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名醫類案

卷十一

勞瘵(2)

卷十一/勞瘵31
原文
張路玉曰:胡又曾患虛勞吐血,一夕吐出守宮狀者一條,頭足宛然,色如櫻桃,不祟朝而斃。
白話
張路玉說:胡又曾患虛勞吐血,一晚吐出一條像守宮(壁虎)的東西,頭腳都像,顏色如櫻桃,不到一早上就死了。
原文
柴嶼青治宗室某子,十五歲,咳嗽吐痰,兩脈細數,陰虧已極,辭不治。
白話
柴嶼青治療宗室某人的兒子,十五歲,咳嗽吐痰,兩手脈細數,陰虧已極,推辭不治。
原文
強開一方,後屢邀青,以為服藥漸愈,飲食加增,不得已再往,而脈如故,決其必不能起,果然。
白話
勉強開了一方,後來多次邀請柴嶼青,認為服藥後漸漸痊癒,飲食增加,不得已再去,而脈象如故,斷定他必定不能康復,果然如此。
原文
(勞損病已不可為,服藥得法,往往得驟驗,乃虛陽暫伏也。數服後,症皆仍舊矣。臨症者不可不知。)
白話
(勞損病已經無可醫治,服藥得法,往往得到突然的效果,這是虛陽暫時潛伏。幾服後,症狀都恢復原樣。臨證的人不可不知。)
原文
張三錫曰:常見氣弱者,往往生子多羸,或母病陰虛,稟來已弱,加以過勞,及鑿竅太早,斫喪天真,遂成陰虛咳嗽,吐血骨蒸,非染也。
白話
張三錫說:常見氣弱的人,往往生的孩子多瘦弱,或者母親陰虛,稟賦已弱,加上過度勞累,以及過早房事,損傷天真,於是形成陰虛咳嗽、吐血骨蒸,並非傳染。
原文
曾見一家五人,悉患此病,已殞其三,家中競覓屍蟲藥。
白話
曾見一家五人,都患此病,已死三人,家中競相尋找屍蟲藥。
原文
予以丹溪法大補氣血,使陽旺生陰,繼以大造丸,二人俱無恙。
白話
我採用丹溪的方法大補氣血,使陽旺生陰,接著用大造丸,二人都安然無恙。
原文
貴公在蜀作宣撫,甚秘寶此法,以膏肓之疾,藥不能及,熏之即效。此方治咳嗽發骨蒸不已。
白話
貴公在蜀地擔任宣撫使,非常秘密地珍視這個方法,認為膏肓的病,藥物不能到達,用熏法就有效。此方治療咳嗽發作骨蒸不止。
原文
好雄黃三錢半,茜草二錢,款冬花二錢,元參三錢,百部三錢,艾葉一錢,雷丸、厚朴為末。
白話
好雄黃三錢半,茜草二錢,款冬花二錢,元參三錢,百部三錢,艾葉一錢,雷丸、厚朴研為末。
原文
以香爐有蓋者封固,止留一小孔出煙,患人以紙塞鼻,以口吸其煙,久則飲少清米飲,日三次,蟲死嗽愈。
白話
用有蓋的香爐封固,只留一個小孔出煙,病人用紙塞住鼻子,用口吸那煙,過一會兒喝少量清米湯,每日三次,蟲死咳嗽痊癒。
原文
一方加百部、蕪荑仁、蘇木、熔黃蠟和攤紙上。
白話
另一方加百部、蕪荑仁、蘇木,熔黃蠟調和攤在紙上。
原文
葉餘慶字元善,平江人,自云嘗瘵疾,其居對橋而行,病不能度。
白話
葉餘慶字元善,平江人,自稱曾患瘵疾,他家住在橋對面,因為病不能過橋。
原文
有僧為之灸膏肓穴得百壯,後二日,即能行數里,登降皆不倦,自是康強。
白話
有個和尚為他灸膏肓穴,灸了百壯,兩天後,就能走幾里路,上下坡都不疲倦,從此健康強壯。
原文
其取穴法,但並足垂手,正身直立,勿令俯仰,取第七椎下兩旁,同身寸各三寸。
白話
那取穴方法,只是並足垂手,正身直立,不要俯仰,取第七椎下兩旁,同身寸各三寸。
原文
灸時,以軟物枕頭,覆面臥,垂手附身,或臨時置身,取安便而已。葉轉為人灸,亦用此法云。(《針灸四書》。)
白話
灸的時候,用軟物墊枕頭,俯臥,垂手貼著身體,或者臨時調整姿勢,只取舒適方便而已。葉轉為人灸,也用這個方法。(《針灸四書》。)
原文
有人傳屍勞瘵,寒熱交攻,久嗽咯血,日見羸瘦,先以三物湯、蓮心散煎,萬不失一。(同上。)
白話
有人患傳屍勞瘵,寒熱交攻,長久咳嗽咯血,日漸消瘦,先用三物湯、蓮心散煎服,萬無一失。(同上。)
原文
昔人嘗與勞病婦人交,婦人死,遂得疾。遇人云:勞氣已入臟,急令服神授散二斤,其病當去。
白話
從前有人曾與患勞病的婦人交合,婦人死了,於是他得了病。遇到有人說:勞氣已經進入臟腑,趕緊讓他服神授散二斤,那病應當去除。
原文
如其言,服之幾盡,大便出一蟲,狀如蛇,遂安。續有人服之獲安,濟者多矣。
白話
按照他的話,幾乎服完,大便出一條蟲,形狀像蛇,於是安好。後來有人服用也獲得安好,受益的人很多。
原文
其法用川椒二斤,擇去子併合口者,炒出汗。
白話
那方法用川椒二斤,挑選去掉籽以及合口的,炒出汗水。
原文
上為末,每服三錢,空心米湯調下,須暈悶少頃。
白話
以上研為末,每次服三錢,空腹米湯調下,會暈悶一會兒。
原文
如不禁,即以酒糊為丸如梧子大,空心服三十丸。(《危氏方》。)
白話
如果不能忍受,就用酒糊做成梧桐子大的丸,空腹服三十丸。(《危氏方》。)
原文
李士材診許氏女,吐血痰嗽,六月診之,兩寸如爛綿,兩尺大而數,曰:金以火為仇,肺不浮澀,反得洪大,賊脈見矣,秋令可憂。
白話
李士材診治許氏女,吐血痰嗽,六月診脈,兩寸如爛綿,兩尺大而數,說:金以火為仇,肺脈不浮澀,反而洪大,賊脈出現了,秋天可憂。
原文
八月五日復診,肺之洪者,變而為細數,腎之軟者,變為疾勁。
白話
八月五日復診,肺脈的洪大,變為細數,腎脈的柔軟,變為疾勁。
原文
日歲在戊午,少陰司天,兩尺不應,今尺當不應而反大,寸當大而反沉細,尺寸反者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計其期,當死於十六日。
白話
當年是戊午年,少陰司天,兩尺脈不應,現在尺脈應當不應反而大,寸脈應當大反而沉細,尺寸相反的會死。肺脈懸絕十二日死。計算日期,應當在十六日死。
原文
然能食過期,況十六十七二日皆金,未遽絕也。
白話
但是能進食超過日期,況且十六、十七兩天都是金日,不會立刻斷絕。
原文
十八日交寒露,又值火日,經云太陰氣絕,丙日篤,丁日死,言火日也。
白話
十八日交寒露,又逢火日,經說太陰氣絕,丙日加重,丁日死,說的是火日。
原文
寅時乃氣血注肺之時,不能注則絕,必死於十八日寅時矣。
白話
寅時是氣血灌注肺的時候,不能灌注就會斷絕,必定死於十八日寅時了。
原文
病家以其能食,猶不肯信,果於十八日未曉而終。
白話
病家因為他能吃飯,還不肯相信,果然在十八日天未亮時去世。
原文
徐書記有室女,病似勞,醫僧發靖診曰:二寸脈微伏,是憂思隔氣而勞,請示病實,庶治之無誤。
白話
徐書記有未出嫁的女兒,病似勞瘵,醫僧發靖診脈說:兩手寸脈微伏,是憂思隔氣而勞,請告知病情實情,或許治療才不會錯誤。
原文
徐曰:女子夢吞蛇,漸成此病,發靖謂蛇在腹中,用藥轉下小蛇,其疾遂愈。
白話
徐說:女兒夢見吞蛇,漸漸形成此病,發靖說蛇在腹中,用藥瀉下小蛇,那病就痊癒了。
原文
靖密言非蛇病也,因夢蛇,憂過感疾,當治意而不治病,其蛇亦非臟腑出,吾亦未嘗轉藥也。(《名醫錄》。又《醫說續編》。)
白話
發靖私下說不是蛇病,因為夢蛇,憂慮過度感觸成疾,應當治心志而不治病,那蛇也不是從臟腑出來,我也未曾用瀉藥。(《名醫錄》。又《醫說續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