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傅青主,醫甚神,有苦勞瘵者,教之運氣,不三日而可。(劉氏紹攽九疇古文。)
傅青主醫術非常神妙,有位患有勞瘵而痛苦的人,他教導對方運氣調息,不到三天就痊癒了。(出自劉紹攽《九疇古文》。)
原文
晉平有病,求醫於秦,秦伯使醫視之,曰:疾不可為,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或以喪志,良臣將死,天命不佑。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淫蠱六疾,六氣日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五節,過則為災。
晉平公患病,到秦國求醫,秦景公派醫和去診治,醫和說:「這病已經無法治了,這是因為親近女色所致,病像蠱毒一樣,不是鬼神作祟,也不是飲食不當,而是因為迷戀女色而喪失心志,良臣也將因此而死,上天不會保佑。」晉平公說:「女色不能親近嗎?」醫和回答說:「要節制。過度淫亂會產生六種疾病,六氣是指陰、陽、風、雨、晦、明。分為四季,按五行次序分為五節,過度就會成災。
原文
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陰物而晦,時淫則內熱惑蠱之疾。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
陰氣過度會得寒病,陽氣過度會得熱病,風氣過度會得四肢病,雨氣過度會得腸胃病,夜間活動過度會得迷惑昏亂的病,白天思慮過度會得心病。女色屬於陰物而與夜晚相關,過度放縱就會產生內熱和惑蠱之病。如今君王您不節制、不合時宜,怎能不落到這種地步呢?」
原文
蔡仍子因之妻,九院王家女也,忽患瘵疾,沉綿數年,既死,已就小斂。
蔡仍的兒子蔡子因的妻子,是九院王家的女兒,忽然患上瘵病,纏綿病榻數年,死後已經準備入殮。
原文
時上皇宮中聞之,惜其不早以陷冰丹賜之,今雖已死,試令救之。
當時太上皇在宮中聽說此事,惋惜沒有早點將陷冰丹賜給她,如今雖然已經死了,姑且讓人試著救她。
原文
因命中使馳賜一粒,時氣息已絕,乃強灌之,須臾遂活,數日後而安。但齒皆焦落,後十五年方死。(張邦基《墨莊漫錄》。)
於是命令中使快馬賜下一粒丹藥,當時她氣息已斷,就強行灌下去,不一會兒竟然甦醒過來,幾天後就安好了。只是牙齒全部焦黑脫落,後來過了十五年才去世。(出自張邦基《墨莊漫錄》。)
原文
吳洋治汪伯玉父妾,病瘵,汗淫而渴,骨蒸而內爍其肌膚,洋以人參白虎湯飲之,病減半。
吳洋治療汪伯玉父親的妾室,患了瘵病,汗出不止而且口渴,骨蒸潮熱,內部灼傷她的肌膚,吳洋用人參白虎湯給她服用,病情減輕了一半。
原文
曰:此胃燥也,急治其標,自今宜主補中,毋以悍劑,歲至乃可刈其根耳。
他說:「這是胃燥,要趕快治標,從今以後應當以補益中氣為主,不要用猛烈的藥劑,等到一年之後才能鏟除病根。」
原文
越二載,中氣復出,驅蟲下蟯,蟯黝而殷,長尺有咫。(《太函集》。)
過了兩年,中氣恢復,驅蟲後排出蟯蟲,蟯蟲黑中帶紅,長約一尺多。(出自《太函集》。)
原文
吳橋治吳氏婦,瘵三年,鄰家有事庖廚,相去百步,必先言食品,乃求食。其母憐之,日饋一雞飼之。橋曰:此傳屍蟲下之便。家人曰:凡死於是者七人矣,願除之。
吳橋治療一位吳姓婦人,患瘵病三年,鄰居家在廚房做飯,相距百步,她一定要先說出是什麼食物,才肯吃飯。她的母親憐憫她,每天送一隻雞給她吃。吳橋說:「這是體內的傳屍蟲往下排洩的表現。」家人說:「因為這病死去的有七個人了,希望除掉它。」
原文
飲藥三日,腹甚痛,下二蟯,尺有咫,大如箸,赤首黝背頳腹,狀如玳瑁。然七日乃下七蟯,其後者差小爾。
服藥三天後,腹部劇痛,排下兩條蟯蟲,長約一尺多,粗如筷子,紅頭黑背赤腹,形狀像玳瑁。後來七天內共排下七條蟯蟲,後面的稍微小一些。
原文
蟯既下,婦不復求食,母餉之雞,則以餉之御人,其母叱御人,攘吾女而自啖也。卒強之食,遂作瀉而終。然其家故病傳屍,迄今無患矣。(《太函集》。)
蟯蟲排出後,婦人不再想吃東西,母親送雞給她,她卻拿給車伕吃。母親責罵車伕,認為他奪走女兒的食物自己吃。最後強迫婦人吃雞,結果導致腹瀉而死亡。但她家本來就流行傳屍病,從此再也沒有禍患了。(出自《太函集》。)
原文
方大激故病瘵且成,賴橋而治。既病食痹幾殆,亦復賴橋。
方大激從前患瘵病快要形成,靠吳橋治癒。後來又患食痹幾乎危及生命,也再次依靠吳橋。
原文
會橋出疆,其人不戒而病作,虛火中痞,恃粥而啜二三碗。
適逢吳橋外出邊境,那個人沒有戒慎而病發作,虛火導致中焦痞塞,只能靠喝粥,每餐喝兩三碗。
原文
陰火上騰自湧泉起,喉喑咳血,盜汗夢遺,舉身潮熱而羸,泄瀉不止。橋歸,復診之,六脈沉數而弦,蟲內蝕爾。下之得群蟯,皆異狀,並去癥瘕,尋愈。
陰火上衝,從湧泉穴升起,喉嚨喑啞、咳嗽吐血,盜汗夢遺,全身潮熱而消瘦,腹瀉不止。吳橋回來後再次診治,六脈沉數而弦,這是體內有蟲在侵蝕。用瀉下藥後排出許多蟯蟲,形狀都很怪異,同時去除了腹中癥瘕,不久就痊癒了。
原文
《理虛元鑑》曰:虛症之因有六。一曰先天之因:受氣之初,父母或年已衰老,或乘勞入房,或病後入房,或妊娠失調,或色欲過度,此皆精血不旺,致令生子夭弱,故有生來五臟之氣,先有不足之處。至二十左右,易成勞怯。
《理虛元鑑》說:虛證的病因有六種。第一是先天因素:在受孕之初,父母或者年紀已衰老,或者疲勞時行房,或者生病後行房,或者懷孕期間失調,或者色慾過度,這些都會導致精血不旺盛,使生下來的孩子夭折或孱弱,所以有人出生時五臟之氣就有不足之處。到了二十歲左右,容易形成勞怯。
原文
然其機兆,必有先見,或幼多驚風,骨軟行遲,稍長讀書不能出聲,或作字動輒手振,或喉中痰多,或胸中氣滯,或頭搖目瞬,此皆先天不足之徵。
然而這種病的先兆,必然會預先顯現,比如幼年時多次驚風,骨骼柔軟、走路遲緩,稍長大後讀書不能出聲,或者寫字時手經常顫抖,或者喉中痰多,或者胸中氣機不暢,或者搖頭眨眼,這些都是先天不足的徵兆。
原文
宜調護於未病之先,或預服補藥,或節養心力,未可以其無寒無熱,能飲能食,而恃為無懼也。
應當在未生病之前就調養護理,或者預先服用補藥,或者節制保養心力,不能因為他沒有寒熱症狀、能喝能吃,就認為沒有危險而掉以輕心。
原文
即其病初起,亦不過精神倦怠,短氣少力,五心煩熱而已,豈知其危困即在目前哉。
即使疾病剛開始,也不過是精神疲倦、氣短乏力、五心煩熱罷了,哪裡知道危險困頓就在眼前呢?
原文
二曰後天之因:或色欲傷腎,或勞神傷心,或屈怒傷肝,或憂愁傷肺,或思慮傷脾。先傷其氣者,氣傷必及於精。先傷其精者,精傷必及於氣。
第二是後天因素:或者色慾損傷腎,或者勞神損傷心,或者鬱怒損傷肝,或者憂愁損傷肺,或者思慮損傷脾。先損傷氣的人,氣傷必然影響到精。先損傷精的人,精傷必然影響到氣。
原文
或發於十五六歲,或二十左右,或三十上下。病發雖不一,而理則同也。
有的在十五六歲發病,有的在二十歲左右,有的在三十歲上下。發病時間雖然不同,但道理是一樣的。
原文
三曰痘疹及病後之因:痘乃先天陰毒,疹乃先天陽毒,故痘宜益氣補中,則陰毒之發也淨,而終身少脾病。
第三是痘疹以及病後因素:痘是先天陰毒,疹是先天陽毒,所以治療痘證應當益氣補中,這樣陰毒就能完全發出,終身少患脾病。
原文
疹宜清散養榮,則陽毒之發也徹,而終身少肺病。調治失宜,多貽後患。
治療疹證應當清散養榮,這樣陽毒就能透發乾淨,終身少患肺病。如果調治不當,常常留下後患。
原文
故凡後此脾泄胃弱,腹痛氣短,神瘁精虧,色白足痿,種種氣弱陽衰之症,皆由痘失於補也。
因此以後出現的脾虛泄瀉、胃氣虛弱、腹痛氣短、精神疲憊、精血虧損、面色蒼白、腳軟無力等種種氣弱陽衰的症狀,都是因為痘證時沒有及時補益所致。
原文
凡肺氣哮喘,音啞聲嘶,易致傷風咳嗽等類,種種陰虧血枯之症,皆由疹失於清也。
凡是肺氣喘促、聲音嘶啞、容易傷風咳嗽等種種陰虛血枯的症狀,都是因為疹證時沒有及時清散所致。
原文
至於病後元虧,或勞動以傷其氣,或縱欲以竭其精,頃刻之間五臟齊損,多至不救,尤宜慎之。四曰外感之因:語云,傷風不醒便成勞。若元氣有餘者,自能逼邪外出。或腎素厚,水能救母。或素無屈火屈熱,則肺金不至猝傷。若此者,不過為傷風咳嗽而已。
至於病後元氣虧虛,或者勞作損傷氣,或者放縱慾望耗竭精,頃刻之間五臟同時受損,大多難以救治,尤其應當謹慎。第四是外感因素:俗話說,傷風不痊癒就會變成勞病。如果元氣充足的人,自然能驅邪外出。或者腎氣本來充足,水能生金(救母)。或者平時沒有鬱火鬱熱,那麼肺金就不會突然受傷。像這樣的人,不過是傷風咳嗽罷了。
原文
若其人或酒色無度,或心血過傷,或肝火易動,陰血素虧,肺有伏火,一傷於風,火因風動,則勞嗽之症作矣。
如果這個人或者酒色無度,或者心血過度損傷,或者肝火容易妄動,陰血一向虧虛,肺中有伏火,一旦被風邪所傷,火邪因風而動,那麼勞嗽的症狀就發生了。
原文
蓋肺主皮毛,肺氣便逆而作嗽,嗽久不已,提起伏火,上乘於金,則水精不布,腎源已竭,且久嗽失氣,不能下接於腎水,子不能救金母,則勞嗽成矣。
因為肺主皮毛,肺氣上逆而導致咳嗽,咳嗽長久不止,引動伏火,向上侵犯肺金,導致水精不能布散,腎陰之源已經枯竭,而且久咳耗氣,不能向下與腎水相接,子(腎水)不能救母(肺金),於是勞嗽就形成了。
原文
五曰境遇之因:蓋七情不損,則五勞不成,惟是真正解脫,方能達觀無損。外此,鮮有不受病者。
第五是境遇因素:因為七情不受損傷,就不會形成五勞,只有真正解脫的人,才能達觀而不受損害。除此之外,很少有不生病的。
原文
從來孤臣泣血,孽子椎心,遠客有異鄉之悲,閨婦有徵人之怨,或富貴而驕佚滋甚,或貧賤而窮迫難堪,皆能亂人情志,傷人氣血。
自古以來,孤臣泣血,孽子椎心,遠客有離鄉背井的悲傷,閨中婦人有思念征夫的哀怨,或者富貴而驕奢淫逸更加嚴重,或者貧賤而窮困窘迫難以忍受,這些都能擾亂人的情志,損傷人的氣血。
原文
醫者未詳五臟,先審七情,未究五勞,先調五志,相其機而拯其弊,是不能全恃乎藥餌矣。
醫生在沒有詳細辨別五臟之前,先要審察七情;沒有研究五勞之前,先要調理五志,觀察時機而救治其弊病,這樣就不能完全依賴藥物了。
原文
六曰醫藥之罔:或病非感冒,而重用發散;或稍有停滯,而妄用削伐;或並無裡熱,而概用苦寒;或弱體侵邪,未經宣發,而漫用固表滋里,遂致邪熱膠固,永不得解。
第六是醫藥不當:或者並非感冒病證,卻重用發散藥;或者稍有積滯,就妄用攻伐藥;或者並無裡熱,卻一概使用苦寒藥;或者體弱邪侵,未經宣發透邪,就胡亂使用固表滋裡的方法,導致邪熱膠著凝固,永遠不能解除。
所有這些,能使假證變成真證,輕病變成重病,這是應當深刻辨別的。
原文
心主血而藏神,腎主志而藏精。以先天生成之體論,則精生氣,氣生神。以後天運用之主宰論,則神役氣,氣役精。精氣神,養生家謂之三寶,治之原不相離。故於滑精夢泄種種精病者,必本於神治。於怔忡驚悸,種種神病者,必本於氣治。蓋安精必益其氣,益氣必補其精。
心主血而藏神,腎主志而藏精。從先天生成的體質來論,精能化生氣,氣能化生神。從後天運用的主宰來論,神能役使氣,氣能役使精。精、氣、神,養生家稱之為三寶,治療時本來就不能分離。所以對於滑精、夢遺等種種精病,必然要從神來治療。對於怔忡、驚悸等種種神病,必然要從氣來治療。因為安定精必須增益氣,增益氣必須補益精。
原文
虛勞初起,多由於心腎不交,或夢泄滑精,體倦骨痿,健忘怔忡,或心脾少血,肝膽動焰,上熱下厥,種種諸症,但未至傷肺,終成蒸熱者,可用養心丸,或歸脾丸主之。
虛勞初起,大多由於心腎不交,或者夢遺滑精、身體疲倦、骨骼痿軟、健忘怔忡,或者心脾血少、肝膽火旺、上熱下冷等種種症狀,只要尚未損傷到肺,最終形成骨蒸潮熱的,可以用養心丸或歸脾丸為主來治療。
原文
其養心丸內以石蓮、肉桂交心腎於頃刻,歸脾丸以龍眼、木香甘溫辛熱之品直達心脾,主補中而生血。
其中養心丸以石蓮子、肉桂能在短時間內交通心腎;歸脾丸以龍眼肉、木香等甘溫辛熱的藥品直達心脾,主要功效是補中焦而生血。
原文
故凡火未至於乘金,補火亦是生土之妙用,而何慮乎溫熱之不可從治也哉?
所以凡是心火尚未至於乘克肺金時,補火(補心火)也是生土的妙用,又何必擔心溫熱藥不能用來從治呢?
原文
若夫陰劇陽亢,木火乘時,心火肆炎上之令,相火舉燎原之焰,肺失降下之權,腎鮮長流之用,氣高而喘,咳嗽頻仍,天突火燃,喉中作癢,咯咽不能,嗽久失氣,氣不納于丹田,真水無以制火,於是濕挾熱而痰滯中焦。
至於陰虛嚴重而陽氣亢盛,肝木之火乘時而發,心火肆意炎上,相火如燎原之勢,肺失肅降之權,腎水失去長養流通的作用,氣逆而喘,咳嗽頻繁,天突穴處如火燒,喉中發癢,咳不出也咽不下,久咳耗氣,氣不能納入丹田,真水無法制火,於是濕邪挾熱,痰濁停滯中焦。
原文
火載血而厥逆清竅,伏火射其肺系,則能坐而不能臥。膈痰滯於胃絡,則能左而不能右。
火邪挾血上逆而蒙蔽清竅,伏火侵襲肺系,就會能坐卻不能躺。膈膜間的痰濁停滯於胃絡,就會能向左側臥卻不能向右側臥。
原文
斯時,急宜清金補肺,以宣清肅之令;平肝緩火,以安君相之炎;培土調中,以奠生金之母;滋陰補腎,遏陽光之焰。一以中和為治。
此時,應當趕快清金補肺,以宣發清肅的功能;平肝降火,以安寧君火相火的炎熱;培土調中,以鞏固生金之母(脾胃);滋陰補腎,以遏制陽光般的火焰。總之以中和為治療原則。
原文
補其虛,戢其焰,鎮其泛,定其亂,解其爭,制其過,潤其燥,疏其淹,收其耗散,庶有濟也。
補益其虛弱,收斂其火勢,鎮靜其浮越,平定其紊亂,解除其衝突,制約其過亢,滋潤其乾燥,疏通其鬱滯,收斂其耗散,這樣或許才有幫助。
原文
若執補火之說,用辛熱之品,與彼寒涼傷中者,異病而同治,豈不殆哉。
如果固執於補火之說,使用辛熱的藥物,與那些用寒涼藥傷害中氣的人,雖然病不同但治法卻相同,難道不危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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