那種極度虛弱卻出現實證的假象,或嚴重實證卻出現虛弱的樣子,這確實是醫者感到困難的地方。雖然如此,這還只是在辨證上困難,在治療上並不困難。
原文
何者?假證發露,抑遏真情,自非至心體察,則不能辨其疑似而認其真;然既認其真也,純補純瀉,一意直到而病可愈矣,豈有他策耶?唯醫之所最難者,在真實真虛,混淆糅雜者而已。
為什麼呢?因為假象顯露出來,壓抑了真實情況,如果不是極其用心地體察,就不能辨別那些相似之處而認清真相。然而一旦認清了真相,純用補法或純用瀉法,一心直達病所,病就可以痊癒了,難道還有其他辦法嗎?只是醫者最困難的,在於真正的實證與真正的虛證,相互混淆夾雜的情況而已。
原文
何者?其病視為虛乎,挾有實證;視為實乎,兼有虛候,必也精慮熟思,能析毫釐,而其情其機,始可辨認。
為什麼呢?因為那種病看起來像是虛證,卻挾帶有實證的表現;看起來像是實證,卻兼有虛證的徵候。必須要精心考慮、深思熟慮,能夠分析毫釐之差,然後它的病情和病機,才能夠辨別認識。
原文
及其施治,欲以補之,則恐妨其實;欲以瀉之,則恐妨其虛。
等到要進行治療時,想要用補法,又恐怕妨礙它的實證;想要用瀉法,又恐怕損傷它的虛弱。
原文
補瀉掣肘,不易下手,必也審之又審,奇正攻守,著著中法,而後病可起矣。
補法和瀉法互相牽制,不容易下手用藥,一定要仔細再仔細,無論是出奇制勝還是常規治療、攻擊還是防守,每一步都要符合法度,之後疾病才能好轉。
原文
此豈非辨認難而處治亦難者乎?岐伯有五有餘、二不足之說,而仲景之經,所云難治者,概此之謂也。
這難道不是辨認困難,治療也困難嗎?岐伯有五有餘、二不足的說法,而張仲景的經典中,所說的難治之證,大概就是指這種情況了。
原文
蓋虛實之相錯,其證不能一定,其治不能各無其別也。區而論之,有虛實相兼者焉。
因為虛實相互錯雜,它的證候不能固定不變,它的治療也不能沒有差別。分門別類地來討論,有虛實互相兼夾的情況。
原文
病本邪實,當汗如下,而醫失其法;或用藥過劑,以傷真氣,病實未除,又見虛候者,此實中兼虛也。
疾病本來是邪氣實,應當用發汗或瀉下的方法,但醫生用錯了方法;或者用藥過量,損傷了真氣,實質的疾病沒有去除,又出現了虛弱的證候,這是實證中兼有虛證。
原文
治之之法,宜瀉中兼補,倘虛甚者,或不得已,姑從於補,虛復而後宜議瀉矣。
治療它的方法,適合在瀉法中兼用補法,倘若虛弱得很嚴重,或許不得已,暫時先用補法,等虛弱恢復之後再考慮用瀉法。
原文
其人素虛,陰衰陽盛,一旦感邪,兩陽相搏,遂變為實者,此虛中兼實也。
這個人平時體質虛弱,陰氣衰減陽氣旺盛,一旦感受邪氣,兩個陽氣互相搏結,於是轉變為實證,這是虛證中兼有實證。
原文
治之之法,不清涼無由解熱,不轉刷無由逐結,然從前之虛不得不顧,故或從緩下,或一下止服。
治療它的方法,不清涼就不能解除熱邪,不攻逐就不能排除結聚,然而他從前的虛弱又不能不顧及,所以有時用緩和的瀉下法,或者瀉下一次就停止服藥。
原文
前哲於此證,以為須先治其虛,後治其實,此殆未是也。
前代的醫家對於這種證候,認為必須先治療它的虛證,然後再治療它的實證,這恐怕是不對的。
原文
大抵邪不解則不受補,有邪而補,徒增壅住;且積日之虛,豈暫補所能挽回乎?考之經文,如附子瀉心、調胃承氣,即瀉中兼補之治也。
大致上邪氣不解散就不能接受補益,有邪氣而用補法,只會增加壅塞;況且長久積累的虛弱,哪裡是短暫的補益就能挽回的呢?考證經典中的條文,像附子瀉心湯、調胃承氣湯,就是瀉法中兼用補法的治療。
原文
陽明病至,循衣摸床,微喘直視,則既屬虛憊,而猶用承氣者,以實去而陰可回;縱下後頓見虛候,其實既去,則調養易施也。擴充觸長,無適而不可矣。此虛實之相兼,大較如此。如夫虛實之相因而生,是亦不可不辨也。
陽明病發展到循衣摸床、輕微喘息、兩眼直視的程度,這已經屬於虛弱疲憊,卻仍然使用承氣湯,是因為實邪去除後陰氣可以恢復;即使瀉下後立即出現虛弱證候,但其實邪已經去除,那麼調養就容易進行了。將這個道理推廣延伸,沒有什麼情況是不適用的。這就是虛實相兼的大致情況。至於虛實互相因循而產生,這也是不可以不辨別的。
原文
有人於此焉,脾氣虧損,或久吐,或久利,中氣不行,馴至腹滿、溺閉,此自虛而生實也。
有這樣的人,脾氣虧損,或者長期嘔吐,或者長期泄瀉,中氣運化不暢,逐漸導致腹部脹滿、小便不通,這是從虛證而產生實證。
原文
至其滿極,則姑治其標,主以疏導,然不以扶陽為念,則土崩可待也。
等到脹滿到極點,就暫時治療它的標證,以疏通導滯為主,然而如果不考慮扶助陽氣,那麼脾胃的衰敗就可以預期了。
原文
又有人焉,腎陰不足,下虧上盈,或潮熱、心煩,或血溢、痰湧,亦是虛生實者也。
又有一個人,腎陰不足,下部虧虛上部滿盈,有時午後發熱、心煩,有時出血、痰液上湧,這也是由虛證產生的實證。
原文
至其火亢,則姑治其標,專主清涼,然不以潤養為念,則真元竭絕矣。
等到它火氣亢盛,就暫時治療它的標證,專用清涼的藥物,然而如果不考慮滋潤保養,那麼真元就會耗竭斷絕了。
原文
有人於此焉,腸澼赤㿃,腹痛後重,如其失下,則病積依然,而津汁日泄,羸劣日加,此自實而生虛也。
有這樣的人,痢疾排出赤白黏凍,腹痛裡急後重,如果錯過了瀉下的時機,那麼病積仍然存在,而體內的津液每天耗泄,身體日益瘦弱,這是從實證而產生虛證。
原文
治法或姑從扶陽,然不以磨積為先,則邪勝其正,立至危殆。
治療方法或許暫時採用扶助陽氣,然而如果不把消除積滯放在首位,那麼邪氣就會勝過正氣,立即導致危險。
原文
又有人焉,肝氣壅實,妄言妄怒,既而脾氣受制,飲食減損,日就委頓,亦是實生虛者也。
又有一個人,肝氣鬱結壅塞實,胡言亂語、輕易發怒,不久脾氣受到壓制,飲食減少,日漸變得委靡不振,這也是實證產生虛證。
原文
治法或姑從補中,然不兼以清膈,則必格拒不納矣。
治療方法或許暫時採用補益中焦,然而如果不兼用清除胸膈鬱熱的藥物,那麼必定會格拒不能受納。
原文
在仲景法,則汗後脹滿,是自虛而實,故用且疏且補之劑。
在張仲景的治法中,發汗之後出現脹滿,這是從虛證轉為實證,所以使用既疏導又補益的方劑。
原文
五勞虛極,因內有乾血,是自實而虛,宿食脈澀,亦自實而虛,故一用大黃䗪蟲丸,一用大承氣湯。蓋乾血下而虛自復,宿食去而胃必和也。此虛實相因而生之大略也。
五勞導致的極度虛弱,是因為體內有瘀血,這是從實證轉為虛證;有宿食停滯而脈象澀滯,也是從實證轉為虛證,所以前者用大黃䗪蟲丸,後者用大承氣湯。因為瘀血瀉下後虛弱自然會恢復,宿食去除後胃氣必定會調和。這就是虛實互相因循而產生的大致情況。
原文
要之,相兼者與相因者,病之新久,胃之強弱,尤宜參伍加思,亦是診處之大關鑰也。
總之,對於虛實相兼與虛實相因的病症,疾病的時間長短、胃氣的強弱,尤其應該綜合起來思考,這也是診斷和處理的關鍵所在。
原文
更論虛實之兼挾,則表裡上下之分,又不可不知也。
再進一步討論虛實的兼夾,那麼在表裡、上下的區分,又是不可以不知道的。
原文
實在表而裡虛者,補其中而病自愈,以病之在外,胃氣充盛,則宜托出,且里弱可以受補,如發背、痘瘡之類是也。
實證在體表而內部虛弱的人,補益他的中焦疾病自然會痊癒,因為疾病在體表,胃氣充盛,就適宜將病邪托出體外,並且內部虛弱可以接受補益,像發背、痘瘡這類病就是如此。
原文
實在裡而兼虛者,除其實而病自愈,以病之屬熱,倘攔補之,必助其壅,如彼虛人,得胃實與瘀血、宿食之類是也。
實證在內部而兼有虛弱的人,去除它的實邪疾病自然會痊癒,因為疾病屬於熱證,倘若攔截使用補法,必定會助長它的壅塞,就像那些虛弱的人,得了胃腸實熱、瘀血、宿食這類病就是如此。
原文
病上實素下寒者,必揣其臍腹,而後吐、下可用;病下虛素上熱者,必察其心胸,而後滋補可施。此表裡上下之例也。
疾病表現為上部實證而平時下部虛寒的人,必須揣摩他的肚臍腹部,然後才能使用湧吐或瀉下的方法;疾病表現為下部虛弱而平時上部有熱的人,必須觀察他的心胸部位,然後才能施行滋補的方法。這就是表裡上下的例子。
原文
雖然,今此所論,大概就病之屬熱者而立言已。如病寒之證,亦不可不辨焉。經云: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雖然如此,現在這裡所討論的,大部分是針對屬於熱性的疾病而論述的。像屬於寒性的疾病,也不可以不辨別。經典說:氣實的是熱證,氣虛的是寒證。
原文
蓋胃強則熱,胃弱則寒,此必然之理也,故寒病多屬虛者。
因為胃氣強盛就會有熱,胃氣虛弱就會有寒,這是必然的道理,所以寒性疾病大多屬於虛證。
原文
然有如厥陰病之上熱下寒,此其上熱雖未必為實,而未得不言之猶有陽存,故涼溫並用,方為合轍矣。
然而有像厥陰病那樣的上熱下寒,這裡的上熱雖然未必是實證,但不能不認為它仍然有陽氣存在,所以寒涼藥物和溫熱藥物並用,才符合規律。
原文
寒病又有陽雖虛而病則實者,固是胃氣本弱,然關門猶有權,而痼寒宿冷僻在一處,或與邪相併,或觸時氣而動,以為內實也。
寒性疾病中又有陽氣雖然虛弱但疾病卻屬實證的情況,固然是胃氣本來就虛弱,但是脾胃的運化功能還有些許權力,而陳舊的寒邪、停滯的冷積侷限在一個部位,或者與新感邪氣相合,或者觸及時令之氣而發作,因此表現為內部實證。
原文
倘其初起滿閉未甚者,須溫利之;滿閉殊劇者,攻下反在所禁,唯當溫散之。
倘若疾病初起,脹滿閉塞還不嚴重的,需要用溫熱藥物使之下利;如果脹滿閉塞非常嚴重的,攻下法反而是禁忌的,只應當用溫熱藥物來發散它。
原文
蓋以寒固胃之所畏,其實之極,必傷胃氣,遂變純虛耳!觀仲景太陰病及腹滿、寒疝之治,而其理可見也。
因為寒邪本來就是胃所畏懼的,寒實發展到極點,必定會損傷胃氣,於是就轉變為純粹的虛證了!觀察張仲景治療太陰病以及腹滿、寒疝的治法,其中的道理就可以明白了。
原文
然則病寒之實,必要溫補,固不可與病熱之虛,猶宜清滌者一例而論矣。《玉函經》曰:寒則散之,熱則去之。可謂一言蔽之已。是寒熱之分,誠虛實證治之最吃緊也。
既然如此,那麼寒病的實證,必須用溫補法,當然不可以和熱病的虛證,仍然適合肥用清瀉法的情況相提並論。《玉函經》說:寒證就溫散它,熱證就清除它。可以說是用一句話概括了。這寒熱的區分,確實是虛實證治中最緊要的關鍵。
原文
病之虛實,藥之補瀉,各有條例,其略如此,而微甚多少之際,猶有不可計較者,實如張景岳氏之言焉。
疾病的虛實,藥物的補瀉,各有各的法則,大致情況就是這樣,而在輕重程度、用藥多少的細節上,還是有不可以不仔細計較的地方,確實就像張景岳先生所說的那樣。
原文
夫虛實之不明,補瀉之不當,而栩栩然欲療極重極險之病者,豈足與語醫哉!
那些虛實不明確、補瀉不恰當,卻洋洋得意想要治療極度嚴重危險疾病的人,哪裡值得跟他們談論醫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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