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醫隨筆

卷五

仲景抵當湯丸大黃䗪蟲丸

卷五/方藥類8
原文
時醫無術,不議病而議藥,無問病之輕重,但見藥力之稍峻者,遂避之如虎,而不察其所為峻者,果何在也?故病之當用攻者,輕則桃仁、桑皮,重則大黃、芒硝,再重則寧用牽牛、巴豆,而所謂䗪蟲,虻蟲、水蛭、蠐螬,則斷斷乎不敢一試。
白話
當時的醫生沒有醫術,不討論病情而討論藥物,不問病情的輕重,只要見到藥性稍微峻烈一點的,就避之如虎,卻不考察那些藥之所以峻烈,究竟在哪裡呢?所以病情應當使用攻法的,輕則用桃仁、桑白皮,重則用大黃、芒硝,更重的寧可用牽牛、巴豆,而所謂的䗪蟲、虻蟲、水蛭、蠐螬,則絕對不敢一試。
原文
何者?其認病、認藥皆不真,故但取輕者以模稜了事也。
白話
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辨認病情、辨認藥物都不真切,所以只取用輕藥來模稜兩可地了事。
原文
誤人性命,豈淺鮮耶!夫牽牛、巴豆等藥,直行而破氣,能推蕩腸胃有形之渣滓,而不能從容旁滲於經絡曲折之區,以疏其瘀塞也。
白話
耽誤人的性命,難道是小事嗎!牽牛、巴豆這類藥物,直行而破氣,能推動蕩滌腸胃中有形的渣滓,卻不能從容地旁滲到經絡曲折的地方,來疏通那裡的瘀塞。
原文
故血痹之在經絡臟腑深曲之處者,非抵當輩斷不為功,而誤用硝、黃、牽牛、巴豆,直行破氣,是誅伐無過矣。
白話
所以血痹在經絡臟腑深曲之處的,非抵當湯(丸)這類藥物不能見效,而誤用芒硝、大黃、牽牛、巴豆,直行破氣,這是誅伐無辜了。
原文
且血痹而破其氣,氣虛而血不愈痹耶?世之樂彼而惡此者,亦曰虻蟲、水蛭有毒耳?牽牛、巴豆獨無毒耶?竊以狂夫一得,為天下正告之曰:牽牛、巴豆破氣而兼能破血者也,其行直而速,病在腸胃直道之中,而未及四滲,則以此下之愈矣;若血絡屈曲,俱有瘀滯,非虻、蛭之橫行而緩者不能達也。
白話
況且血痹卻去破它的氣,氣虛了,血不是更加痹阻嗎?世人喜歡那個而厭惡這個,也只是說虻蟲、水蛭有毒罷了?牽牛、巴豆難道就沒有毒嗎?我私下以狂夫的一得之見,為天下人鄭重宣告說:牽牛、巴豆破氣而兼能破血,它們的作用直行而迅速,病在腸胃直道之中,還沒有四處滲溢,那麼用這些藥攻下就能痊癒了;如果血絡屈曲,都有瘀滯,非虻蟲、水蛭這種橫行而緩慢的藥物不能到達。
原文
虻、蛭止攻血,略無傷於氣,且其體為蠕動之物,是本具天地之生氣者,當更能略有益於人氣也,有氣則靈,故能屈曲而旁達也。
白話
虻蟲、水蛭只攻血,絲毫沒有損傷氣,而且它們的身體是蠕動之物,本來就具備天地的生氣,應當更能稍微有益於人體的氣,有氣則靈動,所以能屈曲而旁達。
原文
海藏云:妊娠蓄血,忌抵當、桃仁,只以大黃合四物服之,則母子俱可無損而病愈。以胎倚血養,故不得以虻、蛭破血太急也。
白話
海藏說:妊娠蓄血,忌用抵當湯、桃仁,只用大黃合四物湯服用,那麼母子都可以無損而病癒。因為胎兒依賴血液滋養,所以不能用虻蟲、水蛭破血太急。
原文
然胎亦借大氣舉之,若氣虛者,又不如抵當、桃仁加補氣藥之為穩矣。
白話
然而胎兒也依賴大氣(元氣)來舉托,如果是氣虛的人,又不如用抵當湯、桃仁加上補氣藥來得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