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名醫類案

卷一

傷寒(6-2)

卷一/傷寒33
原文
喻嘉言治黃長人犯房勞,病傷寒,守不服藥之戒,身熱漸退。
白話
喻嘉言治療黃長人因房勞過度而患傷寒,病人遵守不服藥的禁忌,身體發熱逐漸消退。
原文
十餘日外,忽然昏沉,渾身戰慄,手足如冰。
白話
十多天後,忽然昏沉不醒,全身戰抖發冷,手腳像冰一樣。
原文
(乃熱深厥亦深也。)亟請喻至,一醫已合就薑、附之藥矣。見而駭之,診畢,再三辟其差謬。主人自疑陰症,言之不入,又不可以理服。
白話
(這是熱邪深入而厥冷也深的緣故。)急忙請喻嘉言到來,有一位醫生已經配好了乾薑、附子等藥。喻嘉言見了非常吃驚,診脈完畢,多次駁斥那位醫生的錯誤。病家主人自己懷疑是陰證,聽不進喻嘉言的話,又不能用道理說服。
原文
乃與醫者約曰:此一病,藥入口中,出生入死,關係重大,吾與丈各立擔承,倘用藥差誤,責有所歸。
白話
於是與那位醫生約定說:這個病,藥一入口,關係生死,非常重大,我和你各自立下責任擔保,如果用藥錯誤,責任有歸屬。
原文
醫者云:吾治傷寒三十餘年,不知甚麼擔承。
白話
醫生說:我治療傷寒三十多年,不知道什麼擔承。
原文
喻笑曰:有吾明眼在此,不忍見人活活就斃,吾亦不得已也。如不擔承,待吾用藥,主家方安心請治。
白話
喻嘉言笑著說:有我的明眼在這裡,不忍心看見人活活死去,我也是不得已。如果你不承擔責任,就讓我用藥,主人家才能安心請求治療。
原文
與以調胃承氣湯,約重五錢,煎成熱服半盞,少頃又熱服半盞。其醫見厥漸退,人漸蘇,知藥不誤,辭去。仍與前藥服至劑終,人事大清。
白話
給予調胃承氣湯,大約五錢重,煎好後熱服半盞,過一會兒又熱服半盞。那位醫生看到四肢厥冷逐漸消退,病人逐漸甦醒,知道用藥沒有錯誤,便告辭離去。仍然用之前的藥服完一劑,神志完全清醒。
原文
忽然渾身壯熱,(厥止則陽回,復現熱症。)再與大柴胡一劑,熱退身安。
白話
忽然全身高熱,(厥冷停止則陽氣恢復,重新出現熱證。)再用大柴胡湯一劑,熱退身安。
原文
門人問曰:病者雲系陰症見厥,先生確認為陽症,而用下藥果應,其理安在?答曰:其理頗微,吾從悟入,可得言也。
白話
門人問道:病人說自己是陰證出現厥冷,先生卻確認為陽證,而用攻下藥果然見效,其中的道理是什麼?回答說:道理十分微妙,我是從領悟中得來的,可以說一說。
原文
凡傷寒病初起發熱,煎熬津液,鼻乾、口渴、便秘,漸至發厥者,不問可知其為熱也。
白話
凡是傷寒病初起發熱,消耗津液,出現鼻乾、口渴、便秘,逐漸發展到四肢厥冷的,不用問就知道是熱證。
原文
若陽症忽變陰厥者,萬中無一,從古至今無一也。
白話
如果陽證突然變成陰厥的,一萬個裡面沒有一個,從古至今沒有一個。
原文
蓋陰厥得之厥症,一起便直中陰經,唇青面白,遍身冷汗,便利不渴,身蜷多睡,醒則人事了了,與傷寒傳經之熱邪轉入轉深,人事昏惑者,萬萬不同。
白話
因為陰厥得的厥證,一開始就直接侵犯陰經,嘴唇發青、面色蒼白、全身冷汗、大小便通暢、不口渴、身體蜷縮、嗜睡,醒來時神志清楚,與傷寒傳經的熱邪逐漸深入、神志昏亂的情況,完全不同。
原文
諸書類載陰陽二厥為一門,即明者猶為所混,況昧者乎。
白話
許多醫書都將陰厥和陽厥歸為一門,即使明理的人還被混淆,何況愚昧的人呢?
原文
如此病,先犯房勞,後成傷寒,世醫無不為陰症之名所惑,往往投以四逆等湯,致陰竭莫救,促其暴亡,尚不知悟,總由傳派不清耳。
白話
像這樣的病,先是房勞過度,後患傷寒,世間醫生沒有不被陰證的名稱迷惑的,往往用四逆湯之類的方劑,導致陰液枯竭無法挽救,促使病人突然死亡,還不知道醒悟,總是由於傳承派別不清的緣故。
原文
蓋犯房勞而病感者,其勢不過比常較重,如發熱則熱之極,惡寒則寒之極,頭痛則痛之極。
白話
因房勞而患外感的,其病勢不過比平常更重,比如發熱就熱到極點,惡寒就寒到極點,頭痛就痛到極點。
原文
所以然者,以陰虛陽往乘之,非陰盛無陽之比,況病者始能勿藥,陰邪必輕,旬日漸發尤非暴症,安得以陰厥之例為治耶?
白話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陰虛而陽氣乘虛而入,並非陰盛陽無的狀況,況且病人起初能夠不用藥,陰邪必定較輕,十天左右逐漸發病更不是急暴之證,怎能用陰厥的病例來治療呢?
原文
且仲景明言: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後復發熱三日,與厥相應,則病旦暮愈。
白話
而且張仲景明確地說:開始發熱六天,厥冷反而九天,之後又發熱三天,與厥冷的天數相應,那麼病早晚會好。
原文
又云: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明明以熱之日數定厥之痊期也。又云:厥多熱少則病進,熱多厥少則病退。厥愈而熱過久者,必便膿血發癰。厥應下而反汗之,必口傷爛赤。先厥後熱,利必自止。見厥複利,利止反汗出咽痛者,其喉為痹。
白話
又說:厥冷五天,發熱也是五天,假設第六天應當再厥冷,卻不厥冷的,會自行痊癒。這分明是用發熱的天數來確定厥冷的痊癒日期。又說:厥冷多發熱少則病情加重,發熱多厥冷少則病情減退。厥冷痊癒而發熱過久的,必定會大便膿血或生癰腫。厥證應當用攻下法卻反而用發汗法,必定會口舌生瘡糜爛。先厥冷後發熱的,腹瀉必定自行停止。出現厥冷後又腹瀉,腹瀉停止反而出汗、咽喉疼痛的,會發生喉痹。
原文
厥而能食,恐為除中,厥止思食,邪退欲愈。
白話
厥冷時能夠進食,恐怕是除中證(胃氣敗絕);厥冷停止後想吃東西,是邪氣退去將要痊癒。
原文
凡此之類,莫非熱深發厥之旨,原未論及於陰厥也。
白話
凡此種種,無非都是熱深導致厥冷的道理,原本沒有討論到陰厥。
原文
至於陽分之病,而妄汗妄吐妄下,以致勢極。
白話
至於陽分的病,卻胡亂發汗、催吐、攻下,以致病情極重。
原文
如汗多亡陽,吐利煩躁,四肢逆冷者,皆因用藥差誤所致,非以四逆、真武等湯挽之,則陽不能回,亦原不為陰症立方也。
白話
比如出汗過多亡失陽氣,出現嘔吐、腹瀉、煩躁、四肢厥冷,都是因為用藥錯誤造成的,不用四逆湯、真武湯等來挽救,陽氣就不能恢復,但這本來也不是針對陰證而設立的方劑。
原文
蓋傷寒才一發熱發渴,定然陰分先虧,以其誤治,陽分比陰分更虧,不得已從權用辛熱,先救其陽,與純陰無陽,陰盛格陽之症,相去天淵。
白話
因為傷寒剛剛發熱口渴,一定是陰分先虧虛,由於誤治,陽分比陰分更虧虛,不得已變通使用辛熱藥,先救護其陽氣,這與純陰無陽、陰盛格陽的證候,相差天壤之別。
原文
後人不窺制方之意,見有成法,轉相效尤,不知治陰症以救陽為主,治傷寒以救陰為主。
白話
後人不明白制方的本意,見到現成的方法,互相模仿,不知道治療陰證以救護陽氣為主,治療傷寒以救護陰液為主。
原文
(此一語,為治傳經症之秘旨。)傷寒縱有陽虛當治,必看其人血肉充盛,陰分可受陽藥者,方可回陽。
白話
(這句話是治療傳經證的秘訣。)傷寒即使有陽虛應當治療,也必須看這個人血肉充實旺盛,陰分能夠承受陽藥的,才可以回陽。
原文
若面黧舌黑,身如枯柴,一團邪火內燔者,則陰已先盡,何陽可回耶?
白話
如果面色黑、舌色黑、身體像枯柴,一團邪火在內燃燒的,那麼陰液已經先耗盡,哪裡還有陽氣可以回復呢?
原文
故見厥除熱,存津液元氣於什一,已失之晚,況敢助陽劫陰乎?
白話
所以見到厥冷而清除熱邪,保存十分之一的津液元氣,已經算是太晚,何況還敢助長陽氣來劫奪陰液呢?
原文
證治方云:若證未辨陰陽,且以四順丸試之。
白話
《證治方》說:如果證候不能辨別陰陽,暫且用四順丸來試探。
原文
《直指方》云:未辨疑似,且與理中丸試之。
白話
《直指方》說:沒有辨別疑似,暫且給予理中丸試探。
原文
亦可見從前未透此關,縱有深心,無可奈何耳。因為子輩詳辨,並以告後之業醫者云。
白話
也可以看出從前沒有參透這一關竅,縱然有深切用心,也無可奈何。因此為你們詳細分辨,並以此告知後來的學醫者。
原文
成無己云:凡厥,若始得之,手足便厥而不溫者,是陰經受邪,陽氣不足,可用四逆湯溫之。
白話
成無己說:凡是厥證,如果剛得病時,手腳就厥冷而不溫暖的,這是陰經感受邪氣,陽氣不足,可以用四逆湯溫之。
原文
若手足自熱而至溫,從四逆而至厥者,傳經之邪也,四逆散主之。必須識此,勿令誤也,又當兼以外症別之。
白話
如果手足從發熱到溫暖,從手足不溫發展到厥冷的,這是傳經的邪氣,用四逆散主治。必須認識這一點,不要弄錯,又應當結合外部症狀來區別。
原文
予嘗治過一中年婦人,惡熱身熱而渴,脈數細弱,先厥後熱,用溫藥反劇,後以四逆散兼參、術各半兩服之,厥即愈,脈出洪大而痊。
白話
我曾經治療過一位中年婦人,怕熱、身體發熱、口渴,脈搏數而細弱,先厥冷後發熱,用溫藥反而加重,後來用四逆散加上人參、白朮各半兩服用,厥冷就好了,脈象變為洪大而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