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名醫類案

卷六

瘴(2)

卷六/瘴14
原文
洞庭賀澤民,按察雲南時,分巡騰衝等處討賊,因染瘴癘,腰股發熱,有監生殺犬煮饋之,令空心恣食,飲酒數杯,即去溺溲,少頃清利,其脹漸退。蓋犬肉能治瘴也。(《客坐新聞》。)
白話
洞庭賀澤民,擔任雲南按察使時,分巡騰衝等處討賊,因此感染瘴癘,腰股發熱,有監生殺狗煮給他吃,讓他空腹盡情吃,喝酒數杯,然後去小便,過了一會小便清利,腹脹逐漸退去。大概是狗肉能治瘴氣。(《客坐新聞》)
原文
治瘴法,宜溫中固下,升降陰陽,及灸中脘、氣海、三里,或灸大指及第五指,皆能止熱。
白話
治瘴的方法,宜溫中固下,升降陰陽,及灸中脘、氣海、足三里,或灸大指及第五指,都能止熱。
原文
若用大柴胡湯,及麻黃金沸草散,青龍湯,膠柱鼓瑟,鮮不敗矣。
白話
如果用大柴胡湯,及麻黃金沸草散、青龍湯,膠柱鼓瑟般拘泥成法,很少有不失敗的。
原文
又中瘴失語,俗呼為中草子,移時血凝立死。
白話
另外中了瘴氣失語的,俗稱為中草子,過一段時間血凝就立刻死亡。
原文
法當用針刺頭額及上唇,仍以楮葉擦其舌令血出,徐以藥解其內熱立效。(《居易錄》出《赤雅》。)
白話
治法應當用針刺頭額及上唇,再用楮葉擦舌令出血,慢慢用藥解除其內熱立刻見效。(《居易錄》引《赤雅》)
原文
漳水界有一水,號烏腳溪,涉者足皆如墨,數十里間,水不可飲,飲則病瘴。
白話
漳水地界有一條水,叫烏腳溪,涉水的人腳都像墨一樣黑,數十里之間的水不可飲用,飲了就會得瘴病。
原文
梅龍圖儀,嘗沿履至漳州,素多病,豫憂瘴癘為害,至烏腳溪,使數人肩荷之,以物蒙身,恐為毒水所沾,兢惕過甚,行至中流,忽墮水中,至於沒項乃出之,舉體黑如崑崙奴,自此宿病盡除,頓覺康健。(《說頤》。)
白話
梅龍圖儀,曾沿路到漳州,向來多病,預先擔心瘴癘為害,到烏腳溪時,讓幾個人抬著,用東西蒙住身體,怕被毒水沾染,過於謹慎小心,行到中流,忽然墮入水中,以至於沒到脖子才出來,全身黑得像昆崙奴,從此以前的病都沒了,頓時覺得康健。(《說頤》)
原文
江南溪有溪毒,病發時如重傷寒。識之者,取小筆管內鼻中,以指彈之三五下,即出黑血,良久即愈,不然即不救。(《錄異記》。)
白話
江南溪有溪毒,病發時像重傷寒。認識此病的人,取小筆管插入鼻中,用指彈三五下,就出黑血,過一段時間就會癒,不然就不可救了。(《錄異記》)
原文
行路時,但見前後山間,有氣如虹或白,即是瘴氣,急以身伏於地下,用口含土,候其氣散乃起,則無傷。蓋其氣浮空而過,不著於地也。若有檳榔及蒜,服之亦可。(《漱石閒談》。)
白話
行路時,只要看見前後山間,有氣如虹或白,就是瘴氣,急以身伏於地下,用口含土,等那氣散了才起來,就不會受傷。因為那氣浮空而過,不著於地。如果有檳榔及蒜,服用也可以。(《漱石閒談》)
原文
瘴疾吐下,皆不可治。治之法,惟灸中脘、氣海、三里三處,並灸大指,再用針多刺額及上唇,令多出血,又以楮葉擦舌,令出血,然後用藥解楮葉之毒,內熱即除,瘴毒自消矣。(《粵擁》。)
白話
瘴疾吐下,都不可治。治法只有灸中脘、氣海、足三里三處,並灸大指,再用針多刺額及上唇,令多出血,又用楮葉擦舌令出血,然後用藥解楮葉之毒,內熱即除,瘴毒自然消散了。(《粵擁》)
原文
友人言粵西某縣瘴殊甚,縣令赴任即死,無逾三月者。
白話
友人說粵西某縣瘴氣特別厲害,縣令赴任就死,沒有超過三個月的。
原文
一丞至任,歷十餘年,家口染疾,死亡殆盡,此丞久無恙,無他術,獨嗜燒酒,終日沉醉而已。(《粵擁》。)
白話
一個縣丞到任,歷經十多年,家人都染疾,死亡殆盡,只有這個縣丞一直平安無恙,沒有別的辦法,只是嗜燒酒,整日沉醉而已。(《粵擁》)
原文
周公謹云:香附四兩,去黑皮微炒,片子薑黃,湯浸一宿,洗淨二兩,甘草四兩,炒研細末,入鹽點服,闢嵐瘴之氣極妙。(《志雅堂雜錄》。)
白話
周公謹說:香附四兩,去黑皮微炒,片子薑黃用湯浸一宿洗淨二兩,甘草四兩炒研細末,加鹽點服,闢嵐瘴之氣極妙。(《志雅堂雜錄》)
原文
王珍、張衡、馬均,冒重霧行,一人無恙,一人病,一人死。問其故,曰:我飲酒,病者食,死者空腹。(《博物志》。)
白話
王珍、張衡、馬均,冒著重霧行走,一人無恙,一人病,一人死。問他們原因,說:我喝酒,病者吃了飯,死者空腹。(《博物志》)